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计划看100页的书,
实际看了不到十页,洋洋沙沙的法规法律,
看得脑袋疼。
之乎者也,很不爽快。
连个收入的定义都能翻来覆去地好几个条款
比如夫妻合买出租房,出租,收租子。
这算合伙做生意呢还是搭伙过日子呢?
General law说了……
税法又说了……………
其实没看书我还知道夫妻本是同龄鸟,大难来了有各自飞。
亏了有些责任还是要一起担待的。
女方说了房子我买的,男的说了家里我装修的。这比例………
人法官说了,你们AA吧,之前夫妻口头协议可能没有法律效应。关起门来的事,你别太认真。这话太伤感情了。人家过日子,偏要写下来。
讲真,可,亦可,亦不可。
睡亦可,反正看不懂,不睡亦可,还不是那么困,考试必须过,亦不可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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