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市场基础不够牢固。
从全球范围来看,主要发达国家财富管理市场层次较为分明,从事财富管理的机构有多种类型的金融机构,比如,资产管理公司、传统私人银行、大型券商、中小型独立券商等。这些金融机构能够有效地服务于不同层次、类型的客户群体。而我国财富管理市场发展时间并不长,业务模式和产品种类都还在培育阶段。在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中,可配置的各类资产不够丰富,可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够多元化,财富管理服务的有效供给不够充足。尽管不少金融机构在名义上开展财富管理业务,但是从其实际所扮演的角色和功能来看仍然属于资产管理范畴,真正的财富管理业务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财富管理业务品牌尚未得到有效培育。
随着资本市场持续开放,投资渠道不断拓宽,国内经营财富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面临着来自国外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比如,国内高净值人群对真正的财富管理需求日益强烈,催生了近年的跨境理财热。在国外金融机构带来的竞争压力下,国内金融机构培育和树立财富管理品牌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目前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还缺乏有影响力的品牌,集中表现为部分金融机构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专业化水平不太高。金融机构开展财富管理业务的本质是帮助客户管理好资产,为客户财富保值增值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但是,一些金融机构以及从业人员并不完全具备为客户提供专业化财富管理服务的能力,对客户利益的保护意识淡薄,更多地将金融机构自身利益放在首位,更多地想到如何将产品卖出去以赚取佣金,而不是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更好地为客户创造价值。这些行为影响了金融机构财富管理服务在客户心目中的形象。
(三)财富管理业务的核心竞争力缺乏。
目前,在我国财富管理市场中,商业银行成为最大的金融产品销售渠道,众多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也以产品代销作为主要的收入来源。从国际经验来看,这种以产品销售为核心的发展模式偏离了财富管理的理念。财富管理的核心职能和赖以生存的根本,在于帮助客户进行规划,制定有针对性的资产配置方案,有效实现财富管理的目标。财富管理者负责提供投资建议,真正的投资决策权仍然掌握在客户手中。如果财富管理者得到客户的充分信任,则可以进一步代表客户进行具体的投资管理。因此,产品销售作为资产配置的末端环节是水到渠成的,并不是财富管理的核心要素。将产品销售作为财富管理的核心是典型的本末倒置。此外,同样是产品销售,财富管理更强调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人,而不是无视客户需求“一卖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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