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惟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申29:29)。
隐秘的事,既是还未彰显出来的事,也是超过人认知范围的事。隐秘的事既存在于人自身内部,也存在于外部世界。在文学领域,人们通过文学体裁,探求表达人性。向内是心理描写,向外是对他者的刻画。其中都充塞着与“隐秘事”相关的字汇:不知道,纳闷,玄乎,云里雾里,秘密被带进了坟墓……等等,等等。人是有限性的生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明显的事”是哪些事?是有形有款的事,还是我们的感觉器官能感知的事?也许就是比较表层或说现象界的事吧?再追问下去可能又进入“隐秘事的领域”了。这兴许就是为什么懂得越多的科学家越谦虚的原因。他知道的越多,“隐秘的帷幕”向他开启的越大!所以被称为“集大成者”的哲学家蒙田最喜欢用的句子是:我知道什么呢?
那么宇宙万物间有没有一个全知全能者呢?我相信是有的。就是经句中所说的耶和华神。我们感觉宇宙万物运行有序,如果没有一位全知全能者引导管理,那么我们所居住的世界就是一个盲目的世界,像一匹脱缰的野马四蹄翻飞,胡乱奔跑。也像俗话所说的“走(运行)到哪里黑就在那里歇(报废)”,这似乎有些说不过去。在文学创作上,作者有一种被称为“全视角”的描写角度,简单的说就是对发生在“你,我,他”身上的事情全都知道,如果在特定的地方没有这样全视角的文学处理和交待,可想而知,那部作品将出现断裂和叫人“仗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状况。在这里,作者就好像临时充当了一下“上帝”的角色。而世界正是一部最大最复杂的书,这部书的作者无疑就是上帝本身。
2017-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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