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死刑都是受害者家属最高的诉求。
不论最后结果如何,死刑能否执行,对于失去一切的受害者家属来说这是他们能唯一能追求的东西。我一直觉得死刑存在的必要就在此处。
江歌母亲说“只有在犯人在接受死刑宣判那一刻,他才能理解到生命的可贵”
这句话让我不禁与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联系了起来。
受害者家属到底始终在追寻的到底是什么呢?
单纯的只是寻求复仇吗?
无论凶手最后是否能够接受死刑,受害者家属最终仍然是一无所有。
这位母亲的回答很清楚,她想要的是凶手发自内心的忏悔,明白生命的可贵。
可是死刑一定会带来罪人的醒悟与忏悔吗?没人可以准确的回答。在接受死刑宣判的那一刻,凶手会瘫软颤抖泪涕横流,但很可能都来自于对死亡恐惧的本能,没有一丝悔过之意。
这样的死刑对受害者家属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在我浅薄的认知中,任何惩罚都最终的目的都是忏悔。
所以比起死刑(当然死刑是必须追求的),犯人社会人际关系的崩塌,对受害者家属伤痛切身体会应该放在更前。
在追求死刑的过程中让犯人背上名为“忏悔”的沉重十字架。
这才是死刑存在唯一的意义。
没有人能拥有暴力剥夺另一个人生命的权力,但绝不在于此。
死刑必须存在,但不能轻易判出。
任何牵扯生命的案件,受害者家属都应有要求死刑的权力。
这是一无所有的家属寻求救赎唯一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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