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摘:《沉思录》
对于人类,完美的品质只存在于我们的理想当中,我们不断地追求完美,然而生活中却没有一个人可以完全具备这样的品质。所以我们在遇到一些具有我们自身所缺乏的品格的人时就会非常喜欢,他的美德越多,我们就越是青睐于他。
美德主要包括谦逊、自律和公正,它不包括刚强,因为一个缺乏智慧的刚强者往往做事鲁莽。
我们要为最爱我们的人做最多的事情,这是我们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必须想到的,因为义务的履行程度与方式要由情感关系的疏密来决定。因此,情感的持久性和深厚性就是我们考察的首要问题。我们都不是小孩子了,不能以小孩子的冲动来衡量情感。假如有人曾经帮助过我们,那么我们就要心存感激,并且以回报的方式来表示这种感激,而不是施惠。因为报答与施惠相比较,当然是报恩更重要。
赫西奥德认为,向别人借了钱的人在偿还时不仅要还清本金,而且还要还清利息。我非常不赞同这样的观点,假如这样的话,面对那些无偿施惠的人,我们又将偿还他们什么呢?这就好比施惠者赠与了贫穷者种子,那么在收获的季节,受惠人是不是就要将土地还与施惠人呢?是否愿意行善,这是关系到行善者自身决定的问题,但是借给他人钱财的行为并不能纳入行善的行列。当然,我们还是应该做到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知恩图报。
一个人接受的恩惠越多,就意味着他承受的责任越大。因此,作为受惠者,也应该注意一些问题。受惠者在接受恩惠之前留意一下施受着的目的,看看施受者是不是真的出于好心和善意。因为现实生活中有一些人,他们施受的动机并不纯正,或者只是一时的冲动所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在施惠的行为中,量的定夺必不可少。对受惠人施予过多的帮助,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并不见得就是好事。
假如人人都能够根据对方与自己的远近亲疏来实施仁慈与慷慨,那么我们生活的环境将会变得更加秩序井然,社会公共利益也会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出处:《沉思录》P326
实施恩惠应该注意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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