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程序是指工程项目从策划、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次序。都要经历投资决策阶段和建设实施阶段。
1 投资决策阶段工作内容
1.1 编报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拟建项目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的要求建设某一项目的建议文件,主要作用是推荐一个拟建项目,论述其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
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可进行可行性研究工作,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不是工程项目最终决策。
1.2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1 进行市场研究,解决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问题;2 进行工艺技术方案的研究,解决项目建设的技术可行性问题;3 进行财务和经济分析,解决项目建设的经济合理性问题。
1.3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登记备案制。
政府投资项目:对于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需要从投资决策的角度审批项目建设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特殊情况外,不再审批开工报告,严格审批其初步设计和概算;对于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则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非政府投资项目:1 核准制:企业投资建设《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的项目时,仅需要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2 备案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2 建设实施阶段工作内容
2.1 工程设计
工程设计一般划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需重新向员审批单位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施工图审查内容:1 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 消防安全性;4 人防工程防护安全性;5 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6 勘察设计企业及执业个人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7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2.2 建设准备
准备内容:1 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2 完成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等接通工作;3 组织招标选择施工、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4 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5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施工许可手续。
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需要资料: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2 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3 各参见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机构组成; 4 施工组织和监理规划; 5 其他需要资料。
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3 施工安装
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工程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如期,不需要开槽的,正式开始打桩日期就是开工日期。平整场地、工程地质勘查的日期不能算正式开工日期。
2.4 生产准备
生产准备是项目投产前由建设单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
2.5 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竣工图绘制规定如下:1 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由施工承包单位在原图上盖“竣工图”标识后即作为竣工图;2 凡在施工中,虽有一般性设计变更,但能修改补充作为竣工图的,可不重新绘制,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上注明修改部分,并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施工说明,加盖“竣工图”标识后即作为竣工图;3 凡结构形式、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等重大改变,不宜再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者,应重修绘制改变后的竣工图,由设计原因造成的,设计单位负责重新绘制,施工原因的,施工承包单位负责重新绘制,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设单位自行绘图或委托设计单位绘图,施工单位负责在新图上盖“竣工图”标识后即作为竣工图。
3 项目后评价
3.1 效益后评价
项目效益后评价是项目后评价的总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经济效益后评价、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后评价、项目可持续性后评价及项目综合效益后评价。
3.2 过程后评价
过程后评价是指对工程项目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原因,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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