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看起来或许比现在苍老一些。薄暮时分的千里马网咖,我点了杯咖啡,然后走到东南角的那台电脑前,深陷在一张软椅中,抽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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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就看见一个穿着深褐色裙装的女人,端着一杯咖啡,走到我面前。个子很高,胸也很高;皮肤很白,很白。而鼻梁挺直的程度,让人觉得很不亚洲。在这样一个随处可以听见女孩子带着耳麦大骂傻逼的网咖里,你多少显得有些特别。
请原谅,当时我想到的是,若是能将你拥入怀中,缠绵一番,一定是极美的事。
脑子里耍一下流氓,是一个男人再怎么潦倒也不会丢弃的情怀。这一点,你肯定非常同意。
所以,当我约你在广场南边的茶室里见面的时候,你眼睛里时时摇曳着警惕的光芒。
我至今仍庆幸自己对英伦风男鞋的痴迷,无论过得有多糟,我总能用尖锐的鞋尖,在空气中勾勒出一道道无形的棱角,倔强地告诉自己依旧未老。
后来,你跟我说,你很喜欢我抡着细腿,迈个尖鞋,耸了肩膀,斯文而嚣张的模样。我骄傲地告诉你,那不是我在装逼。大学时,我就是这样牛逼,别人中分时,我留长发;别人长发了,我特么就光头。
说这些的时候,我眯着眼睛,使劲儿的回味。你后来告诉我,你很喜欢我吹牛时眼睛凝望墙壁时的迷离样儿。说没见过这么老还这么自恋的男人。
我幽幽地说,自恋是需要代价的,你知道么,别人在公共教室里啃完披萨啃嘴唇的时候,我却在不远处啃着泛黄的萨特。
你知道,萨特是什么玩意儿吗?
问完我就后悔了。我只是一个末路赌徒。即便读过萨特,但他显然不会帮我清偿庞大的债务,所以我依旧是一个糟糕的赌徒。我竟然拿他来问一个网咖里邂逅的女人,而且口气里明显带着炫耀的成份。这是一件很不厚道的事,近乎无耻。
但你竟然没有反感。只是静静地听着。虽然没有摆出托着腮、扑闪着眼睛的可爱造型,但一定是很认真地听着。
这一点让我很感动。所以,我决定换一个话题。我说,我们去兜兜风吧。
此时,不远处的电视塔上闪烁着暧昧的光。就像我心中那只欢叫着的泰迪。
我忘了你当时的眼神是否依然保持着足够的警惕与防备。我只记得,茶室门口,夜色中,你真的很美。
我很清楚,当一个男人荷尔蒙荡漾的时候,对于美的赞美,往往会比较烂大街。所以,我没有言语,只轻轻拉了你的手,直奔车子而去。裤兜里,钥匙晃荡。
此时,我竟忘了,我那一屁股的债。流氓情怀,永远是男人逃避现实以及自我疗伤的上品良药。
后来,我跟你坦白那次见面时的不轨企图,你白了我一眼之后鄙夷地说,你以为我不知道么?
我当然知道你知道。那夜,我们离开城市,越过村庄,来到江边。我们始终没有下车。车内,我一次次地盘算下一步的举措,每次都被你双臂护胸的凛然正气震慑得了无头绪。
那一夜,我没有得逞。
说实话,我痛恨你的矜持。你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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