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得为自己所做的事情负责任
今天和朋友聊到一个问题
朋友间的闲谈 朋友间的闲谈 朋友间的闲谈 朋友间的闲谈我跟朋友的观点是一样的,人得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任。
我很讨厌人为自己做的事情找借口,错了就是错了,根本就没有理可以讲阿。别人没有义务来为你的错误买单的。
如果没有损害到他人,仅仅是伤害了自己,那么这是自己制造的因,得承担自己的果。如果影响到了其他人,得负起这个责任,承担相应的后果,不过有些后果,不是说承担就能承担的。
在生命的面前大家都是平等的,不存在哪一边的生命数量比较庞大,那一边的生命就更重要些。我认为众生皆平等,不仅仅是指个体间平等,个体与集体也应是平等的。
可是总会习惯性的以数量来去衡量重要性那,我觉得这样很过分,如果那天衡量的标准变成了质量呢?
最后
希望大家做事都能考虑下后果,遇到事情也要勇于承担。
可是现在想的很多的人可能有,但是敢勇于承担的太少了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