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 3月23日,美国一男子从第十层楼顶部跳楼自杀。
当他跳楼后,身子经过第九层楼时,一颗子弹从窗户里射出,将他当场打死。
后来,在警方调查中发现,死者在往楼下跳的时候,第九层楼内的开枪人,并不知道有人从第十层往下跳。
还有一个情况,当时八楼正在施工,工人们在那里装了一张安全网。
也就是说,这个男子若不是被意外开枪打死,他跳下去到了八楼会被安全网接住,他的自杀计划,其实是不能如愿的。
警察局的法医,在检查男子具尸时得知,死者名叫罗纳德·奥普斯,此人死于头部枪击。
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一般说来,一个人,如果实施有计划的自杀,并且最终身亡了,即使自杀过程发生变化,未能如自杀者所愿,那么,依法也应该认定这个人是自杀。
但是,这个案子经过警察调查后发现,案子的性质又有了变化。
这个变化就是:是谁从九楼里向外射出的子弹?为什么要向外射出这颗子弹?
当时,九楼里一对老夫妻发生了口角,正在吵架,老先生拿出了一把枪,恐吓老太太,后来又扣动了扳机。
但是子弹没有打中老太太,而是从窗口飞了出去,击中了罗纳德·奥普斯。
根据美国法律,一个人如果想杀甲,却错杀了乙,那么,仍然应该判这个人对乙犯了杀人罪。
因此,此案应该是一桩凶杀案。当老先生面临杀人罪的指控时,持枪人说,他从来没有往枪里装过子弹。
这下问题又来了,既然老先生说他没装子弹,那么,子弹又是谁装进去的呢。
警察继续跟踪调查,有邻居证明,这对老夫妻,从年轻时吵架,丈夫经常会用枪指着她,但枪里从来没装过子弹。
老先生还解释说,用没有装子弹的枪恐吓老太太,是他许多年以来与老伴一直有的一种做法,他从没有杀害老伴的意图。
老两口的供述和警察的调查相吻合,那么,这起案件,就被定性为一起误杀的案子。
但是,案件仍然没有搞清楚,老人枪里的子弹是在什么情况下,由什么人装进去的。
警方在调查中,终于找到了一名证人,这名证人证明,在案发六周之前,亲眼看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往这把枪里面装了子弹。
子弹既然是老人的儿子装进去的,问题应该迎刃而解了。
但是,警方从更深入的调查中得知,因为老太太决定停止给成年的儿子经济支持,这个儿子怀恨在心,起了杀人的念头。
儿子知道他的父亲有用枪恐吓他母亲的习惯,所以就给枪装了子弹,希望借父亲之手杀死母亲。
既然这个儿子明知给枪装子弹,会有什么样的后果,那么,即使他没有亲自扣动扳机,他也应该被指控犯了杀人罪。
所以,此案就有了最后的定论:一桩有预谋的杀人案。
但是,此案峰回路转,警方在进一步调查后又发现,这对老夫妻的儿子,其实就是死者罗纳德·奥普斯本人。
罗纳德·奥普斯一心想借父亲之手,杀死母亲,因为一直没有得逞,心生沮丧。
于是在1994年3月23日这一天,他决定从十层高的楼顶跳楼自杀,然而却被从九楼窗户射出的子弹打死了。
也就是说,罗纳德·奥普斯是自己杀了自己,所以此案最后仍被认定为是一桩自杀案。
这是美国最离奇的案件之一,是巧合吗?还是冥冥中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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