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泰戈尔在《飞鸟集》也谈到上帝:
上帝的巨大的威权是在柔和的微风里,而不在狂风暴雨之中。
God's great power is in the gentle breeze, not in the storm.
这是一位诗人的观点,用比喻的手法表达上帝的权威在于他对世人的慈爱而不在惩罚。
咋一看这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细想一下就会发现,这里面有永恒的矛盾,而且被人类反复探讨了几千年。
这矛盾就是:你是愿意有一个宽容的、会饶恕你的过犯的上帝,还是愿意有一个公义的、使得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上帝呢?
更具体的说来,若一个人谋害杀死了另一个人,这时候上帝该实施公义夺取这个谋杀者的生命,还是该再给他一次机会让他悔改?
《圣经*旧约*创世纪》中的第四章描述了人类的第一单谋杀案:该隐和亚伯。这两位是兄弟,却骨肉相残,该隐杀害了亚伯。我们来看看上帝他老人家如何判案。
4:10 上主责问他(该隐):“你做了什么事?你弟弟的血从地下出声,向我哭诉。
4:11 你杀他的时候,大地张开口吞了他的血。现在你受诅咒,再也不能耕犁田地;
4:12 即使你耕种,土地也不生产。你要成为流浪者,在地上到处流荡。”
4:13 该隐对上主说:“我受不了这么重的惩罚。
4:14 你把我赶出这块土地,叫我不再见你的面;我将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在地上到处流荡,人家遇见我,都想杀我。”
4:15 但是上主回答:“不,谁杀了你,谁就得赔上七条命。”因此,上主在该隐额上做了记号,警告遇见他的人不可杀他。
这显示的就是上帝耶和华的公义,到得耶稣(神子)时代,慈爱就更多地显示出来了。
《圣经*新约*马太福音》第18章:
18:21 那时候,彼得来问耶稣:“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该饶恕他几次呢?七次够吗?”
18:22 耶稣说:“不是七次,而是七十个七次。“
神说,你要饶恕得罪你的人多大77次。
有时候我们希望上帝多多慈爱我们,饶恕我们的过犯;有时候我们希望他按公义施行审判,让恶人受到惩罚。
但究竟是审判还是慈爱,这是上帝自己选择的权利,不属于人类能够知晓的,所以几千年来,相关议题一直被探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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