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我和“老胡”在自家寝室扯着嗓子唱歌。
之后老胡窝在床上玩手机。我去洗手间打了一桶水,提到老胡床沿,坐下去开始泡脚。
泡脚跟蹲坑是一个道理---都缺不了手机。
然后。
我看见室友老程上传的一段视频。视频的封面是我和老胡。
我大概猜到了视频的内容。
当时我没多想,招呼老胡,跟他分享这段视频。
看完视频,我却觉察到老胡变了脸色。
此时老程戴着耳机,应该在玩游戏。
很抱歉,打架前那段理论的具体情节我给忘记了。你可以自行脑补。
但这不影响我所要表达的东西。
大概是这样:
老胡对老程稍微动了动手,意思了一下。
老程也意思了一下:“等会儿就删掉。”
老胡觉得老程不够意思:“现在就删!”
结果没谈成。
老胡一副受委屈的表情,走回自己床铺。途中放话要把手机里老程打飞机的视频上传到空间。
如果老程不删的话。
我们寝室共六人。两个已经睡着;另外一个戴着耳机,玩着手机,一个劲儿叹气。
搞不懂他叹个什么劲。
再除去即将动手那两位,就只剩下我一个---和事佬。
我也意思了一下,劝老胡道:有必要吗?不就是开个玩笑---他不是说待会儿就删吗?
我就要他现在删!不删就发空间!
他话讲到这份上,我也不好再说什么了;毕竟我也就想意思一下。
然而,老胡手指在手机上点点滑滑一阵子后放下手机。说了一句话,意思是:没找到视频。
(打架是在周一,现在周三了。周二那天老胡跟我说:其实是上次下视频时空间不够,就把打飞机的视频给删了。)
当时老胡的表情是“破釜沉舟之后的士兵”,也预示了即将迎来一场大战。
老胡起身走到老程床铺前,一把抢过老程的手机;老程见手机被抢,半坐起来,我记得是说了一句:你想怎样嘛!
“把视频删掉!”老胡拿着老程的手机,却要老程亲自来删。
“我今天还就不删了,你能怎么样?”老程从半坐弹起坐在床沿。
你以为我真不敢打你啊?
“来啊!来啊!”老程指着自己的胸口,跟个混混似的,说:(这话我给忘了,本来挺牛逼一句话。)
老程说完我给忘了的那句话后,老胡并没有立刻动手,而是站在原地,思考了一阵子人生,同时盯着老程看。我也呼吸静止,同时低头看看桶里洁净的双脚,心想待会儿是要重洗了。
我十分纠结。
“来啊!”老程见老胡暂时没动手,指胸口的动作更加铿锵。而这句话,理所当然成了融化钢铁最关键的那一股热量。
钢水喷涌而出!
可我还是纠结……
妈的,不管了!
我穿上拖鞋。前半程还在走,后半程就跑了起来,一个箭步跃上老程床铺。此时老程的头低着,专心打被按在小腹的老胡。
所以,只有先控制老程,老胡才能得救。
我看准时机,一个剪刀手箍住老程头部,顺势腰身一扭,把老程压在了身下。等老胡走远;我才放松肌肉,以最快速度穿好拖鞋远离床铺。
老程起身,质问:“明明我有道理,你为什么帮他?”说完后下床把被子抓回床铺。
我顿了顿,赶忙走到床前帮老程收拾好床被,过程中心想:几句话是解释不清了。
既然老程说我在帮老胡,那我就“承认”好了。
说实在话,我的确是偏向帮老胡的,就因为平时跟他玩在一起的时间更多。
于是我说:“你想想我平时跟谁玩的好嘛,就是这个道理啊。这是人性嘛。对不对?”
当时我就是这么扯的。
我不知道老程是不是被我说服了,反正他没反驳。
我回到老胡床铺,接着泡脚。
老胡也走过来,站定。一会儿,他好像意识到了什么。
又朝着老程床铺走去。
途中踩到了自己的眼镜。是刚才打架的时候弄丢的。
而现在,眼镜被老胡自己踩了一脚---只剩下一只镜片。
我起身帮老胡找镜片。
趁机劝老胡:老胡,你不让别人拍你,那之前你就别乱拍别人嘛。
嗯。
那你先去跟老程道个歉,你说是不是?
“嗯。”老胡走到老程床前,之后说了几句表示悔过的话,主要是说自己刚才不该冲动。
老程说:“好,这次我就原谅你。”
我说,好,接下来咱们进入正题。
男生打架,本来也没什么好写的。不过拳打脚踢,抱成一团。女生打架的场面不知比这要好看多少倍。
主要因为我在他俩打完之后觉察到一种现象:
不管是在哪,如果有两个或者几个已经火冒三丈的人必定要通过打一架才能消停的时候。而此时恰巧也有足够控制住他们的旁观者。那么,大部分情况下旁观者(我)是不会在打架前就控制住他们的。
大部分旁观者当然是抱着看戏的心态,但“后来”会去拉架的旁观者也不是没良心---我认为这是“遗传”。至少我认为,自己的这种行为模式是受上一代人的影响。
拉架的旁观者既不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也不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旁观者甚至意识不到这样做了。他们这样做,是出于条件反射;这是意识形态所导致。
之所以这样做,除了是受上一代人的影响,还有一个次要原因:打架双方在打之前是不大愿意有人来拦阻的。
所以说。这种“打架时的局面”并非参与其中的任何一方所一手造成。而是三方共同参与设计的局。
假设我在打架前就劝阻他们并获得成功。这时其实是为下次打架埋下了“伏笔”。因为当我劝阻成功后,打架双方都会产生一种心理:要不是“旁观者”劝阻,今天我就打死他!
到下一次冲突,其中一人很大概率会说:要不是上次某某某劝我,我早打死你了!
一场架就不可避免了。
此时打架双方都只是把我当作一个“和事佬”。
第二种情况:就是在打架时去拉架。这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会和其中一方成为好朋友;另一种是,我处事公正,不偏向任何一方,这时他俩就会对我产生一种莫名的好感(一个人劝过你的架,再碰见至少要笑脸相迎吧)。这至少比前一种情况要好。
第三种情况:从头到尾不参与,或者只在架后打打酱油。这样,若不是经常碰见,我认为他俩对我可能没什么印象。
这样说:第二种情况,对三方都有利。打架双方不仅解了气,还除了隐患。我也在别的旁观者面前展现了自己的勇气与“正能量”,甚至会获得一份有基础的友谊。
那么,这就尴尬了。
以上推论,是基于旁观者中没有好友的情况下。
我呢?我属于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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