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蒙

作者: 308dcc2853b1 | 来源:发表于2017-10-31 12:26 被阅读0次

秋天对于林雅来说,仿佛眨眼的工夫就到了。半岛的海风几缕,几滴萧疏而纤细的雨丝落下来,一夜之间,原本那些亭亭玉立的树,都落了一地黄叶。

林雅在盥洗室刮胡子,洗漱,吹头发打发胶,琢磨着即将开始的一日行程。周末他一向不爱起早,当天破例也只为给好友的儿子接机,小男生十八九岁,忽然远离父母,呼吸到自由散漫的空气,正需要一个叔叔身份的闲人来管教或监视,即使林雅不习惯这类管教的身份,可再无合适人选,他只能应允。

林雅年少时所历起伏,讲来够得上小半部《红楼梦》,从混世魔王到家道中落,原本得势的父亲倒台了,自己避世般躲到了国外,此后很少再回去。锦屏人忒看这韶光贱,公子哥总在领先着别人什么,慢慢就麻痹了,忽略了对事物、对时代、对现实应有的感知。时间又太久远,他努力回忆起来的事物也仿佛隔着一层又一层蓬蓬纱。

无论心中多少跌宕,林雅还是得亲自驱车前往皇后区的机场。一架大型机里满载国人,莺莺燕燕间难辨身份,反而是对方先拖着箱子杀出重围,特别远地就喊了一声林叔叔。

林叔叔从善如流,忙不迭地边应边举手,才意识到男孩已三步并作两步走到自己面前,可见其腿长。两排白牙一露,脸上丝毫长途跋涉的疲惫也没有:“我是吴天的儿子,吴一峰。”

名利场混迹许久,林雅忍不住打量吴一峰上下。他穿着低调,身上没什么昂贵的配件,年纪轻轻也不爱烧包露富,非典型富二代。但转念一想,长得好看已经让他领先别人几个身位,何须大牌再来装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

事实上,即使物质朴素,吴一峰也能在各个方面碾压凡人。林雅做艺术品经纪差不多十年了,面对形形色色自命不凡的、说不出中听话的艺术家和投资人,这工作不仅磨却了他的年轻时的盛气凌人,还让他感染了轻微社交恐,非工作时间总停留在少言寡语的状态。他担心两人在车里的气氛太沉闷,没想到吴一峰社交能力开挂,面对并不相熟的自己也能扯出无穷无尽的话题。

“叔叔,我们见过的,”吴一峰很认真说,“不过那时候我还不记事儿,都是听我爸他们说的。”

这么一说倒提醒起林雅了,当年吴天确实抱过一个糯米团子似的小人儿:“是,你小时候我还抱过你。”

“我爸说您当年可招桃花了,三里屯的姑娘一大半都认识您。”

林雅笑道:“你爸跟你说这些好吗……他可没少埋汰我。”面上轻松,他心里却不安,早年的他确实在京城花名远扬且男女通吃,是非比寻常的会玩儿。耐不住人越老越要脸,当年的所作所为让他怀疑自己在这个疏远的侄子心里已经没了人设。

吴一峰却听不见他心里的嘀咕,反而继续赞美起来:“您看起来真年轻,像二十多,我这么大个儿,叫您叔叔都有点不合适了?”

“老了老了,皮都松了。”林雅忍不住再睨吴一峰几眼,越看越惊心动魄。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把记忆里的糯米团子和如今的临风玉树联系起来,小吴长得并不很像他老子年轻的时候,大概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如果换个pub邂逅,估计林雅早就请他喝杯酒了。可一想起是自己朋友的儿子,林雅心中莫名涌起一阵不甘,无论如何,他都无法做到用父爱的目光审视这么一条水葱,既然得不了手,就老老实实、客客气气地把他处理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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