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书,我也能写的出来,你也可以
徐沪生,标准的90后,上海交大高材生,理工男,从小成绩第一,大学保送,出身在小县城东台,家境贫寒,父亲患上癌症。已出书三本。没有见过本人,从他在书中自述看可能很丑。哈哈,我不是外貌协会的,但是还真想看看他本人,到目前,没有在度娘上收过他的照片,保留点神秘的想象吧。毕业后,凭借自己扎实的专业知识,担任公司程序员,很快月薪5位数,毕业短短两三年,存够现金15万。通过理科男专业的大脑计算,15万够他和父母及奶奶四口度日三年。于是,放弃月薪5位数的高薪,放弃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和工作,毅然决定辞职写书。三年,要是没有被签约,钱用完了,可以拿着上海交大的牌子轻松再找到高薪工作,要是三年内签约出书,那就按照自己喜欢的,规划的,可以拼搏的人生道路缓缓前行!
父亲病重,母亲没有文化,奶奶需要照顾,这样的家庭,毅然辞职!惊天动地!
女生其实都知道,每个班上总有那么几个神奇的男生,比如,我初中同学张建,从来都是第一名,让人望尘莫及,我想,徐沪生就是这样的男生。理科男写书,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事情。这本《总有些路,要独自行走》还没看完,想到这些,就来敲上几行字。
果然,他的书,就像我们的生活流水账,行云间没有柔情,没有唯美,没有让人波澜起伏的情感!有的是很多的重复,感叹号,口号!这让我想到,看不同书,也需要不同的方法。开始的几章,几乎是在强迫自己往下看,一直要求着自己,既然买了,还是字字句句看看吧。好在内容不多,书也不到三百页,基本一周能看完,还能随时让人觉得我爱看书,好文艺的感觉,所以,这本书上班下班途中,公司开早会之前,晚上睡觉之前,也陪伴着我。
不得不佩服徐小弟的勇气,辞职后,大量的阅读和敲打文字,也让他有了更多的走上正轨的感觉。第一,他的勇气可嘉;第二,他看的书比我多;第三,甚至他看的电视剧都比我多,连《绝望主妇》这种连续七八季的电视剧都能看完。第四,他能坚持。所以,对于90后有这样的成绩,也着实不错了,相信坚持到不久的将来,他能成为家喻户晓的青年作家。书中的内容,大多是自己的经历,这些,换做谁都能写得出来。不谦虚的说,我也能,你也能。我相信,要是我来写,我的文笔会更加流畅,这是文科女和理工男的天生区别。可是,我和你,并没有坚持,也没有下定决心来做这件事。从小,我天天写日记;有了自己喜欢的人,没在一个学校,就天天写信,变着花样装饰信的内容,真该把他写给我的信也留着,那么漂亮,字写得那么好;10年前,我天天在QQ空间写游记;怀孕了,天天写孕妇杂记;有了儿子,每天以他的名义写日记,想等他长大了拿给他自己看,并且继续写下去。可是,每一件事情我都没有一如既往的坚持。这就是自己认为文笔不错,却不能像徐沪生那样出书。敲打文字是非常费脑的事情,当然,也很累。世上就没有能轻松过活的每一天,只看自己想要如何去过。
再则,就目前来看,他的书适合高中到大学毕业不久的年龄阶段。家有要参加高考的孩子,可以买来孩子看看,看看徐小弟是如何在如此贫寒的家庭中,在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留守儿童中,在没有任何辅导和培训的前提下,脱颖而出,一直保持第一名的好成绩!并通过参加奥赛获得三所名牌大学保送资格!大学的学子们就看看他是如何在大学靠自己挣钱交学费,还要挣钱给爸爸治病的!大学毕业的学弟学妹们就看看怎样找到专业对口的工作并在短短两三年存到房子首付款!
对我这样,情感经历,亲人去世的经历,工作经历,都比徐小弟多的人来说,这些激励,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因为没有什么能让我萎靡和沮丧的事情。要是工作不顺利,任务没完成,工作中犯错误,这些都是经验,没有完成就找到下次能完成的方法,犯错就不要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夫妻吵架,那更是不用在意,有什么事情值得我们吵架?在我的生活中,我认为是没有任何事情值得我吵架的,和颜悦色,笑脸相迎,我就不信有我解决不了的问题。顶多是在孩子的教育方法上面有分歧,这就让孩子自己来选择。亲人身体不好?生老病死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事情,生,其乐融融,享受天伦之乐;病,悉心照顾,再不然可以请护工;死,逃避不了,那就欣然接受。
不过,他倒是让我勾起了很多回忆。让我想起得了老年痴呆症的婆婆,我一边给她洗澡,她一边拉着大便。想起婆婆总是忘记自己已经吃过饭,糖尿病也让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要吃饭,揭开饭桌的锅盖,用手抓者吃。想起她去世的时候,我在上高中。阿姨好不容易找到我的教室,在门口张望,看到我后用粗犷标准的农村方言喊着我,告诉我婆婆去世了,惹得同学们的一阵哄笑。想起爷爷的去世,已经不记得是哪年了,自杀,跳到我家的田里。之前在哪次文章里也写过这件事情。现在,我甚至连他们的一张照片都没有。只有记忆里的样子,是那么的清楚。婆婆背着背篼,装了满满背篼的柴火,枝丫张牙舞爪,路过爷爷身旁,枝丫挂到爷爷的光头,他在旁边埋怨着。很和谐的画面!
徐沪生对于初恋的聊聊几笔,也让我回到小学时代,高中时代,大学时代,初入社会的时代。让我想起小学的张刚毅,高中的敖强,让我想起同事刘钰。想起在那青烟袅袅的山里醒来,想起一起在大山里的铁轨上散步,想起火车从身旁疾驰而过的拥抱,心里暖暖的。想起一起经历的每次聚会,每次K歌,至今也记得教我如何唱歌的情形!有些人,有些事,自己认为理所当然,其实不然。当你认为,这个人,我喜欢;当你认为,这个人,也喜欢我的时候,其实,其他人已经对他发起了强烈猛烈的攻击。那时的我,是那么的懵懂无知。现在看来,青春的雾纱,直到25岁后,或者是直到现在,好像都还未从我的心中揭开。这些美好的青春恋爱、单恋史,以后慢慢连载吧。
还有100页,就结束这本书的阅读。今天就到这吧。
这样的书,我也能写 这样的书,我也能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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