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时分,在河堤上的一家小饭店里,两个两年都没有见面的老朋友聚会了。两个人分别叫默大仙和张大嘴,这是他们给彼此取的外号。
他们点了一份花生米,点了一份炒鸡,要了两瓶啤酒,便打开了话匣子。
当然是大长嘴先开口了。“嘿,伙计,咱们有两年没见了,你在哪里发财呢?”
“南方。”默大仙扫了他一眼,随后淡淡地回答,“在南方做点生意。”
“做什么生意?”张大嘴颇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的架势。
“呃……你管!”依旧是那种冷淡的口气。
“嘿!你真是个大仙儿没错!”张大嘴哈哈一笑,“不管怎么样,我做了点东西,也发了点小财。”
默大仙抬起了头:“做什么生意?”
“你管?”
“把你的那辆小破车给换了?”
“那必须的,换了一辆大众。”张大嘴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钥匙,放在桌子上,瞬间就吸引住了默大仙的目光。
“哎呦,不错不错。”他忍不住赞道。
“马马虎虎,”张大嘴不无得意地说,“不过,说实话,这年头挣个钱也不容易。”
“这么说,我在南方都成要饭的了。”默大仙不置可否,然而他挽了挽袖子,露出了胳膊上的一块做工精致的手表。
大长嘴睁大了眼。“朗格的萨克森?”
“好像是,仅仅因为好看就买了。”默大仙看似面无表情,仿佛在回答一个与己无关的问题。
可他越这样,大长嘴的心里就越不是滋味。
“这可是十万块的东西啊!浪费,简直太浪费了!”
“我只是偶尔戴戴,做生意要用。”
大长嘴微微一笑,表示理解。
“唉,看来你真的发财了。”大长嘴的语气酸酸的。
“你也不赖啊。”
“跟你比可差远了,至少我可是买不起这么贵的手表。”
忽然的,默大仙的脸红了一下,“这不是买起买不起的问题……”
“我能看看它吗?”
“给你。”
张大嘴小心翼翼地接过手表,端详了一阵,他看着表上那精细的纹路和漂亮的秒针,越看越喜欢。
“这家伙真的发了财,能买这么贵的表。”张大嘴心想。
他将表还给默大仙,说:“你让我感到自己还是一个穷人。”
默大仙微微一笑。“如果能让我选择的话,我肯定不会买它。因为这种东西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你说的对,对于我们这样的人来说,它华而不实,徒增钱财的损耗。”
不过,张大嘴听到这句话却是另外一种想法。他越发觉得自己穷丢丢的了,并且对朋友有一种难言的妒忌。
“唉——”他长长地叹了口气,“你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一个结婚的男人负担太大了。”
这足以令张大嘴震惊了。过了好一会儿,他艰难地问道:“你结婚了?”声音不像是从他喉咙里发出来似的。
他带着难言的苦涩,想到自己,至今仍是单身,虽然有时候为自己的不婚主义而感到小小的骄傲,但听到别人结婚时仍不免感到不是滋味。
“当你知道,一个男人结了婚,要养家糊口,你就明白了。男人结婚,犹如砌上了一堵墙,屏蔽了世界上的一半的声音,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他将不再是自己,他的灵魂中属于童稚的部分永远消失,他会属于他人,反正不属于自己。”
“我想,这就是责任吧。”
“你不懂,没结婚过的人不会懂的。”
“就算我不懂吧。”张大嘴摇了摇头,“今天你真让我意外,你竟然结婚了!”
“可是,我必须要走了。我的好伙伴在外面等我。再见,朋友!有时间来洛克酒吧,我请你喝酒。”
张大嘴就这样告了别,撇下默大仙独自一人,匆匆地走掉了。
默大仙也起身,向着外面走去。饭店门口,有一个穿着黑色夹克的人在抽烟,似乎已等了很久。
“那块表……”
“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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