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信息来自中华考试网、伊宁公安等
01/
昌吉市
经昌吉市党委、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
一、招聘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数量
面向社会招聘1500名,其中女性100名。
(二)招聘条件
1.略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5月3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2.具有高中、中专(含技校)及以上学历
3.男性户籍不限;女性要求为昌吉市户籍。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8日-6月1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人员,需携带《昌吉市公安便民警务站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便民警务站
(二)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1.体能测试通知书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2.体能测试时间:第一批2017年6月12日,第二批2017年6月15日,第三批2017年6月18日。
3.体能测试项目为中长跑、摸高、折返跑。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4.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见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笔试
1.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22日--23日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24日(具体时间、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采取汉语命题。
4.笔试加分:
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5分。
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住宿。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及退役士兵月工资总额8290元左右、大专以下学历人员月工资总额7790元左右,月工资总额中包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维稳津贴、伙食补贴、及平均到每月的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绩效考核奖等。年度考核合格正常晋升工资。聘用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按基本养老统筹人员享受相应退休待遇。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7日
02/
昌吉州玛纳斯县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经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若干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订本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18至35周岁男性(即:1982年6月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3.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无纹身及其他明显疤痕);
6.身高1.70米以上。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为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
岗位设定:
1.玛纳斯县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大队
2.玛纳斯县公安局公安检查站大队
三、招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
2.报名地点:玛纳斯县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大队(中华西路原老政府院内西侧)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及资格审查:考生可在玛纳斯县便民警务站大队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各1份、1寸免冠照片2张,退伍军人需同时提供退役证。
4.此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面试、体能测试。
2.面试:由玛纳斯县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大队负责组织面试。
3.体能测试: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由玛纳斯县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大队负责体能测试。
4.面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进入体能测试入围名单。
(三)体能测试
体能考试科目为男性100米、1500米,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的规定要求计算成绩。体能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体能测试成绩并宣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拟招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到当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青年入伍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拟录取人员上岗后由玛纳斯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统一组织尿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机会,仍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政审
对报名人员的政审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政治审查并在政审表上签字盖章。
(六)公示
上述流程均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玛纳斯县便民警务站大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拟聘用人员有疑义的,可来电来信举报。若经调查情况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举报电话:0994-6661578-6032
举报地址:玛纳斯县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七)报到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结束后到玛纳斯县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大队(中华西路原老政府院内西侧)报到。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由玛纳斯县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工资总额为6494元(含五项社会保险费用约1540元,伙食补助660元,绩效考核工资125元/月,全年1500元,年终按照考评等级发放)
2.其他待遇:对聘用人员统一解决住宿;对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3.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通过考核表现优异者可根据《玛纳斯县公安局事业编民警管理办法》晋升为玛纳斯县公安局事业编民警,参照事业编制管理并享受同等待遇。同时享受统建房政策。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田小燕 电话:18096828819(玛纳斯县公安局便民警务站大队)
座机:0994-6666368
仲思桥 电话:18099369581(县公安局)
侯 婕 电话:18199253068(县公安局)
玛纳斯县公安局
2017年6月4日
03/
伊宁市
为进一步做好城镇社会面“网格化”专业巡逻防控工作,伊宁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600名。
一、岗位设置
伊宁市公安局巡逻防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市级聘用。男性,退伍军人或政法类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户籍、民族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二)单位聘用。男性,高中以上学历,户籍、民族不限,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
以上聘用人员均要求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
三、待遇
市级聘用人员与伊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济、政治待遇相同。退伍军人聘用后即可转为市级聘用,政法类院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享受单位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转为市级聘用。单位聘用工作满五年且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转为市级聘用。
(一)工资待遇
1、市级聘用。月工资总额不低于5000元(含“六险一金”,“六险”为1130元;“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为应发工资的12%和财政拨付补助的12%约每月860元);享受冬碳补助每年1440元、十三个月奖励工资约1700元和年度绩效考核奖3000-7000元(根据市公安局当年评优结果核发)。同时,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考核增资办法,年度考核合格的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单位聘用。工资总额不低于5000元(含“六险”1130元)。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冬碳补助1440元,工作满三年享受年度绩效考核奖2000元。
(二)政治、福利待遇
1、市级聘用。①可担任副科级别的主管工作。②享受各类学习、业务技能培训机会。③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和探亲假。④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⑤提供免费食宿。
2、单位聘用。①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婚假、生育护理假、探亲假。②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③提供免费食宿。④工作满一年解决伊宁市户籍。
四、招聘程序
按照政审、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五、报名方式
关注“伊宁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伊宁市公安局协警员报名登记表。填表要求:
1、报名登记表需正反面打印;
2、第一面填写个人信息,第二面第一个盖章处需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第二个盖章处加盖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公章;
3、报名表准备完毕后,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交至伊宁市公安局报名。
六、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相关事宜请随时关注“伊宁公安”公众号。
七、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地点:伊宁市公安局协警员管理办公室(斯大林东路2号,人民广场对面)联系人:田赫 杨俊 电话:18099990172
伊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伊宁市公安局
二0一七年六月七日
04/
新疆十师北屯市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全面巡逻防控工作,十师北屯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0名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北屯市区100人;181团30人;182团24人;183团12人;184团30人;185团30人;186团24人。
二、 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 男性,非新疆户籍、族别不限;
2、 年龄要求:年满18至30周岁,均以身份证为准;
3、 身高要求在165厘米以上;
4、 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较优秀者。优先录用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及具备驾驶技术人员;
5、 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6、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7、 身体健康无缺陷,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明显疤痕、无纹身,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肢体功能障碍;
8、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9、 体能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体能测试;
三、 招聘程序
本次招录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能测试、体检、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
四、 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 报名方式:
1、 现场报名,报名时随带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并由报名者本人当场填写《协警报名登记表》。
现场报名地点:十师北屯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博望西街242号。
2、 网络报名:请用实名身份证号码申请添加就业平台QQ群号250696904,可在群文件中下载《协警报名登记表》(注:请在求职意向栏填写拟申报工作单位(如181团协警),与报名所需资料拍照后一并发送至邮箱3060879450@qq.com
3. 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6日起
(五)聘用
招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 工资待遇
(一)协警员为合同制聘用人员,月收入为4600元,其中工资400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伙食补助600元,并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应缴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二)协警员制服由用人单位统一配发,食宿自理。
五、 其他事项
此招聘简章长期有效,人员招满为止。
邮箱:3060879450@qq.com
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0906-3906297/18167676811
联系人:李强、袁显梅、杜紫薇
师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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