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爱情是一种信仰,有信仰的人是值得无信仰者羡慕的。
细看从前的随笔,某段时间还是会流淌爱情的,只是现在回看,总觉有些恍惚,这日益迷乱的尘世,爱情来去竟如此短促,那歌里“想你时你在脑海,想你时你在心田”的日子早已荡然无存。
你可以取笑我对感情的幼稚,一直以来,我都认为:爱情,是不得到,不相守,因为唯有这样,才值得铭记。我不要在朝夕相处里互相厌倦,也不想在肌肤相亲里赤诚相见,我只想拥有一些流转的眼神和身体不意的小触,还有就是日子里长长的等待相见与吃饭走路满溢的想念。
暗示开车经过你家的每一个路口,都会看每一辆与你车同颜色的车,每一台车里仿佛都是你,每经历过什么事情都想告诉你,每回你跟我说了一点点的慰问都是永恒,为一点点有可能你会为我做的事,我都感动,我都愿意去等待……总之,什么事都仿佛有你在。于是,要美丽,要温柔,要不自主地笑。于是,彼时,我是女人,某些时光,我是这样的状态:手机里你的电话存了很官方的名号,却从来闭着眼睛拨你的号码,每天想找个借口给你打电话,却永远提不起那个勇气,然后永远也得不到你给我的电话,永远或是一个月,或是几个月,得不到你给我一点点的关心,仅管我都盼望很久很久,毕竟你始终没留意,其实我特别在乎你。毕竟全世界也不懂我爱你,而我要的不只是好朋友而已……我就是这样,真正爱,是藏得很深的,藏到别人都看不见,藏到你看不见,藏到自己欺骗自己。不看见,宁愿错过,只有某些文字的间隙,自己读得到,可惜,你却还是看不见……
现在想来,那是最实在的圆满,一个人揣着无处安放的心事,欲言又止的看着你,默然想念,寂静喜欢。
这样,就很好。不需分享,不要倾诉,一个人,一座城,一个人,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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