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读缘由
我曾为一位高中校友修改过一篇“读《思索死刑》有感”的文章,因而了解这本书。并且“死刑”是一个我从未了解过的话题,所以我对这本书充满了好奇,特别希望阅读这本书。
高考填报志愿时,我的父亲一直希望我选择法学专业,我却没有选择。我虽然对法学充满了好奇,但是不希望从事相关的工作,因为我认为自己没有勇气面对展露在法律底线面前的人性面目,无法承受那样的黑暗,也无法忍受维护不了丝毫公平正义的无奈。
现在看来当时的我是懦弱的,恐惧和偏见像铁索一般捆在我的身上。从小生活在母亲营造的阳光世界的我,很容易因为一点点黑暗的阴影就感到无比的恐惧。但实际上,我们总是被太阳所温暖的。因此长大的我,眼睛中虽然褪去了幼时的阳光和纯粹,但是却在逐渐淬就理性和平静,并且我希望面对和思考我曾经逃避的所有。对于我而言,阅读思考《思索死刑》本身就是一种成长。
二、谈谈我认知当中的死刑
我对于死刑的认知很浅薄,因为这个词汇很少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我所有的认知仅来源于主流媒体对恶性犯罪案件结果的报道文字,甚至都不太清楚有很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的刑罚。我和很多人一样认为死刑是对罪大恶极之人的终极判决,是对受害者的告慰和对社会和平的维护手段。我生活在一个享受通过惩处罪大恶极之人死刑而告慰公众的社会氛围当中。
死刑是一个遥远的词汇,我也从未思考过:为什么要有死刑?为什么中国没有废除死刑?那些罪大恶极之人应该被判处死刑吗……
我的中国古代史老师曾教导过我们:我们应以人文关怀的视角看待世界,要学会认真思考,因为不是所有习以为常的话语和观点都是正确的,契合人文关怀视角的。因此我认为我们不能因为稳定的社会氛围和习以为常的认知而不思考这个问题、完全肯定这个举动。不能因为死刑带给我们的强烈告慰感,我们就完全以默认的形式认可它。
或许,阅读和思考后,我们改变不了什么,但是这绝不是放弃阅读和思考的借口,只有阅读和思考才有改变的机会。思考这个问题的前世今生会使我们对未来充满希望,思考这个问题的形成原因会使我们获得改变的途径,这哪一种思考都比没有自己的观点人云亦云释放负面能量好百倍。我们要阅读和思考,哪怕这个问题距离我们很遥远,哪怕这个问题对于我们而言很习以为常。
三、加缪的温柔
“就算生命没有现成的意义,但我们还是可以勇敢面对这个事实,并活出自己界定的意义。我们不但不必放弃自己的生命,我们还可以有所行动,由此创造、展现自己的价值与尊严。就算没有结果,也不要放弃过程;即使没有永恒,至少还有当下。”
加缪先生在论述废除死刑的过程中非常注重人的主体地位和人的感受:观看死刑者的负面生理反应、执行死刑者的无奈与阴影、受刑者家人内心的悲痛、受刑者受刑前备受心理煎熬……每一个人的感受都被他细细考量,每一个人的悲痛和不适都被他看在眼里。我想这就是加缪的温柔所在:关怀着每一个人。
四、极限假设法
极端假设法又称极限分析法,是从某个极限状态分析判断、推理问题的方法。
在加缪的论述过程中运用了很多类似极端假设法的假设逻辑推理,反面假设国家大肆宣传死刑执行的效果以震慑犯罪者,正面假设死刑判决过程中不存在误判的可能……这些都是将行动推向一个极端且绝对方向的假设。
我一开始非常不能理解这种假设方式。我在学习物理时,老师常教我们运用极端假设法,用无穷假设的方法举出反例。但是我认为死刑的问题隶属人文社科范畴,与物理这类自然科学是不同的。一个社会问题往往牵扯着方方面面的因素,绝不可能类似于物理问题一般,只用几个被抽象出的变量就能够被解答。
但是在后面的篇幅中,我心中的疑惑得到了答案——死刑本身就是件绝对的事情。死刑一旦执行就不可挽回,生命不可能因误判而重生,这样看来怎样运用极端假设法都不为过。既然裁判死刑的过程中的一切都做不到极端假设法的完美与绝对,那么有什么理由判处一个人死刑呢?
五、读后的感受
整本书中没有章节,整篇文章中没有中断,我刚刚阅读完后会觉得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但是细细想来,让我不禁感慨:整篇文章的语言是多么的流畅,没有一刻思考停顿之处;整篇的论点又是多么的全面,有关于死刑的方方面面,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都被考量进来了。可能这就是加缪的温柔和魅力吧。
法国早在1981年就废除了死刑,而2019年的中国依旧在执行死刑的刑罚,这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在这本书中作者举出了很多欧洲社会的背景案例以例证观点,有趣点就在于以这种观点思考中国的社会,结合中国的社会背景又会有怎样不同的答案。
就我而言,我支持废除死刑。我深知我此刻的立场改变不了什么,但是我相信,未来的我如果有机会见证是否废除死刑的决议,我一定会投出自己的一票:支持废除死刑。在未来,我会同更多的人谈论起自己的观点,影响更多人的想法。即使这些举动可能微不足道,但是我们不能因为微不足道而因噎废食,把这微不足道的一点也放弃。我们要相信人类文明发展的希望,相信美好的人性。
摘录:
“一般来说,早在执行死刑之前,对死刑的等待就已经把这个人给摧毁了。我们其实把他处死了两次,其中第一次又比第二次更严重,与这相较,以牙还牙还显得更像是种文明的律法。至少别人弄瞎他兄弟一只研究的时候,以牙还牙并不会要求把这个人的两只眼睛都挖掉。”
“国家所犯下的罪,要远超于个人所犯的罪。”
“总之,人类需要的是一个理性的社会,而不是一个大家都陷入自己的傲慢,使国家权力肆意泛滥的无序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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