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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关何处——野夫故乡里的侠士们

乡关何处——野夫故乡里的侠士们

作者: 青门外 | 来源:发表于2021-02-01 15:57 被阅读0次

    本想百度一下作者的介绍,方便写书评,不知道是不是打开的方式不对,竟然找不到什么信息,罢了,自己感受吧。

    后来我给自己出了个注意,没有思路的时候,就用清单的模式评价。

    这本书主要以:故乡,故人,故事展开叙述了作者外祖父、外祖母、父亲、母亲、伯伯、幺叔、老李、仇老汉、瞎子、老刘、苏家桥、王七婆等人物的事迹。柴静为其作序。

    柴静在序中提到野夫的为人:

    野夫常以村夫自许,我却觉得他雅致。平常里他从不与人争锋,席间不抢话,不讥笑人,不争口舌,有他的地方笑声最多,有人说话不得体,他也呵呵相乐,一派烂漫仁厚。有次在北京某个场合我俩撞上,举座都是富贵人,三个小时里,他一句话没说,不参与,也没有不耐烦,自斟自饮,怡然自得。我不喝酒,但有他在座,就陪他一一杯,朋友间说起如果遇到事有谁可以相托,推举的数人里,多有野夫。

    可以注意一下他的性格,沉稳、豁达、藏拙、靠谱。十分有魅力的角色,在体制内当二把手没问题。

    我是不爱读这类文字的,不太喜欢那一段时光的人和事。灰蓝色的高领衣服,匮乏的物资,困苦的文化人。

    因为这些故事,其实和很多那个年代的故事大同小异,那种特殊时期下,出生、命运、爱情、事业的种种磨难、坎坷倒也没什么可叙述的,感兴趣的可以看书,而书中传达的一些句子却是十分的值得回味。

    野夫的文字利索简洁,有侠气。他笔下的人物,古老,执著,有个性但温和善良,身世凄美,是那个时代最后一批存着侠气的人。野夫本人也应是如此吧,但他还多了一份细腻和炙热的感情,体现在对他姥姥和母亲的描写上。

    1、他说过有时夜里骤雨突来,“林涛如怒,滚滚若万马下山。村居阒(qù)寂似旷古墓园,唯听那山海之间狂泻而至的激愤,一如群猿啸哀,嫠(lí)妇夜哭。这样的怒夜,非喝酒磨刀,不足以销此九曲孤耿。”

    细读起来,那种孑然一身,提剑取酒的画面感便来了。

    2、“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仿佛从未存在过,他对此耿耿于怀,才为逝者作史。”柴静写道。

    假如遭遇不幸,在乎自己的人,触不到一丝一缕与自己有关的东西,也挺悲伤的,而自没有留过有价值的东西给这个世界,也可怕吧。

    [if !supportLists]3、[endif]这年头处处都是精致的俗人——不是因为不雅,而是因为无力,没有骨头。还好“礼失,求诸野”,遗失的道统自有民间传承,江湖还深埋了畸人隐者,诗酒一代。

    礼失而求诸野”意思就是丢失了传统的礼节、道德、文化等而不得不去民间寻找这种已在社会普遍丢失的东西。日常应用应该理解为,丢失的一些东西,可以到别处去寻找答案。

    我很喜欢第一句,精致的俗人,我感觉这句话用到现在网络平台上那些披着貂皮扮演精致都市丽人的牛鬼神蛇身上挺贴切的。

    4、写字是一种反抗,对抗外界的恶,也对抗自己内心的黑暗。

    写作是对自己思路的厘清,也是对自己的警醒,写下来的话,是给别人看,也是给自己看,写的不一定做的到,但一定是想着要努力做到。

    5、“那时父亲刚刚去世半年,他在楼顶奇迹般地种活一颗花椒树,仿佛正盛开着无数只“眼睛”一如死不瞑目的悬望。”

    “坟灯在晚风中无声摇曳,次第点燃小城的坊肆烟火。”

    野夫的散文,竟然有种武侠小说的味道。读起来畅快,干爽。

    6、事实上组织中只有细胞,是不再有人的。发明组织的人,是按照机器原理设计的,个体的人在组织中,类似某个螺丝、刀片一般的部件。任何个人和自由主义,都是组织不允许的;组织只会冠冕堂皇地提倡集体主义,会用无数教条来帮助你遗忘作为人的个性。

     

    真敢写啊!作家的笔真的了不得,这样的敏锐度和概括力真是让我连连惊叹。创造力来自于自我利益需求,集体主义,在人性面前,很乌托邦。

    [if !supportLists]7、[endif]人除开生命本能之外,还有更高的精神本能,这种本能就是追求自由。西哲说,不自由,毋宁死。讲的就是精神自由的价值大于生存。

    所以惩罚罪犯的其中一项是坐牢,在牢狱里,虽然活着,但不自由。

    抑郁症的患者会选择自杀,根本上应该是精神上不再自由,或者说,精神上不能自主控制,也不自由。

    [if !supportLists]8、[endif]那时年轻的我还不谙命运的颜色,以为只要插紧锁钥,就可以阻挡无常的脚步。以后在熟知大伯的往事之后,尤其在身经自己的坎壈(lǎn)之后,我方才明白,神秘的力量,在暗中编织着个体生命的运数。人在这样的社会中,如同等待植入软件的机器,终有一些莫测的编程员,在随心所欲地决定你的命途去向。你甚至会在一些失梦之夜,隐约听见那些黑暗中的狞笑。

    关于他大伯和王语冰这一个故事,篇幅很长,蹉跎的爱情故事。其实很多的感情之所以错过,多半都是因为:负气离去,不问缘由,自以为自己知道的是真相,拒绝沟通。

    提到这个,我就想到《围城》方鸿渐和唐晓芙。如果方鸿渐当时选择后者脸皮等一夜,上去解释清楚,可能会有另外一种结局。

    《傲慢与偏见》里男女主也有一半误解一半真实,可是彼此解释清楚直面矛盾,难道不酣畅淋漓吗?就算是没能走到一起,起码也没有遗憾。

    “没有拥抱,没有热吻,他们非常自持地颤抖对视,最后把漫长一生的悲凉,化做了几声如泣般的苦笑。”

    这两个人相遇的画面,光是想想就令人动容和唏嘘。王语冰和他大伯的表现,让我觉得这两个人的人设是贯穿始终的,符合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表现。珍贵是:他们内心翻江倒海,面上却自持、自尊、体面。

    希望我们成年以后,哪怕真的是无所畏惧了,仅仅褪去青春时的自卑、拧巴、害羞,但始终保持着那份自持、体面。

    9、这个世界有多数“怪人”总不免让人歧视。只有少数,即使难以亲近,却总能令人心存敬畏。西显贤曾说——当这个世界疯狂时,少数清醒者反而会被大众指认为疯子。

    这是他对“怪人”老李的一些形容。所谓怪人,却是一个十分理性的人。看下老李的言辞:“我也要快乐,有自己价值标准的欢乐。最美的生活是善良、平等和文明,最好的工作是为未来做几件切实有益的事情,嘴甜的笑由于淡淡的幽默。人们不以权势扰乱平静无辜的心灵的时代,才是真正的解放时代。”

    10、老李不要求别人做什么,但在乎别人的承诺。他遵守自己的承诺,因此他不会原谅别人的食言。他的心灵从此戴上荆冠,永远在暗夜渗血,这个世界再也没有一双温情的手,为他除去那些荆棘。

    老李的人品,很侠气。后一句,我单纯喜欢这句话。

    11、作者笔下的瞎子哥:“人一辈子,相随心转,如水在河,岸宽则波平,岸窄则激流,没一定的。只要心地好,何愁无前程。”

    其实我最近总是在想,一个人不管是装还是演,总有露馅的时候,如果真的是外在没优势,能力也一般,那就做个“心地好”的人,这样的人也能立得住吧。

    12、我从来不屑于泛泛高谈什么宽恕。快意恩仇向来是男人的正业,一个淡仇的人,难免也是一个寡恩的人,同样,一个没有罪感的社会,也必然将是一个没有耻感的社会。

    别误会我不是要夸赞这句话,我是不理解这句。我有些疑惑:“一个淡仇的人,难免也是一个寡恩的人”,是这样的吗?《如懿传》里的如懿就是一个淡仇的人,但她并不寡恩。

    刚开始的时候,我看《如懿传》我也有点心肌梗塞,我很不能理解如懿的淡仇和高尚,但是我写了影评,写了她的高尚。那时候我只能理解一大半她的行为,后来有天听了一场课,那个老师提了《甄嬛传》里的勾心斗角,不利于现在中小学生的心理成长。我恍然顿悟了,两者相比,《如懿传》更高一筹,如懿传或许不解气,可是核心的东西是:真、善、美、原则。

    或许对于成年人来说,提这些未免教科书了,可是对于这个时代的小孩子来说,至善的价值观难道不是重要的吗?

    看看现在这个时代,马保国蹿红有了流量,蒙淇淇广告一天高达9千,永不打工的偷电瓶车小偷出狱被豪车接送,这都是什么事?对于那些辛辛苦苦坚守岗位,一天赚不到几块钱的好人来说,又算什么。

    扯远了,拉回来,这句话最开始我真的是没有理解。

    [if !supportLists]13、[endif]这个世界原本只有人,敌人只是各种时代的政治定型而已。

    这句话单纯觉得他的思维赞。

    [if !supportLists]14、[endif]另外给大家看几句我觉得他句子很侠气和很有酒味的片段:

    一转眼惊青鬓雪,再回头俟黄河清。转顾半生来路,学殖荒疏而马齿徒增,如何敢面对那一方日渐沦陷的故土啊;

    23岁的我以为霜刃在握,可以问剑江湖了......那时确确乎只剩两袖清尘了,胸中的万古长刀早已为险恶事世所磨损;

    而渔归的樯帆如林,泊满了江湾,仿佛打开了无数巨大的折扇;

    鼓盆而歌、残酒倾尽,曚昽醉眼里等等

    他的词句让我觉得散文也可以不那么矫情平淡。

    [if !supportLists]15、[endif]大多数的作者都是嗜书如命的,生活可以清苦,酒水可以便宜,居所可以将就,唯独不能没有书籍。

    这段是看了野夫的最后一章后感触的,之前看了一些作者也会在散文里提到自己的爱书如命,阅读量很大。其实一个人要想思想深邃,或者提笔能写,要不读万卷书,要不行万里路。

    而这些仅仅是基础,最重要的还是耐得住寂寞,踏踏实实写出来。

    [if !supportLists]16、[endif]最后就用这本书的核心要义的思想结束,此书通篇都在讲故乡里的人和事。看看作者自己对于故乡的定义和感情:

    不管怎样变迁荒芜,我以为,有故乡的人仍然是幸运的。许多年来,我问过无数人的故乡何在,他们许多都不知所云。他们的父母一代是有的,但到了这一代,很多人都把故乡弄丢了。城市化和移民,剪断了无数人的记忆,他们是没有且不需要寻觅归途的人。故乡于很多人来说,是必须要扔掉的裹脚布;仿佛不这样遗忘,他们便难以飞得更高走得更远。而我,若干年来却像一个遗老,总是沉浸在往事的泥淖中,在诗酒猖狂之余,常常失魂落魄地站成了一段乡愁。

    “故乡”一词所能唤起的温馨,非仅其风景全殊,乃因那一曾经的所在,有着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人。即便岁月淘换,如杜诗所说“故人日以稀”;甚至还乡的道路尽头,最后只剩下你自己凄惶的影子在夕阳下卷曲着往事;那故乡依旧还是足资埋骨的。

    野夫是对故乡很眷恋的人,从这段描写能够感受。码字的人,表面上看起来,好像和大家都一样,骑着自行车,领着菜篮子或者公文包的小张老李,提笔的时候,他们细腻纷披的思绪,藤蔓一样长满纸张,裹挟住你那么丁点情愁,不断的扩列,直到你与之共情,做出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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