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逼着自己完成一篇。如果像以前一样,一整天躺平也就躺平了,但是这个月任务量大,还有很多事没完成,我必须把时间紧在前头。
忙里偷闲看了罗兰的散文集,犀利,有力量,有温度,以至于翻开就爱不释手。
意识到今天的文还没写完,才恋恋不舍放下。
读书真是一种美好的感觉,这种不带目标性随意的阅读,很美好,让我想起以前的一个同事。我们本无交集,有一天两人坐在一张凳子上打发时间,两人捧着一本杂志,看完上面的一个故事,整个过程我们没有发出任何言语,看完后相视而笑。
有一种不言而喻的默契在里面。
后来的阅读总是带着计划,带着目的,和功利性,少了很多纯粹的快乐。相比于电子书,我更喜欢纸质书。
喜欢它的厚度,指腹摩挲着纸张带来的满足,闻着那淡淡的墨香,快乐无法形容。
我开始渐渐找回那股丢失的力量,它其实一直在这里,从未远离,只是乱花渐欲迷人眼,身外的俗世琐碎让我忘记初衷,背离梦想。
兜兜转转,才发现,它一直都在灯火阑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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