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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很酷吗?

你真的很酷吗?

作者: Judy凳子 | 来源:发表于2017-03-18 23:03 被阅读0次

    我一直挺好奇的,大多数人是怎么定义“酷”的。

    吸烟、酗酒、纹身?心情不爽的时候破口大骂,满嘴脏话?还是穿着明明烂大街还所谓限量版的潮服挂着你的面瘫脸招摇过市?

    直到那天我看到“奇葩大会”里颜如晶的朋友马来仔在双人辩论争夺晋级席位的时候的一番话,我找到了我心中认可的所谓“酷”的定义。

    他们的辩题是“晚上十二点你很饿的时候该不该吃夜宵”。其中一个辩手是一个妇产科医生,性别男,典型的属于那种喜欢用说话带脏字的方式在节目里博眼球的人(也许是我个人偏见)。总之,他辩论得很没亮点。辩来辩去也没脱下他那一身医生的“白大褂”。也许他运气不好,抽到的是正方。要一个医生说出半夜十二点吃夜宵是正确的,总有一种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的感觉。而马来仔辩驳的观点是,十二点不吃夜宵是一种对自我的叛逆,是一种很爽的感觉。说实话,我一下子就被这个观念惊艳到了。

    他口中的叛逆,不是打架斗殴,抽烟喝酒;他口中的叛逆也不是与父母作对离家出走;他口中的叛逆更不是不学习,不工作,到夜店肆意放纵。他口中的叛逆是对自己的叛逆,对自我极限的挑战。这既令我感动,又使我钦佩。钦佩他哪里得来这么妙的灵感,把“十二点不吃夜宵”这件小事提升到了一种英雄主义的高度。

    对自我的叛逆太酷了,不是吗?十二点不吃夜宵太酷了,不是吗?

    越是标签化的东西,其实质反而离其标签越远。比如“酷”这个字。凭你那副在韩流盛行的当下还能讨喜的皮囊,嘴里随便乱七八糟地随便拼凑一顿音符和小学生造句水平的歌词难道就想让别人觉得你又酷又有才?骗骗未成年小女孩大概还行,但这个社会啊,总还是有许多有智慧的年轻人的。他们也爱潮流文化,也爱流行音乐,但他们更有鉴赏能力。在他们眼中,即使是背着吉他,不修边幅的街头艺人,也是比那些不会唱歌的歌手(有点奇怪,但确实如此)要酷很多的。细皮嫩肉的手和常年因为苦练乐器而生满老茧的手,我觉得后者更酷。不过可惜的是,世人对皮囊的迷恋已经达到一种可怕的境界了。而想到流行文化的传染性,我有些不寒而栗。会不会某一天,任何选举都会变成选美?不管是唱歌的,演戏的,讲课的,甚至是从政的,都是以颜值作为最高评判标准?

    说回什么是“酷”。

    什么是我眼中的“酷”。

    我眼中的“酷”是能行常人所不能行之事,别人做不到的,你能做到;别人不敢做的,你敢;别人的共同认知,你能有理有据地打破。那么,这样的你,就很酷。

    “酷”总被“冷”捆绑在一起,唤为“冷酷”。好像是说,你对这个世界,有那么一丝暖意,好意,善意,你就被驱逐于“酷”门之外。

    但我觉得,这个“冷”是说你的认知也许不被人理解,你会感到孤独的冷;你用你的毅力到达了别人不能企及的地界,一种“高处不胜寒”的冷。而并不是由你的身体自身发出的寒冷的讯号。

    如果你天生不喜欢笑,你不愿为讨好别人而强颜欢笑,所以看起来有些冷,我觉得这也是“酷”的。可是还有那么一些人,明明面部表情非常善于喜怒哀乐的表达,却要伪装出一副酷酷的冷脸。不好意思,这样的你一点也不酷。连笑容都要伪装的人有什么“酷”字可言呢?但人们善于辩白,看了《罗生门》就会懂一些门道。傻子才会承认自己的酷是装出来的吧?理性人不会。

    所以,你真的酷吗?我不知道。你自己才知道。但我觉得,“酷”也没什么好的,也许只是一种保护色。如果能够温暖,那就尽量温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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