随手翻开了《good profit》,选择先从第三章读起。看完这章,我就在思考,好的企业是满足消费者的需要,不断地用破坏性地创造来逼自己进化,和竞争者pk来逼自己创新,最终获得利润,而不是依靠政府的政策保护或补贴来苟且生存。那么作为一个人,是不是也应该如此呢?
在进入社会工作或创业前,一个现代人就要做准备,学习知识并为真正进入工作或创业做准备——实习,之后就会面临一个问题是:进入财政拨款的政府部门(或者国企)或者进入某企业打工,要么直接进入市场自负盈亏地去创业。后两个选择都有可能获得good profit,甚至利用所得到的收入去再投资到其他领域,获得财产性收入。这种得到是通过为别人创造收益或满足他人需求而得到的,正是在自愿的基础上,以想获得自身利益为目的也为他人提供好处的方式,win-win。在此基础上,需要不断地突破自己,提高技能,甚至需要化茧成蝶的本领,把自己溶解再变成新的来适应发展,满足别人的需求来获取利润,举个例子,自媒体时代,网红就是最好的证明,解决了一部分的需求,为网站或app收获了流量,他们的产品因为让看客看到了价值,最终获得了丰厚的利润。
而作出第一种选择的人,和试图获得补贴的企业、依靠国家垄断的企业、靠地域、产业保护政策才能生存的企业一样,从选择那天起,知识、产品、认知就停止更新了,不会有创新、进步,因为一切都属于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在计划下不动脑子的工作,不能有效利用知识,资源来提高自己,因为貌似有了可以保护自己微薄利润(抢劫而来的)的保护伞。
繁荣只能通过自发的获得利润的行为来产生,担起责任,做一个能创造出最能赢得别人需求的高价值产品或提供最好的服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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