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间上演了一场“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的故事。
傍晚时分,北风呼呼,天空飘着毛毛细雨,我下班回家,一路上冷得瑟瑟发抖,我低头紧了紧衣领,恨不能将脑袋全缩进衣领内。
低头的瞬间,隐约看见一张绿色的钞票,静静地躺在路边的墙角下,我俯身拾起来一看,是张50块钱的人民币,我左顾右盼,四周没人经过,也不晓得是谁掉的。
医院院子里一共才住了十多户人家。也不知道是谁家丢失的,假如失主是个成年人,丢失了这么点小钱,也许根本就没注意到。假如失主是位老人家,估计会有些心疼。
万一失主是个粗心的小孩子,那他也许会很着急吧,毕竟50块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可是笔不小的数目。
无论失主是谁,我得赶紧让它物归原主才对。我捏着这张钞票发在医院家属群里,附上招领启示:“楼梯口,围墙边,谁家掉了五十元?快快来认领吧!”连发三次,半晌没人吭声。
“都不吭声啊?没谁认领我就会把它捐款献爱心咯!”我正准备将它拿去捐款,住我家楼下的同事说,是五楼曹姐姐家的,曹姐姐今天找了一下午没找到。
我拿着钱跑到曹姐姐家去敲门,她不在家,是她老公出来开门的,她老公恰好是在公安局刑侦大队上班的警官,把捡到的钱,真的交给警察叔叔,我此生才遇到头一次。
我于是愉快地哼着歌曲:“我在马路边,捡到五十元,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
眼前的警察叔叔一脸懵逼站在门口:“这是不是我家掉的钱?”
“是我掉的钱没错,我都找了一下午了,还真巧,让你给捡到了,非常谢谢你啊!”谢天谢地,曹姐姐回来得可真及时,她要是还不回来,我还真得跟警察叔叔解释一方,否则,估计这位憨厚的警察叔叔,又得拿着钱去找失主,那就有些滑稽了。
不管怎样,我还是为自己的拾金不昧小小地感动了一下,我心愉悦。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