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和美国政府使用武力本月早些时候对叙利亚,他们声称他们正采取行动以确保对国际法的尊重。然而,未经联合国安理会授权而使用武力违反联合国宪章。为了促进国际法的执行,违反国际法有些令人困惑的事情。如果在使用化学武器方面存在禁忌,为什么不违背国际法,单方面使用武力还是禁忌?一个禁忌胜过另一个禁忌吗?
三个核大国对不人道武器表示愤慨有一丝愤世嫉俗。他们的行为回顾了烟草公司对电子香烟危害健康的嚎叫。尽管采用人道主义语言,但美国,法国和英国的真正动机可能更多与保护恐怖主义武器的垄断有关。
在叙利亚内战中使用化学武器似乎是偶然的,有些是孤立的,而不是系统的。在造成50万人死亡的冲突中,其中大多数是平民,化学武器造成的伤亡人数可能数百人。化学武器的使用并不是冲突中唯一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
构成国际法一部分的具体条约和声明禁止许多类别的武器。最早的这种规则可以追溯到150年。在1868年圣彼得堡宣言谴责使用爆炸性子弹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海牙公约确立了“交战方采取伤害敌人手段的权利不是无限的”。他们明确禁止“有毒或有毒的武器”。1914 - 1818年战争后,英国政府律师准备对德皇威廉二世进行刑事指控,要求德军使用毒气和“液体火力”。一个世纪之后,禁止使用的武器清单包括窒息性气体,集束弹药,杀伤人员地雷和致盲激光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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