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另类的童话《造物主》
我个人认为这是一篇奇特的童话小说,读完第一遍的时候,被深深感动,但眼泪仿佛被堵塞在眼睛后面,无法涌出,眼睛肿胀,喉头梗塞。
“弗朗西斯这个名字并不重要。”小说开头的第一句话。让人想要探寻:为什么?
油画中的高大骑士活了,因为他的女主人——画他的人——死去了,他要救她,他爱她。其实,在她将油画完成——也就是她的画笔赋予他完整形象的时候,油画中的他已经有了意识,他看着她在他视线所及范围内的一举一动,并默默地羞涩地爱着她。
而她心中充满爱意地画下他,是在画心中情郎弗朗西斯最初的样子,虽然已经到了用坦克和飞机的时代,但她的情郎最初出现在她面前时,装扮成了一个骑士——因为情郎的父亲是一个正统骑兵。
她经常向画中的他倾诉秘密。正处在甜蜜爱情中的少女的秘密能有什么呢?所以他见证了她最初的爱情的甜蜜,他也见到过几次她的情郎——弗朗西斯,他祝愿他们幸福。因为她快乐他就会快乐——这就是最纯粹的爱呀。
然而战争爆发了,她的情郎要上战场,弗里西斯是勇敢的,他想在战场上获得荣誉,荣耀他们的爱情,给婚礼献礼。然而事实却是——未能杀敌身先死——弗朗西斯得了热病。虽然他最初一直在信上向心上人隐瞒病情,但最终她还是知道了。她不顾一切地去见他最后一面,并在弗朗西斯离去的最后时刻搂住他的脖颈拥抱着他。这是爱呀,将生死置之度外的疯狂。
她因此被传染上热病。为了不将传染性极强的热病扩散传染,她搬到了远离人群的郊外的房子里。除了她的旧物和生活用品,她带走了这幅画像,挂在租住屋子里的墙上。这时候的她伤心绝望又颓废,总是以酒浇愁,对着画像,流着眼泪,叹息地说:啊,弗朗西斯!啊,弗朗西斯……
所以这句,啊,弗朗西斯!几乎是画像骑士唯一会说的一句话,因为被重复太多遍了,所以连画像也学会了。
而她尝试着给他的情郎写信,每次只写一句“亲爱的”便无法继续,写了469张“亲爱的”,然后就把信纸扔一边,不再继续写。是啊,写出的信都无法寄出,那个应该收信的人再也收不到了呀,所以写了开头就心烦意乱了,然而隔天又忍不住要开始写……她的思念有多长?她的痛苦有多深?所以她忍不住埋怨造物主:你瞧瞧,你都干了些什么呀?忍不住说:它赐予,它夺去,它不可原谅。嗯,造物主,它真不是人。
而墙上画像中的骑士,看着他视线范围内的一切,他并不明白他的主人经历了些什么?他只知道她最初是那么快乐,尤其是见到她的情郎的时候;后来情郎没有再出现了;再后来女主人也消失了一段时间。女主人再回来的时候,就搬到了远离人群的这郊外的房子,她隔着围墙跟小贩和农夫交流,也要蒙着脸——害怕传染别人,但骑士在画像中的时候,并不真的明白。
因为被传染了热病,终于她还是去世了,坐在窗口的椅子上。一开始,画像中的弗朗西斯并不知道他的主人已经离世。他终于感觉到异样时,他活了,从画像中跳了下来。他要救他的女主人,不惜一切代价。他为她清洗长满了蛆的身体,亲吻她已经露出骨头的小手,为她梳妆打扮,带着她去看星星,带她去看她的父母兄弟,我想这都是画像弗朗西斯想唤起她的求生欲望。
之后,弗朗西斯与毫无反应的女主人生活了近两年,在花园里种下玫瑰和紫罗兰,与她同桌吃饭,喂她精心烹制的肉汁和牛奶,而弗朗西斯每次与她的交流只有一句话,“啊!弗朗西斯!”却代表了万种关怀和爱意。因为弗朗西斯,只从他的女主人那里学到了这一句话,她对着画像最常说的一句话。所以,只要有爱,语言重要吗?说的是什么,不重要。
终于,女主人渐渐长出了新鲜的肉体,外面的腐肉逐渐剥落,而画像弗朗西斯为了逗她开心,学习剑法扮演骑士,在每天固定的时间骑着马,从麦田、田野跑过,屋子里窗后的她露出笑容,每天都期待那个时刻。心中只要有希望,就会获得新生呀。
女主人渐渐地恢复到跟原来一样,除了后脑还缺失了一大块。这时候,画像骑士弗朗西斯做了一个决定,他决定将自己的脑髓植入女主人的后脑中,这样她就拥有他的一部分了。事实上两者合二为一了。
弗朗西斯从城中绑架了脑科医生,而他跟脑科医生的交流,只会一句话“好的”,我想这也是他在人群中意会学到的唯一一个词。另外别的意思,他想让医生明白的时候,就用画图的方法。脑科医生提醒他这样做的风险——他将失去生命,但他义无反顾,他非常明白,当他的女主人再次苏醒的时候,他就会消失。
他消失了,但他的脑髓——代表灵魂意识——被植入她的后脑,他跟随她的行为,跟随她的意识才真正了解了女主人所经历的一切。他(她)看到了战场上的弗朗西斯的来信,才知道,女主人叫阿曼达。
作者在最后解释:弗朗西斯名字的意思是自由,阿曼达名字的意思是爱。为了爱,自由可以消失。
小说开头的第一句话,是少女阿曼达当初画完画像之后,出于少女的羞涩的小心思,说出的违心的话,傲娇的谎话。其实是,弗朗西斯这个名字太重要了。
文中还有阿曼达的灵魂脱离肉体观察到自己濒临死亡时的状态,如梦似幻,之所以能复述回忆是因为起死回生了,脑袋里装了弗朗西斯的脑髓——灵魂;对罹患热病临终前的恐怖感受也很准确,作者做足了功课。(本读者也做了些功课)
我还想说,当一个人最不堪的时候,还有人记得你美好时的样子,不离不弃,充满爱意,那就是真爱无疑了!
值得一读再读的好小说,能使读者获得很高级的审美享受。
在我不多的文学知识里,我感觉这篇小说用到了解构和意象流等手法。可能我这样说,有点班门弄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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