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办的两个案件,让我对亲情颇有感触。
1.
小A尚未成年,做了很严重错事,极其严重的那种,被关在看守所里。
每次与小A母亲沟通,小A母亲都会哭的稀里哗啦。对被害人一方,小A母亲也倍感同情,但丝毫不影响她对小A的关爱,即便是小A做了如此严重的错事,非但没有任何恼怒,只有各种担心小A在看守所里是否吃的饭,钱是否够花,穿的够不够,有没有瘦了一点。
可怜天下父母心!
2.
老头子今年要70多岁了,与女儿之间已经有近20年的积怨,已经有很多年不来往了,老爷子的女儿甚至说过“生不来往,死不吊唁”的话。
双方因为财产上的纠纷,对付公堂。其实案子事实方面很简单,法院依法判财产肯定属于老爷子的,但女儿就是不依,最终老头子最终妥协又补贴女儿点钱,了事。
而这位女儿,已经近50岁的人了,却还在如此“啃老”!
3.
父母对于子女,绝大多数总是无私的付出。尤其是年幼的时候,无论做再出格的事情,再被世人所不能容忍的事,父母都能接受并代为默默承受。
然而,当子女成年以后,也有了自己的子女,此时父母已经年老,我想我们所有人,或多或少,更多的精力都放在自己或自己的子女身上,而对父母忽略的比较多,只是程度的大小区别而已。
这其实,就是不对等的亲情。
4.后记
这篇文章写的相当没感觉,只是近来突然面对两个极端的案件,有点感触但写不出深刻的东西来。
可能自己也一直处在这种不平等亲情的环境中,习惯父母对自己理所当然的付出,也习惯了对父母的不够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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