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原创)
所谓“加班”,指的就是在法定的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时间。在社会竞争压力不断加快的今天,也衍生出了诸如“336工作制”的所谓不定时工作机制,有人说,这是一种福报,能让年轻人快速成长起来。也有人说,这是一种自毁的捷径。有一句话说得好:“成年人的世界,都是劫后余生”,为了生活我们逼着自己去拼命,不敢放松,害怕稍不留神就被时代和公司抛弃,难以独立面对着巨大的生活压力。但是,生命只有一次,加班却时刻能让我们赚到钱,但“努力赚钱”不是“拿命换钱”,一定要把好这之间的平衡,才能在这重重的压力中稳步前行。
的确,在一定程度上,加班可以增加一定的收入。因为收入的提高一般是依靠工作的完成度来评判的,在同等的工作能力下,通过加班可以考虑得更为细致,工作的完成度在一定程度上应该会更高,长此以往更多的展现了自己的工作能力,就可能收到领导器重,最终达到增加收入的目的。诸如有人的观点:加班是一种福报,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想说明通过加班可以达到增加收入,减少生活压力的目的。
但是,更应该看到,“努力赚钱”并不等同于一定要“拿命换钱”。“努力赚钱”是自身通过自身的奋斗来达到提高收入的目的。而“拿命换钱”却是一种拼激情、拼体力的扭曲的工作方式。“赚钱”不仅可以通过加班来实现,更可以通过提升工作效率和自身能力来实现。而“拿命换钱”则是一种变味的奋斗,在工作的同时忘记了自己,不敬畏生命的一种表现。“赚钱”也并不是“命”才能换来的。这两者有本质上的差别,更不应该将两者等同起来。在现实中却有诸多公司用工作时间来衡量一个员工是否真的能创造价值,也正是这样扭曲的评判标准,给太多的员工戴上了无形的“枷锁”。也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年轻员工猝死、自杀等恶性事件频发,后果严重。因此,“努力赚钱”并不是要“拿命换钱”,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但是奋斗不仅仅是拼时间、拼体力、拼激情,更需要讲效率、讲方法,讲能力。加班固然可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提高收入,但“努力赚钱”不是“拿命换钱”,一定要把好者之间的平衡。用人单位在严格规范劳动保障、加强监管的同时、加强监管的同时,保护奋斗者的合法权益同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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