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材料通过一系列论证,试图证明“根治诈骗并不难”,但论证过程存在不少逻辑谬误,因此得出的结论有待商榷。
首先,“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不必然推出诈骗就能被彻底根治。材料混淆了被消灭和被根治两个概念。虽然邪恶终将被正义战胜,但不代表邪恶不会再次出现;同理,诈骗即使能被治理,也不能保证下一次就不会出现。结果不必然推出事件的发生其次,没有证据证明诈骗犯都被绳之以法;即使最后都被绳之以法,但每次对诈骗犯的抓获都需要时间,依然存在一些诈骗犯仍然逍遥法外。况且,即便诈骗犯最后都会被抓也不能推出就无人敢行骗,因为导致行骗行为的原因有很多,依然会有人为此冒险,因此诈骗无法被根治。
再次,全社会的防范与有效机制只能降低被诈骗的概率,不能防止诈骗的发生。每个人的辨别能力不同,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识别诈骗行为,所以依然会被诈骗得逞;况且,诈骗即便这次没有得逞,下一次依然会继续行骗,直到诈骗成功。而且,建立有效的防范机制只能减少诈骗的成功概率,并不一定能减少诈骗的发生;因此,诈骗无法得逞不能推出诈骗就能被根治。
综上所述,不管从道理上,还是从行骗者或被骗者的论证角度来看,都存在一些论证缺陷,因此,”根治诈骗并不难“的结论还需进一步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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