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从没有中止过暴力的惩罚手段。
尤其是对一些违德犯法之人,民众们大多像西医治顽疾一样,无论付出多大代价都要干净利落地除之而后快。
哪怕是截肢剜肉也在所不惜。
这种朴素维护道德的思想和行为从来没有改变过。
就像最近网传了一个惩罚捉奸视频中可以看见。
一男子身上仅仅穿着极少衣物坐在床上,周围很多人围着他用手机拍摄,并且还有一名身裹浴巾的女子躲在门后嚎哭。
然后,众人把这个脸上带伤,不断呜咽着求饶的男子囚进猪笼放进水塘里浸泡。
显然,整个视频所表达的应该是男女婚外奸情被现场抓获,而后女主的丈夫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把通奸男用效法古代浸猪笼的方式惩罚。
只是不明白,在当今法治社会,为什么这个被戴绿帽的丈夫不把通奸男女交由警方处理?
也或许这个出轨女子的丈夫认为交由警方处理,奸情男主可能不会受到什么惩罚,反而会助长他们通奸的气焰。
其实,对于通奸浸猪笼而言,古代一般都是由德高望重的长辈监督下施刑的。
那时的浸猪笼大多都是在乱棍打死奸夫之后,再把有奸情的女主囚入猪笼直接全部浸泡没入水中而淹死。
他们之所以会把女主用浸猪笼的方式处死,而不像对待奸情的男主一样乱棍打死,应该有着这么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猪笼易得,几乎家家户户养猪都有猪笼。
第二个原因应该是想让奸情的女人投胎做猪,认为他们偷情是像畜生一样,做了猪狗不如的事情。
只是现在已经是文明的法治社会了,任何动用私刑都是触犯法律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原本能得到法律帮助和维护的男方因为捉奸成功动用了浸猪笼的私刑,成了被法律追究的对象。
其实,感情的事是不可以勉强的,即使有了一纸证书,假如女方感情不再,仍然可以另找意中人。
只是不能太性急,应该通过离婚的合法渠道再另寻新欢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了。
对于这个因为戴了绿帽而动用浸猪笼私刑的男人而言,正确的做法应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应该通过离婚的财产分割和要求对方赔偿精神和绿帽的名誉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事实上,这件事虽然是对通奸动用私刑的热议,其实还是对婚姻受法律保护得不够自信。
当法律惩罚婚内出轨手段过轻,显得有点敷衍之时,某些很在乎婚姻的人难免会不管不顾做出一些出格之事。
假如对这些人打压过重,或许更多的人都会对婚姻泄气,从而失去结婚的欲望和动力。
或许这样就印证了某些人说的婚姻将消失的预言。
无论是谁都不会守着一个随时可以出轨偷情的伴侣,男人不会,女人也不会。
与其不如不受婚姻束缚,爱怎么样就怎么样,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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