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雕塑是一个城市文化的重要体现,在现今社会更是体现一个城市水平的重要载体。但由于城市雕塑的发展没有系统的规定,使得近年来的城市雕塑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城市雕塑的定义
城市雕塑是一个独特的艺术称谓,是相对与传统概念中的那些一般存在于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中的小型的“架上雕塑”而言的。它的首要或是唯一的存在特征即是与城市空间环境紧密结合,与城市文化、城市性格、建筑风格等特征相协调一致的雕塑样式。它在高楼林立,道路纵横的城市中,起到缓解因建筑物集中而带来的拥挤、阻塞和呆板、单一的现象,有时也可在空旷的场地上起到增加平衡的作用。它主要是用于城市的装饰和美化。由于它的出现而使城市的景观改变,丰富了城市居民的精神享受。因此,城市雕塑的建立是非常严肃和慎重的,一般需要由行政部门如市政厅或政府机构下令,由属下的有关美术或雕塑的组织具体负责筹划、实施,通过招标或专门邀请某位或某几位雕塑家进行创作完成。作为城市的组成部分,城市雕塑一般建立在城市的公共场所,如道路、桥梁、广场、车站、码头、戏院、公园、绿地、政府机关等处,它既可以单独存在,又可以与建筑物结合在一起。后者一般是作为建筑物的一部分,如高楼、厅堂等公共建筑上的浮雕装饰,和立于街心或广场上的纪念碑等,因此又需要和建筑师合作完成。城市雕塑的题材范围较广,但凡与该城市的地理特征、历史沿革、民间传说、风俗习惯、文化艺术、各行各业的杰出人物等有关联者皆可创作并建立,有的甚至与此无关者,但能起到美化城市给人以审美价值者也可以采用。优秀的城市雕塑可以被人们视为该城市的市标。
首先粗制滥造的,类似建筑行业中。“豆腐渣工程”的所谓“城雕”,在全国一些大中小城市甚至乡村随处可见。在一些地区,还出现了专门配套生产,即时组装“抽象雕塑”的工作和销售商店。南方有一家专门批量生产“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抽象雕塑”工厂,将该厂生产的各种类型“抽象雕塑样品”,标价刊登在有影响的国家级杂志上,结果“效益极好”,到处都可以看到他们批量生产的“抽象雕塑”,而不管与具体环境适不适合。
其次违背城雕创作的艺术规律。例如,现在全国一些城市里,人们到处可以看到仿欧美之风的所谓城雕,原封不动地把古希腊和古罗马的雕塑,放大后安放在城市当中,以为这样就能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实际上却营造了一种殖民文化的氛围。还有些城市搞所谓“标志性”的城雕,在历史和文化内涵方面与所在城市的历史和文化不相吻合。如长沙市新扩建的芙蓉路,在很短的时间里建立起来的一些雕塑作品,大多与长沙市源远流长的历史与文化内涵相距甚远。如以耗巨资新建的1 5米高的锻铜雕塑《浏阳河》为例,安放在芙蓉广场中与周围环境很不协调,破坏了环境的美。从造型上看,作品中的人物重心往后倒,动态扭捏作态,人物上身短,下身超长,脚比腿粗,手小不合比例,身上的肌肉长得像拳击运动员,人体结构上有严重毛病。
一件城市雕塑安放地城市的某个特定的空间中,应与安放的环境空间协调和谐,互相衬托,从而达到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和环境美的作用。另外,要能让人觉得雕塑的每个不同面都很美,都很有欣赏和审美的看头。可是,这些年来新建的一些城雕作品中,却有一些缺乏美感,令人倒胃口的作品,这一类失败之作大都出自不懂雕塑造型艺术特点、不具备做雕塑能力的人之手,雕塑家的作用被否定,是造成当下城市雕塑“豆腐渣工程”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些所谓的“城雕”不但造成了对国家资材的严重浪费,而且成为污染环境的“城市垃圾”,已开始引起民众的严重不满。据业内人士估算,这些年来,全国遍地开花的城雕建设,每年耗资恐怕是成亿计算。
第三,部分雕塑家不讲职业道德和长官意识的独断专行。把搞城雕创作当作大量捞取钱财的手段,互相勾结,垄断城雕业务,为了快速“出成果”,而不讲城雕创作质量。有的甚至是名气很大的雕塑家,将雕塑工程转包给业余作者或能力很差的学生去做,有的甚至将自己从事城雕创作的资格证书转借给一些“雕塑公司”,坐地分钱。长官意识的独断专行,不按城雕创作的艺术规律办事。有的长官认为自己是什么都懂的“全才”,因此,根本不把雕塑家和环境艺术家放在眼里。有的长官虽然表面上装得很“民主”,很“尊重专家”,但实际上他们根本就不尊重专家。长官一票就可以否定十几位专家评审雕塑设计方案的集体意见。对于中央和省里制订的城雕管理法令,他们认为都可以不执行,竟要求雕塑家按建筑高楼大厦的高速度来搞城雕创作,搞蛮干。
第四,城雕建设中没有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原则,也是造成劣质城雕泛滥成灾的重要原因。这些年来,凡是城雕抓得比较好,“豆腐渣工程”少的如北京、上海、西安、青岛、深圳和广州等城市,都是由于该城市的领导能严格按照城雕管理法令办事,尊重专家意见,尊重艺术规律。美国的《国家纪念碑》雕塑,做了14年;俄国4米高的《彼得大帝纪念碑》,做了12年;北京的《人民纪念碑》,花5年时间创作完成;深圳的城标《开荒牛》做了1年多,珠海市的城标《珠海渔女》,由3位知名雕塑家创作了1年多的时间。而长沙市芙蓉路的15米高的雕塑《浏阳河》,只花了3个来月的功夫就建成了,被业内人士称为城雕中的“吉尼斯世界纪录”。按长官意志办事,城雕工作中就一定会出乱子。不但在创建豆腐渣城雕时要花大量钱财,人力和物力,而且在拆除劣质城雕的时候,也要花费大量钱财,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造成了双重的浪费。
第五,轻视城雕理论建设是造成城雕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对比中国画、油画等各界重视理论探讨和理论建设,全国城雕委好像不太重视理论建设的问题。从未召开过有关城雕的理论研讨会,不能及时抓住好坏典型向中央有关部门汇报,以至于使问题越积越多。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促使了对城市雕塑的需求也急剧膨胀。但由于缺少城雕理论上的支持,也缺少有力的监督致使很多城市的雕塑缺少内涵同时也不注重城市、区县、街道,不分环境,不分城市、地区的大小,不考虑本地区的历史、文化、风俗特点,一味追求所谓“气派”(高、大、全),
“一流”(攀比之风);一味模仿西欧16-19世纪巴洛克风格的古典雕塑(其模仿水平又不高)。或者盲目追求所谓“现代抽象”时尚,这些所谓的雕塑,毫无美感可言,它既破坏了自然,破坏了城市的美化,又浪费了钱物,污染了文化、渲染了奢侈、浮躁的价值观。
三、城雕发展要走向市场,从如下几点做起
1、改进管理机制
要从根本上杜绝劣质城雕的出现,至少应该从两方面下功夫:第一,建设部和文化部已经对城市雕塑资格进行控制,给合格的人发证书。这是一种资格认定的机制。第二,叫做市场准入机制。每个城市,都应该有一个以专家为主,也有官员和普通市民代表参加的,能够在文化、艺术、陈设等方面对城市雕塑进行强有力的集中管理的机构。把每一个城雕作品,都在设计阶段开始就纳入这个机构的管理视线,对之进行持续的审视,直至安装成功。同时还应该建立退出机制。建立一个鉴别、清理组织,专门负责巡视、监督城市里出现的劣质城雕,发现一个,采取措施清除一个,直至所有人都不甘把自己的钱再白白地浪费在炮制劣质雕塑上为止。
2、尊重城雕艺术的创作规律
城市雕塑是三维空间的艺术,它不同于二维空间的绘画,只需让人们从正面一个角度去观赏,城市雕塑具体安放在城市的某个特定的空间中,例如城市广场,休闲的娱乐场所形成的特有的空间之中,不但具体安放的环境空间要营造成协调和谐,互相衬托,形成雕塑能增添环境的美;而且原本就优美的环境,也能烘托出雕塑的美,从而达到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和环境美的作用。每件城市雕塑的创作应当尊重艺术家的设计理念,长官不应该凭个人的喜好或为了取得所谓的政绩来删改艺术家的创作成果。每次的雕塑创作应该组织有经验的雕塑家来审批该作品,或者利用当今社会发达的网络世界,将雕塑原稿放到网上去,让广大民众来投票或点评,综合一些有用的意见来改进这雕塑的不足。
3、艺术家的职业道德
关于艺术家的职业道德问题,主要是个人的意志很难左右。这个问题的解决也是要从机制上下手,像上文所提及的那样建立一个监督机构,每发现一个劣质雕塑便坚决地曝光,在报刊杂志或网络新闻中报道。这样每个雕塑家才会兢兢业业的去对待每个雕塑,长期下去,才能与劣质绝缘,而精品城雕则层出不穷!
4、树立城雕建设中的“百年大计”和理论建设
城市雕塑建设中的“百年大计”是一项事业的发展,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所谓“发展空间”,集中地体现在规划上面。规划是对未来形态的描述和设计,是多种学科知识在特定地域空间的体现。要建设城雕中的“百年大计”就必须从规划上下手,把雕塑同建筑、市政、公用、园林等要素视为一体,统一纳入规划的视野之中,同步划、同步实施,从根本上确立雕塑在建设中应当具有的地位。
四、中国城市雕塑近年的走向
随着人们对城市雕塑认识的逐步加深,也随着中国经济文化的发展,日益认识到了城市雕塑所在城市环境、文化发展的整体关系,认为城市雕塑纳入城市规划之中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当前中国城市雕塑的走向应当是大力改革当今的城市规划和管理。城市雕塑建设主体和机制的建立,使小康的社会发展不再是跳跃式的,散乱无章的,而是有机的在整个城市大环境的综合系统中协调发展的模式。我们中国城市雕塑应该向国外好的城市雕塑学习,建立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发展规律的行之有效的运行方式。同时我们应当运用20世纪40年代以后成熟的活动雕塑样式,运用机械、风力、光电,磁性等技术手段,极大地改变雕塑的传统模式。艺术家通过新的综合技能的把握,利用新的介质创造的城市雕塑,将会为我国城市生活和环境空间带来更新、更美的变化。未来中国雕塑的走向应当是从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机制开始,运用现代的雕塑样式,结合以后成熟的活动雕塑,创造出未来具有中国特色,代表现代城市科技或人文自然的城市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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