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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38》针剌十二禁

《黄帝内经38》针剌十二禁

作者: 微光绮梦 | 来源:发表于2023-10-20 10:02 被阅读0次

    《黄帝内经.灵枢.终始第九》原文节选: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己醉勿刺,己刺勿醉。 新怒勿刺,己刺勿怒。新劳勿刺,已刺勿劳。已饱勿刺,已刺勿饱。已饥匆刺,己刺勿饥。已渴勿刺,已刺勿渴。大惊大怒,必定其气,乃刺之。乘车来者,卧而休之,如食顷乃刺之。出行来者,坐而休之,如行十里顷乃刺之。

    译文:
    大凡针刺禁忌:行房不久的不能刺,针刺不久的不能行房。酒醉的不能刺、针刺不久的不能醉酒。刚发怒的不能刺,刚针刺的不能动怒。 疲劳的不能刺,刚针刺的不能过劳。刚吃饱的不能刺,刚针刺的不能饱餐。饥饿的不能刺,刚针刺的不能饥饿。口渴的不能刺,刚针刺的不能口渴。大惊大恐的,必先安定神气,再行针刺。乘车从远来的,要安卧休息約一顿饭的工夫,再行针刺。步行来的,要坐下来休息,大约走十里路的时间,再行刺针。

    原文:
    凡此十二禁者,其脉乱气散,逆其营卫,经气不次。因而刺之,则阳病人于阴,阴病出为阳,则邪气复生。粗工勿察,是谓伐身。形体淫泆,乃消脑髓,津波不化,脱其五味,是谓失气也。

    译文:
    以上总计十二种针刺禁忌,都是因为血脉运行紊乱,正气耗放散,营卫失调,经气不能依次循行。在此情形下针刺,则使阳分病深入到阴分,阴分病外出波及到阳分,以致邪气更盛而加重病情。低劣的医生不能体察这些,而安妄用针刺,这叫做推残人的身体。结果病者正气耗损,体力衰弱,甚至脑髓消耗,不能化生津液,五味营养脱失,这叫做真气丧失。

    感悟:
    医者,真是仁慈之心,如果病人是走路来的,就让他休息一会儿,休息多长时间为好呢?大约能走十里路的时间。读着这些,觉得心里有暖阳清风,甚是妥贴安慰。

    我想不止用于针灸,艾灸或其他治疗方法也应该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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