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天气很好。金黄色的下午,微风,在阳光下晒一会太阳很舒适,不冷也不热,是最佳的天气。有树叶被风吹过摇晃的声音,有鸟语的啼叫,有城市嗡个不停的遥远噪音。我喜欢这样的午后,喜欢被风吹过随意翻动的纸张,喜欢这种意犹未尽的悲伤。我生于秋日,也许也是这样一个美好的天气,确切地说,是二十三年前的今天,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
我爱这一天,在我的记忆中,我内心所追求的不过是永远停留在这一天。在这样一个惬意的秋日午后,喜欢黄昏的光线打在脸上,照得人也变得金黄,慵懒而舒适。喜欢那时候,因为所有的人都还在,所有的人都没有离开,我还只是一个在漫山遍野的金秋之中与伙伴追逐而忘记了时间和自己的小男孩。我永远爱这一天,不管那个小男孩后来成为什么样的英雄,他的记忆最深处永远带着故乡秋意最浓时的烙印。
我想我是齐马,在不断的自我探索之路上,变得更加丰满、完善,但终其一生,不过是为了追随那一抹神秘的蓝色。我想我最终也会像齐马,以一场凄美的仪式告别自己,回归自己最初的样子。那或许是三十年后,或者是五十年之后,当我面对一个和今日一样的秋日,已老得抬不动眼皮时,我望着夕阳,终于想起自己最初的样子,那个小男孩。然后,从那一刻起,我便可卸下所有不是我的东西,回归那一方蓝色的水池,做一个简单而纯粹的清扫机器人,回归到永恒的蓝色之中,融入永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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