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在哲学中是一个重要课题,它指的是一个事件(因)和第二个事件(果)之间的作用关系,其中后一件事件被认为是前一件事件的记过。一般来说,一个事件是很多原因综合产生的结果,而且原因都发生在较早的时间点,而该事件又可以成为其他事件的原因。
在哲学的思辨中,因果关系有其客观性,这种客观性从某种意义上也是现代科学的基础之一,也是现代人理解世界最常用的思维方式之一。
但是,因果思维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客观的存在,它是我们头脑构建出来的产物。阿德勒心理学提出,我们的反应是可以自由选择的东西。
这意味着我们认为的一些因果关系,至少在现实生活中,只不过是我们的一种说法,一个托词。我们经常解释一件事情的原因是什么,但其实那些叫做原因的事并不一定就会导致所谓的结果。
一件事情不一定能决定另一件事情的发生,很多事都是有复杂的因素共同决定的(最复杂的因素就是拥有自由意志的人),但我们却很容易忽略这种复杂性,构造简单的因果关系。
生活中为什么要找因果关系呢?为了划分责任,一件事情找到了因也就找到了责任人。
当然,科学研究中的因果关系就是另外一套逻辑了,随机试验、双重差分,工具变量实用性很强的方法,值得研究和学习。
回到最后那一句话:“如果我们对因果关系的追寻,存在一个总原则的话,那就是,保持谦卑。”
如何保持谦卑呢?需要时刻谨记“因果”只是解释世界的一个工具,不要把它神圣化。科学的精神是存疑。
祝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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