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155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0-10-12 16:14 被阅读0次

140
这几节开始讨论我之前想到的心理/表象,和意义之间的关系
别轻视w,w在语言游戏的名下,系统地考虑到了方方面面的东西。这本书读值了。

心理的强迫和逻辑之间的区别。
心理规律指出的是一种无意识的习惯对于行为的支配。但是这种习惯的行为并没有自身的根据。而逻辑,行为在实践上受到给出目的所规范。它是必然的。

问题是,心理的惯性带来的语言或表象的用法,产生的还是我们思考的东西。只是产生的思想,就其作为事情的谈论而言,就没有确定的根据。而成为一种随意的联想。

这里是同一幅图画的不同使用,而非两幅不同的图画的混淆。
后者意味着图画根据自身的本质给出意义。而非基于使用给出意义。

回到心理的强制和逻辑的强制。
心理的强制,意味着一个东西可以有多少种用法,是事实上怎么用的之外可以确定的。原文这个例子就是上山和下山两种用法。
这也是不对的。用法的可能性根本就说不清楚。用法对于被使用的东西来说是独立的。是一个自变元。它的可能性不是先验的。

心理的强制是一种习惯,逻辑的强制指什么?

这里 本质 的 东西 是要 看到: 听见 一个 词, 我们 心里 浮现 出来 的 可以 是 同样 的 东西, 但这 样 东西 的 应用 仍可 能 不同。 这个 词 是否 在 两种 应用 中 都有 同样 的 含义 呢? 我想 我们 会说 不是。

141
指出了表象基于不同用法,而表示不同的对象。
同一个表象基于不同用法而产生不同的意义——我们通过表象所思考的东西。

很 清楚, 我们 承认 了 两种 标准: 一方面 是 时不时 浮现 在他 心里 的 图画( 无论是 什么样 子 的), 另一方面 是他—— 在 时间 过程中—— 对这 个 意象 的 应用。( 难道 还不 清楚 吗: 这幅 图画 以 幻象 的 形式 在他 心里 浮现, 这一点 绝无 本质 意义; 这幅 图画 蛮 可以 是他 面前 的 一幅 草图 或 模型, 也可以 是他 自己 当作 模型 的 东西。)

图画 和 应用 会不会 发生 冲突? 会的—— 我们 用 另一种 方式 使用 这幅 图画, 而 人们 却 预期 这样 使用 它, 因为 人们 通常 是 这样 来 应用 这幅 图画 的。

关于表象在使用中表示意义:
我想指出红是什么时,随意地画出一个红地色斑,并且指着它说,这个颜色。在这里,色斑的外延不被使用或不被关注。

前面一段。
表象和对表象的使用。把它们看作两种标准。?这里是两个环节,在结合中给出意义,而非各自给出意义。

142
语词的用法是确定地规定好地,是一种文化,传统,习俗的语境里地情况。

我们 为了 解释 一个 概念 的 含义—— 我 指的 是 概念 的 重要性 注 28—— 而 必须 说到 的, 往往 是 些 极其 普通 的 自然 事实: 这些 事实 由于 甚为 普通 而 几乎 从不 被提起。

经验概念总是基于对象的谈论而被使用。就是说,概念总是置于语境之中。概念分析可以看作一种语言的空转。
而哲学命题就是一些概念分析。
概念分析的意义或重要性只在于指出它的那一刻,让我们有意识地认知到概念的内涵。这总是真理,但是真理的重复就是废话。所以哲学命题对于了解它的人就是废话。
但是,对于还没有认知到这种先天的分析的真理的人而言,它是大智慧。

143
最后一句话看不懂。

也许 可能 使他 戒掉 系统 的 错误( 如 戒掉 一种 恶习)。 或者 也可以 把他 的 抄写 方式 接受 下来 而 试着 把 正常 的 方式 当作 他的 方式 的 一种 变 式、 一种 变形 来 教他。—— 而 我们 的 学生 的 学习 能力 在这里 同样 可能 中止。

这里,就要在平常的方式和他的方式之间建立一个对应了。
这里有一种理解能力的中止——他只能理解这样的东西,但是那并非客观事实。

这里,是不是有一种原语言?不清楚元语言是怎么用的。这里指出的是对于事情的理解上的根本的不同。0 1 2 3 4 5 和 1 0 3 2 5 4 之间根本上的不同。

不同语言之间的翻译,有些东西是不可能的。比如英文中个体在前,突出个体,而把修饰的东西按照与个体的紧密或疏远程度渐次指出。而中文中这个先后恰恰是倒置的。这是中文读者阅读英文时,用中文思维来理解时,觉得费劲的一个地方。需要接受和改变的是思维方式。

146
也许 你会 回答说: 接受 这个 系统( 也不 妨 说理 解 这个 系统) 不在 于 把这 个 系列 写到 这个 数字 那个 数字: 这 只是 理解 的 应用; 理解 本身 却是 一种 状态, 从那里 产生 出 正确 的 使用。

过了。 我们 恰恰 能够 设想 一个 代数式 不止 有 一种 应用; 而每 一种 应用 方式 本身 又可 以 写成 代数式, 但 这样做 显然 得不到 什么 进展。—— 应用 始终 是 理解 的 一个 标准。

147-148
“ 但应 用 怎么 会 是一 个 标准? 当 我说 我 理解 一个 系列 的 规则, 我 这么 说 可不是 根据 我到 现在 为止 一直 都 如此这般 地 应用 这个 代数式 的 经验! 我自己 每次 都 知道 我 意谓 的 是 如此这般 的 系列, 事实上 我把 这个 系列 展开 到 哪一 步 无关紧要。”——

想到信号分析中的信号。
一个信号可以只是一次0和1之间的跃变,可以是一个持续一段时间的1,其余都是0,也可以是周期的0和1的更替。这个信号更替一个周期,和更替若干周期,还是一直持续下去,对于信号分析得到的频谱,是不同的。
频谱总是关于某个信号的频谱。泛泛地谈到频谱,它只是作为概念,而非关于某物的描述。

150
语法。是w的一个基本概念。它指语言在使用中基于周边语境的配置框出的一个大概的位置。w的语言考察是外部标准的原则。他着重考察语言的使用所达成的效果来考察语言的意义。
在这里,语言哲学有着弗雷格开启的一贯的传统:语境原则。语言基于其表达意义的单元在整体上受到考察。在弗雷格,就是句子意谓真,而语词的意谓在句子的联系中受到考察。在w,则是把语言的使用作为实践,构成有效的表达和交流功能作为语言有意义的单元。基于它进一步指出句子的用法和语词的用法。
比如,一个句子用作命令,命令就是这个句子的用法,或语法。

一个词的语法,就是它在使用中的周遭语境配置。一个词的使用有某种特定的语法。这种语法是基于语言的传统渐进演变而来的。
比如w这里举例,“知”的语法和“能”的语法近,也同“理解”的语法近。

与151 的例子,我知道了,理解了,会了,比较。前者和某事联系,后者没有,仅仅强调一种状态本身。
这点类似于句子和真之间的关系。151的例子,类似于“真”的语法。

这个比照指出,语法总是基于语境的,不能脱离语境。一离开语境,一个给出的表达的语法考察的基础就落空了。这时,可以想象它嵌入不同的语境里表达不同的意思。
可以把语言——语法——意义之间的关系,看作一个函项。但是,这里不是弗雷格的真值函项那样的东西。真值函项是不管自变元如何情况,最后它总是表示一个真值。这里,意义作为应变元,是受语言和语法的具体情况所决定的。
而语境对我们通过语言的使用所思考的东西负责。语境的标准是对我们思考的东西的描述或表达。满足这个功能的,就可以称为构成了一个语境。

顺便想到,w的语境原则,对于政治上的极端化有其消解作用。极左或极右这对朊生子,上升到了一种积极的理念,就是w所批判的情况。回到日常我们思考的东西中来。
但是w对于宪法会怎么处理?立宪提出了一些自由权利。或者说,这是人对于作为社会人的一些基础的定义。
或许,需要把立宪也置于法律史的社会传统中来考虑。宪法也不是凭空来的,其法条也是基于社会实践的经验一步步产生出来的。只不过这里产生的是一种原则的诉求:人为自身立法。随着社会环境和思想的变迁,人对于自身的定义也在发生着变化。

语言脱离语境之后,就可以看到语言本身总是有歧义的:它可以嵌入种种不同的用法里,相应于不同的意义。

类似于w的例子。在信号系统理论里,可以更直观地看到这种区别。
比较两个信号:1)一对(0 1)信号
2)一组重复若干周期的这个信号
3)无限重复地这个信号
在信号分析里,它们的频谱是不同的。

但这两种例子有区别。
在信号系统的分析和构造里,是通过频谱的分析为指导来构造信号。频谱表达式就是一种表示信号的语言。
而在w,从看到一组信号(现象),却以它为符号,把它看作更大的信号的组成部分(经常是基于某种规律性的延展)。这里出现了一个误解:把现象看作现象本身,还是把它理解为指示别的现象的样本。
脱离语境或用法来谈论表达式的意义,就不可避免地是后者的情况。而语境原则在于关注我们思考的东西本身,以之为语言作为表达意义的东西,其基本的单元。语境原则的功能在于指出我们思考的东西,使得语言的使用获得规范的根据。也辨析了现象在作为我们思考的东西的意义上,作为现象本身而非别的东西的符号的东西的猜想。这种猜想就是某种理想的冲动所带来的东西。
这里的关键在于,就语言的使用和理解上,只就语境来考虑。离开语境,语言的意义就称为随意的猜想,虽然这种猜想也有某种规律性的依据。这就好比在一个二元函数指出的一条线上离开x的值的确定性去猜测y的值:我基于主观的随意性为x给出某个值,基于x的这个值,确实有相应的y的取值。但是,这里谈论的是具体的经验的意义,但是,离开语境之后,语言并没有这种经验性可言。
即使概念词,而非专名,离开语境,其意义也成问题。“知道”在150和151中的不同语法就指出这种区别。

w在此反对的,是就看到的东西,作一种本质的理解,而是始终要置于语境中来理解。一旦作本质的理解,意谓语言据有本质,并在这话总本质的意义上来表达意义,那么,我们本来是通过语言来表达我们思考的东西,就被这种语言的理解拐入一种基于本质的用法而作为理想的东西的谈论了。这样,从说话者使用语言表达某种其思考的东西,到听者理解为理想的东西,这之间就有误会。
那么,说话的人会使用日常语言来谈论理想的东西么?要谈论理想的东西,就必须在语言上把它表达出来。比如康德的作为理想的世界,自我,物自体。或者是论中的逻辑。它们不是专名所指称的日常的现象中的对象。

句子意谓真。在弗雷格,这就是意义的单元。

语境,就在于语言能给出意义的单元。基于语境,我们能确认,语言的表达功能。在弗雷格 罗素 w,选取的语境是不同的。这标示了他们对于语言的理解的区别,通过语言所表达的东西,解决的问题的区别。比如。弗雷格的语言理论的成果集中于数和推理的逻辑化。但是对于一般语言的句子,弗雷格仅仅限于语言自身作出意义的考察,和w的把语言置于使用中来看,是选择材料上面的区别,自然不能看到w所得到的成果——对于作为实践的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的理解。

最后一段的感觉,已经不是关于现象的感觉,而是一种现象在因果关系中带来的另一个现象。

152
这里就是感觉——这里是理解——的一,之于心理现象中的多的union或堆积。多和一之间是根本的不同,一需要主体的想象力的参与。一是灵魂。
在外在表现看,传统的多和一,没有区别。把这些砖石的堆砌的整体,看作一个屋子,在现象而言,没有区别。指出这些砖石的堆砌的整体,就是指出这个屋子。可是在意识或存在而言,它们之间是不同的。

153
理解和原因的区分。
理解一个实践,是把行动中的诉求作为行动(现象)的意义。诉求是现实的当下的。理解在于不离开当下的这个,要综观这个。
而原因,根据,则是现象中的这一个之外的东西,它自身作为现象,在一个产生另一个的关系中看作同一个东西的前后相继。就如同一个惯性运动中的石子,前一刻和后一刻之间并不被看作两个东西。不过,原因可以有多种,是论里谈过。这里只是针对作为现象的原因。形式因质料因都不在此列。
或者,是主观的因果关系。某人说了我一句,我就很生气。或者就心怀不满,要去攻击他。这也是一种因果。
但是这些因果和理解一个事情本身,比如理解他说我的这句话,是两码事。

这一节里,w指出了看到的现象,和现象后面的心灵的东西。这就是说,心灵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发现这些心灵的东西,就可以称为理解了看到的现象么?现象的伴随的东西,并不意味着它就是理解现象的钥匙。比如我在看见某个事情时,就生气。总不能说生气是理解这个事情的要点所在。

理解的要点在于综观看见的东西。因此,即使综观的根据即使是看到的之外的东西,它也是作为当下的东西。如果把它看作看见的东西如此这般 的原因,那么它也是在实践的意义上的目的对于行动的支配,而把前者看作后者如此这般的原因。这里的原因不是现象中的东西。

理解的过程如果是隐藏着的,那么问题就在于:我要理解的材料,那些需要我去理解的东西,是看见的。如果看不见的东西不在看见的东西里面展现出其作用,那么对于我们理解看见的东西这个目的就不能发生作用。

康德的主体性。
感觉材料是直观给出的。经验是看见的。而主体性算什么?它可以看作衔接两种东西之间的东西,它是一种机能式的行动。一种综合统一的活动。
w的理解是作综观。在综观中基于生活形式的领会而达成看到的东西的理解。如果没有生活形式的领会,综观就难以达成。
但是,在康德,经验是先于主体性的指出就直接向我们的意识给予出来的东西。我们可以把经验自身看作真命题。这里,经验命题的真不必基于经验的根据或原因之上。

154
理解不是心灵过程,而是受支配的活动。理解受到客观对象或客观事态的支配,理解活动如同风中滚石一般,处于必然律的支配之下。我们不会说石头是有心灵的,其运动是源于一个心灵活动。

理解不是一个心灵过程:它是回到事物本身。因此,理解在于领会一种客观的东西。即使这种东西,生活形式,它又可以作为人的实践。但是这个实践的目的,终归还是有其客观性。就是说,它有外在的标准,可以在不同的人那里有一致的理解。

===========================================

1
哲学的逻辑只是应普遍的看或全景式地看的需要而产生。而这种综观是否可行,或者说它们是否统一于一个普遍逻辑之下,这是看的要求本身并不给出的结果。我们只能说,看到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就是说,逻辑的要求是正当的。但是逻辑作为应一种要求,应看而见到的东西,则没有先验性。只是经验性:看到的是什么,就是什么。

科学在分科的研究中,一门学科指出了特定东西的看,而非全景式的看。和日常语言相应的是全景式的看。
在科学中,是对于观察到的自然规律的原因的探究。一门学科总是以一种原因上探究的东西为工具论。作为其客观规律的知识的基础。而这门科学是对于规律的可能性的探究。

2
大杀小胜负 不拼大输
拼对于天分的眼光 投入 是上选 这首先需要自觉或认识自己

3
逻辑知识基于全景式的看不是作为一种想象,而是成为意识的诉求和现实的行动。由此逻辑命题才对于一个人有意义。这是一种亲身性,应和困惑和问题,应和需要的东西。不像遥远火星上的石头,关于它的真命题,对于我,即不是一个天文学家,或者一个矿物学家,也不是相关科学的爱好者,就不重要。苏格拉底说哲学是爱智慧。那么,对于不关注自身的人,哲学就很不重要,甚至多余。虽然哲学命题是真的。
可见,切身而重要,对于意义来说是一种基础的东西。

4
当历史就是我们的经历时,就一点都不可笑了。
或者,彻底的可笑。
一根折断的棍子,人在狗叫 狗并不轻松

5
风筝 生存的把戏

6
逻辑的知识或哲学命题,以及其意义,源于内在的需要,自发的问题意识。

7
我可以看偶像,或者爱的人,和它握手,拥抱,但是如果这不也是它所愿,那么我看到的,握住的,拥抱着的,是它这个人么?
一个人是一,而不是实在的质料多的看作一个的东西。
日常用语就是灵魂和身体的区分。

8
表象不是对象。
表象本身是内感官时间流中主观随意的东西。它总是在于被使用。并且在被使用中给出意识的对象和思想来。后者是客观的,可以作为对象。
应该区分表象和现象。现象自身,现象中的物质,指的是客观的东西。现象具有客观的空间形式。或者说秩序。但是表象的空间形式是模糊的。
在康德,表象置于时间之下,在知性的综合统一里,形成经验意识。我们不能脱离这种综合统一,来谈论任何东西。比较表象和经验,后者是知性是综合统一中构造的东西。就如同积木游戏中的建筑,它包含了积木维自身的部分。但是构造的建筑物之所以称为建筑物而非建材的堆砌,在于建材以接受一种自身之外的形式的规范,并且以这种形式上的规范为构造成的东西被看作的东西。以这种形式的东西被使用。比如我们把这东西看作屋子,并作为屋子使用它。如果不是积木游戏而是真实的建筑,我们通过比如居住或在其内活动来使用它。
表象只是材料性的东西。并且,表象不同于物质对象中多和一的关系中的质料多。因为那质料自身又是一,具有意向性。表象是给出来的意识的材料,它以某种被使用而表达我们的意识——我们通货表象所思考的东西。当我们关注表象自身而非其背使用中的流(康德的时间,构造经验),表象是模糊的。这里就是w的模糊的语言可以在语境中表达确定的意义的情况。这里的语境就是表象置于内感官时间之中,以整体的经验受到考察。我们对于表象的使用,并非关注表象自身的揭示,而是用它们在语境是给出经验来。我们最后把握的,意识关注的,不是表象而是经验。
知觉中的用法,知性,是无意识的逻辑机能。表象的这种用法不是有意识的实践,缺乏自觉。

在有意识的活动里,看看表象是什么位置。
我们在描述一个东西时,表象的作用。比如一个人让我着迷的一瞥。
如果用感觉是一来说的话,表象只是这一之中的质料的东西,在一的形式,如何一,的用法的规范之下被使用的东西。是其如何被使用给出了表象和意义之间的联系。
表象要在表达和产生让我着迷这个经验,围绕这个轴心来整理表象的材料。使得它们处于具有这么一种感觉之下在表象上相应的一种形式里。我抓住的是迷人的感觉这一点,而表象只是造就如此这般迷人的道具。
追究表象自身的对象性,就会偏离表象被我们带入意识中来的原因,作为其被用作为构造某个或者经验的一或者感觉的一甚至某个虚构的想象中的东西,后者作为表象被使用的意义所在。就像w的语言游戏,语言不能基于自身本质的考察来理解其意义。抽离语境的语言或表象的本质,使人离开它们处于语境中的意义。而我们谈到语言和表象时,总是在语境中使用它们。

那么,梦以及梦里的表象是怎么一回事?
这是一种剥离感觉材料的实在性,意向性的情况。梦纯粹只是一种观念,而没有实在。我们关于梦的线索,只有主观的观念的辩证,或心理上的情结情境,而没有客观对象为轴心给出来的心理活动的规范性。
梦难以知道不是现实的说明现实中的情况也总是最后处于心理活动之中,区别的只是规范性。但是规范性不是直接看到的东西,而是规定看到的东西的东西。这里有欺骗的可能。
主观客观对于语言或表象来说,不只是现实的东西才是客观的。虚构的思想和对象对于语言也可以是客观的。弗雷格客观的思想,可以是一个假的思想。语言活动中的客观性在于一的表达。
而意义上的随意性。那使得确定意义的不可能。这里是表达行动达成的东西对于行动的目的的满足。如果我在表达一个概念,那么,概念词就够了。它是满足目的的。如果在表示一个对象,说出来的,表达式的意义,却是一个概念,具有一个类为其外延,那么这个表达式对于指出要指出的对象而言,是不满足的。

关于表象和意识,还有一个事实。我们在关于某物的意识中,给出的是一个完备的现象么?不是,我们的经验本身就只是某种概念的把握。正如胡塞尔的概念直观所得到的观念物,总只是某种程度的充盈。没有一个观念能充分或完备地把握现象本身的所有可能性,或者说把握意向性本身。
只有被意识到的思想,或者说经验概念,才会作为不独立因素参与构造表象。而表象也就是在这种因素的表达为自身受到使用的目的,或者说以这种因素为自身的本质或者说意义。意义是本质的,只是这种本质不在于心理的东西本身,符号本身,而是在于它的用法。

我想知道现在几点了,看了一下表。然后我知道现在12点多了,该吃饭了。在感觉材料而言,有某种意向性。但是我对于从感觉材料带入知觉中的表象,它已经是某种主观的构造活动了。比如这时边上有人问,具体12点几分,我大概说不出来(我之前没注意具体是几分钟)。我能指出的是大概12点一刻,或12点半。
就是说,我们的表象和意识本身已经是一个有意识构造的东西。不能把表象看作感性材料的集合,一个现象自身的意向性。表象已经是对于现象的某种处理或使用。
虽然我不具有现象的清晰的图画,但是我能在记忆中唤起某个表象。这个表象似乎是一幅完整的图画。其中具有丰富的细节。但是考虑到前面的例子,我们就发现对象或事实只在我们有意识关注到的东西而言被给出来了。其余的,是某种晕染的效果。我以为看到的是事物本身,其实我看到的只是我有意识地看所见到的东西。
梦能展现自以为是现象的表象,就在于我们对于给出来的感觉材料的表象本身就是主观的把握。梦基于主观的有意识的思想展开整个表象系列。一旦主观的有意识的思想不足以把握事实的客观性,那么,梦就呈现出离奇的演绎。就像庸俗的小说编不下去时便用奇迹来圆场。现实中没有奇迹或神奇的东西。

9
不作爬行 不走蛇道

10
在发表意见,先听,了解情况。
逻辑不在于外部时间上的抢先,而首先在于准确判断,抓住要点。最后起决定作用的,是抓住要点的判断和意见,而不是先说出来的意见,那里有更多的不自知的站不住脚的要求。

11
工程的,工科的思维,是把结果的东西拿过来用,而非一味探究其原因。用一个东西,而非追问一个东西的原因,是工科和理科的基本区别。原因在理科里是首要的。
这就是理论和工程的基本区别。

12
当我看一张照片。如果无心看,那么见到的,只是一张图片。一些感觉杂多,一些色彩和轮廓。不然,看到的是里面的东西。
这就是从符号到意义。

当我看一个人,如果并不关心它,那么见到的是一个漠不相关的个体。不然,比如出于好奇,兴趣,热情,能见到一个活生生的如我自己一般的生命。
这也是从符号到意义:从物理现象到生命。

从物理现象到生命的理解,生命就是物质的用法所根据的原因。生命的活动就是作为物理现象的人的活动的生活形式。

13
有为我们察觉,为我们所意识到,但是不处于被使用的某种用法之中的表象么?
这相当于问,一个表象撇除可说的东西之后,还有东西留与意识么?
或者说问,一个实体,抽掉形式的思想之后,留下来的还是作为being的实体么?

那么,感觉的一的不可说是什么意思?我们对于一个事情说了很多,总是围绕着的某个轴心的东西往复磨蹭。
感觉如同源泉,让人滔滔不绝。越是深刻而强烈的感觉,越是让人有语言的冲动。但是感觉在语言中始终只能作为思想中概念之于对象在外延上包括它的方式,而非恰恰就是它地指出。
感觉是殊相还是共相?
如果承认通感,那么,它就是共相。感觉本身就是为对象或事情所唤起的经验,就如同亲知中,概念为对象所唤起。
那么,还是有一个“这个对象”“这个事情”作为感觉所附着其中的东西。它是殊相,是事情本身。
这样看的话,感觉就是观念那样的东西。

但是感觉和观念之间,观念强调从感觉材料构造来的东西,感觉则强调一下子就给出来的一。它先于任何部分的意识。可以把现象看作符号,而感觉是其整体所表达的东西,意义的东西。

关于表象和观念或感觉
一幅画,只是一个示意。它是w早期的和事态相应的图像,是语言的东西。
在什么意义上,说一幅画是一个表象?就是在这种作为示意的东西而言。同时,表象即语言,处于表达意义的使用当中。

感觉和句子的意义
感觉是图像的意义或意谓。是图像以其图示形式为所表达的东西,为意义的东西。感觉可以看作基于这种图示形式的心灵图像。但是后者不能给出来,可以给出来的,就是图示形式本身。表示图示形式就是对于图像的用法。
就好比我们在自然科学中把水看作H2O这个概念的东西,或者说下属于这个概念的东西。从而,一个经验概念得以作一种先验运用:只要某物合乎这个概念,那么它就···(一个概念思维的句子)。
图示形式在此也是这么一种提取自图像的因而是经验性的共相,一个图像用作指出作为下属于这个图示形式的东西,它可以把思考带入这图示形式的任何东西——包括感觉。

两个例子的区别。
水和H2O之间是事物和概念的区别。是现象或事物这同一个领域之内的两种东西。
图像和图示形式是符号和本质的区别。图示形式也是一种共相:作为通感。但是图像用作指出图示形式,而指向感觉。这里是把本质的指出看作一种用法,基于指出的本质的东西而给出符号的意义的东西。
图像的特征在于它并非以自身为被思考的东西,而是通过自身把另一些东西带入思考中来。这是我们对于图像或语言的使用。

14
只要作为语言,它就是用于意义的表达。语言游戏是一种实践,那么这里就有一种目的(意义)对于行动(语言的使用)的规范。语言基于用法给出意义,这是先天的。
命题意谓真。这就是我们在思考真时,使用命题的形式。命题的句法构造使得它意谓真值。而命题的句法也是基于满足我们对于真的兴趣而创造出来的。
就这点看,中文没有发展出命题的句法,指出没有对于真的兴趣。

15
我还是对于维的哲学病这个概念不舒服。虽然在一种错误地理解语言的意义上,维说的有道理。可是,这个词刺耳。
回到逻辑,如果我对于逻辑的兴趣源于考虑对于生活世界的理解,对于这个存在着的自己的理解,而首先不是别的什么特定的用途,作为一种逻辑的诉求可以是正当的。虽然最后抓住的是经验的这一个现实世界,还是这一种现实,好像也不能干净地相互撇的干净。
虽然维从语言到意义中,抓住的是经验的用法。但是试图对于语言怎么表达意义作出一种总体的阐述,总体地来看这件事情,总是一种系统性考察的出发点。即使得到的不是普遍逻辑,也只是就逻辑的内容上并非归于一些先天概念。但是家族相似,或生活形式,何尝就不能作为逻辑的内容呢?只是取消了普遍逻辑。但是谁又规定逻辑就非得是普遍的先验概念呢?

存在和意义。如同语言表达意义。在实践或意识的存在行动中,存在总有其原因或目的的东西。
在康德的经验中,经验就是结果的东西,它就是主体意识活动的结果。感觉材料和人的主体性(感性知性)是经验的原因,或者说,前者的目的就是产生后者,经验本身就是意识的机能活动的意义。机能是一种不自觉的或者说无意识的活动。
w考虑的是人的有意识的实践——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的意义要把它嵌入生活形式之中得到理解,以生活形式为其使用的轴心而达成理解。说语言的意义,就是从看到的语言游戏领会作为有意识的行动的实践。
康德从结果的直接向人给出来的经验,分析其产生的原因。w对于看到的语言游戏的理解,基于把它看作一种有意识的实践活动,而嵌入某种生活形式的领会里面。在意识的活动上,它们之间是相同的。
语言和意义可以看作实践行动和其达成的结果/目的之间的关系。

在反思中试图给出一般的原则。可是在经验性里给出来的总是经验性。逻辑是经验中的普遍的东西,但是它只是经验只为经验的普遍共性。逻辑不能说出或谈论经验的经验性。
只有当我们的兴趣是指出经验的普遍共性的时候,逻辑才成为我们的知识。这是对于经验的普遍形式,或者共性的指出。逻辑只作为经验的必要却不充分条件。我们分析出逻辑,先天概念作为逻辑知识,对于没有认知到它们的人,它们是真理,但是对于认知到它们的人,真理的重复只是废话。
回到我们以经验为知识的目的来,逻辑知识只是一些预备性的东西。它们是一切经验的共性部分。
我们是怎么获得逻辑的呢?我们对经验撇除其经验性。得到一个经验的所有可能环节的分析。一个经验中并不需要具有所有环节。这就好比字典之于语言,我们在说一句话或讲一个事情时并不需要用到所有的字。字典并不考虑任何具体的思想,逻辑也是这样。
当我们回到事情本身,回到经验的东西,决定我们语言的原则的东西就是我们思考的东西或事情的表达,什么样的语言是一个句子,不是看它在符号方面的形式规律。规范我们的语言的东西,我们语言中的逻辑,就是我们使用语言所要做的事情——表达我们思考的东西。
而先天概念,是我们在使用语言中,无论如何都不会脱离的东西。它们譬如材料性或知识/事物自身在实践中作为受支配和安排的东西自身的形式。就好比亚里士多德质料自身作为一又有自身的形式。但是这个质料自身的形式不是整体的一的形式。

经验科学不同于形而上学的先天逻辑。经验科学是先天综合命题。它从经验的考察出发,看到的是经验中总是为真的规律性。科学命题称为普遍规律,这里的普遍性是针对处于某个概念之下的东西而言的。
处于概念之下的对象,这里是怎么一种情况?在这里,对象下属于这个概念的外延,并且,这对象以这个概念为特征参与现象。科学是概念思维。概念是经验概念,科学命题是经验概念的先天运用。与之相对的,是康德的先验概念的经验使用。就是说,先验概念在使用中,规范整体的东西是经验性,而先验概念作为经验之内的普遍逻辑作为一般的形式构造。
在经验的认知中,经验的东西是知识要抓住的东西,目的即规范行动的轴心。

16
哲学的逻辑,毫不带感情色彩。但是纯粹的理智和客观里,又在伦理学上衍生出相应的基本观点。
而伦理关乎价值。

17
人只有有其思考的东西,基于它而展开活动时,其行动才有变通可言。变通在于行为的区别之间结果的或目的的同一。才有柔婉,礼貌的可能。不然就是懦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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