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经济学你能经常看到一个名词——“帕累托最优”,它指的是在一个经济系统中,在不损害任何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利益的前提下,所能达到总体利益最佳的状态。也就是说,如果这个经济系统要进一步改进,就必须损害至少一个人或一个群体的利益。
但我们经常混淆“帕累托最优”和“最优”两个概念,实际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前面说了“帕累托最优”的概念,而“最优”是指整个经济系统中,总体利益之和最多的状态——这往往是在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下,通过损害某一个人或某一个群体的利益而达到的(不可能是共赢)。
假设我有1000块钱,要把它们分给两个朋友,一个穷朋友和一个富朋友。对于穷朋友来说,每给他100块钱,他的幸福指数提高10,而对于富朋友来说,每给他100块钱,他的幸福指数提高为1,也就是说同样的钱在穷人手里幸福感会更多。反之如果从他们手里每拿走100块钱,幸福指数降低的程度也是一样的。
这个时候,如果我把1000块钱其中的800块送给这两位朋友,其中穷朋友500,富朋友300,自己手里留有200。这个时候的状态就不是“帕累托最优”,因为在不损害任何一个人的利益的前提下,整体的幸福感还可以提升——即把剩下的200块也送出去,也就是把所有的1000块钱都送出去的情况下。
而送给任何一个人或两个人,这个时候系统都达到了“帕累托最优”。在这个“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下,如果要让幸福感进一步增强,就必须损害某中一个人的利益——即把富人的钱给穷人,幸福感增加。而如果把富人所有的钱都给穷人,也就是穷人拿到所有的1000块钱,这个时候状态就是“最优”了——它是在“帕累托最优”的状态下通过损害某一方的利益而使整体利益达到最佳的状态。
“帕累托最优”就是你把所有资源都分配出去了的任何一种情况,它有多种状态。而“最优”是不仅仅你要把所有资源都分配出去,而且要保证所有资源所产生的价值是最高的,它拥有的状态就少很多,有些时候就是极限的一种。
在现实生活中,追求“最优”往往是不切实际的,而实施“帕累托最优”则更为理想。因为“帕累托最优”不容易触犯到一些群体或一些部门的利益,遇到的阻力最小,它属于温和的“改良”派,让所有人都得到利益,至少是很少的人利益受损。“最优”则是一种极端的非此即彼,是一种“劫富济贫”式的“革命”派。
有太多政治家或者各类社会人士,太过于“理想主义”,妄想让大到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小到一个组织,一个公司变成最完美、最美好的地方,充满最好的民主、自由、平等、博爱。如果他们高喊着这样的口号,决定把这一切付诸实践的时候,将受到最无情最强大的反弹——因为它触犯到了太多的人的利益了,不仅仅既得利益阶层无法接受,到后来可能连他们所代言的广大民众也会抛弃他们!这样的话,那就真是“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了。
清末康有为的“戊戌变法”就是一开始就要剥夺最大利益阶层的权益,叫嚣要杀几个朝廷重臣,由于没有争取到更多实力派的支持,最终使得满清最有可能的一次社会改良无疾而终。中国建国之后,极力推行“人民公社”,消灭了所有的资产阶段,妄想把利益全部交给普通民众,到后来使得国家国困民穷,不得顺应时代潮流进行“改革开放”。
所以,“一腔热血勤珍重”,不用脑的话,那就是“洒去”也不能“化碧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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