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自网络有人说,喜欢或者讨厌一个人,其实是你在这个人的身上看到了自己。你喜欢他是因为他的身上有符合你的喜好,你的价值观的地方;而你讨厌他,是因为他身上有与你的观点相背的地方。
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特别的微妙,与有的人相处如沐春风,而和有的人朝昔相处却怎么也不对付。所以当我第一次见到这个观点的时候,似乎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其实这个观点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然而我却从没有没有仔细的思考过,到底是什么把我们这群人圈在了一起,到底为什么你会欣赏一个人。
小旭是一个特别干练有想法的人。可能是因为经历过单亲家庭,小旭给人一种特别坚毅和果敢的印象。根据形势设定目标,然后奋勇前进。大部分的目标他好像都实现了。
认识小旭是因为跑步。某天在公园里慢悠悠的跑步,居然有个路过的人喊加油。仔细一看,是一个穿着短裤,腿上打着一堆肌胶贴的人。当时觉得这个人好装啊,我就慢慢跑关你啥事。后来没想到,居然我们在同一个单位。于是,因为跑步,我们成了朋友。
在成为朋友了以后,我们其实经常吵架。我是一个心思细腻的人,对别人的反应特别敏感。我会去关心别人,也希望身边的人感到快乐。而小旭偏偏是一个特别硬派的人,做起事来雷厉风行,似乎也不太在意别人的情绪,经常说起话来都有一种在指责的态度。所以很多时候我们一言不合就开始互掐,删好友,拉黑。每次我都觉得可能再也做不成朋友了吧,但至少目前还是。
后来我也经常在想,为什么经常被虐还是舍不得丢这个朋友。当我看见文首的那段话时,我好像渐渐明白了。我舍不得他,是因为我舍不得从他身上看见的自己;我羡慕他,因为他身上有我想成为的样子;我渴望得到他的肯定和尊重,因为我希望得到自己的肯定和尊重。从他身上,我看见了那个勇敢和坚强的影子,在困难中坚持;我羡慕他能够如此的果敢和决绝,向着目标不断前进。
我告诉小旭,“我想成为你眼中一束一直闪耀的光芒”。
我想成为你眼中的光芒,其实是我的一厢情愿,一厢情愿的认为我们成为朋友是因为你也欣赏我的闪光点。而我希望我能让我身上的闪光点在生活的洗礼中越发显得耀眼。
我想成为你眼中的光芒,是因为我欣赏和尊重你,我在你的身上看见了自己,所以我也希望得到你的欣赏和尊重。而我所看重的未必是你重视的,所以我说,这与你无关。
从你的眼中,我想看见自己的光芒,就是这样。
但是,我要说但是,你一定是从我身上也看见了你自己。
所以,如果有缘,我想再做长一点的战友,我们互相找到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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