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物业办公室得知一个消息,我们公寓被定为违建,好像是一刀切,所有2009年后建设的都按违建处理。这也意味着随时能强拆,补偿还少。
而且下命令按月收房租,免得收多了到时候退得麻烦。
本来公寓在四周来讲算是比较正规的,那形式就跟高中宿舍楼一样,而且是在一个商场的后边,本身也属于商场的地界。跟商场捆绑在一起的话,怎么也能顶几年没事。
这下好了,心里又有空唠唠的感觉,看来找工作不是大事了,准备好随时回老家,这才是大事。得着手扔废物了,精炼自己的东西。
这算是最后一次搬迁吧。
其实想想,大城市对我们这些外地漂泊的人,就是一个孤独寂寞的地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