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农民这个职业向来是靠天吃饭靠地吃饭的辛苦职业。往往在一年中才能收获一次收入,而这种收入往往不算高,却要维持住农民全年的生活。正因此才有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名句来歌颂农民的不易。而近日,却有人对这样辛苦的农民下了毒手,让农民很可能因为生活拮据无法顺利完成种植、收入。
事件:独爱西瓜的“水果忍者”横空出世,2万西瓜被砍烂
近日,河南省登封市卢店镇杨岗村的瓜农看着一地被砍烂的西瓜,忍不住再次落泪。他告诉记者他们一家六口人,全指望着这两亩瓜地能卖些钱维持生活。为了种好这些瓜,他和家人从今年1月底就开始育苗,一天到晚在地里忙活。近段时间,因西瓜到了快成熟的季节,他白天夜里都住在瓜地里,没想到偶尔离开了一次,地里的西瓜就被人全部砍烂了。
以下是农民伯伯满含哽咽的哭诉:“刚开始我以为是过路的人恶作剧,顺手把挨着路边的几个西瓜砍了,等我走到地里后,才发现所有的瓜都被砍了,刀口长的有三四十厘米,短的有五六厘米,有的西瓜上还被砍了好几刀,太气人了。”“我老伴去年摔伤了腰失去劳动能力,儿子和儿媳也没工作,两个小孙子一个上中学,一个上幼儿园,全家人都指望着两亩西瓜的收入来维持生活,没想到眼看就要丰收了,却一夜之间被人毁光,让俺一家人的希望都破灭了。”
西瓜被砍了就无法再生长,最终慢慢烂掉。这么多瓜吃不成卖不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烂在地里太浪费了。登封市公安局卢店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由于被毁的西瓜数量太多,已构成了刑事案件,目前该所已将此案移交给了刑侦大队进行调查。
看法:再厉害的“水果忍者”,一样逃不出法律制裁
农民的辛苦与辛劳付出不言而喻。不管这个爱西瓜的“水果忍者”是什么人,都一样逃不出法律与道德的制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万多斤的西瓜足够财物巨大的标准了,因此这位独爱西瓜的“水果忍者”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
但作为有道德与正义感的京师企服小编同样希望这位农民伯伯,能够去申请赔偿。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最后,京师企服小编在这里祝愿事件中的农民伯伯能从这次伤心的事件中走出去,继续为了自己更加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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