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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众生相

马路众生相

作者: 天空之下无名之域 | 来源:发表于2016-09-21 10:11 被阅读0次

    斑马线观人群,非过时过之,曰随众而行;该过时止而让也,是谓畏车。

    每次行走斑马线都会有种蓦然而生的恐惧,这种恐惧警醒我勿独行,做一群体生物。

    随着大众走,即便红灯也走的自在,然而要我独自前行,即使明知绿灯却得时常左顾右望,对驶来的车辆下意识避让,马路让人变成连车都不如的物种。

    每天上下班,经过的人行道总是一团乱,每当绿灯了,总有那么几辆汽车在黄灯缓冲的时候还是不停速,即便换成绿灯,还是照旧猛冲过去,行人在走动了,汽车丝毫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马路上还有另一种物种——就是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们。

    它们大多没啥规则概念,且广州这个大城市也根本没为它们腾出空间(无独立的摩托车自行车道)。大汽车上路,它们靠边开,行人过马路,它们也照开。每次过马路,行人总要左右顾及着两头驶过来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们,它们从来不减速,野蛮横行。

    大学的时候,曾通过微博平台,向广州交警的微博号投诉这个路段的状况,他们只回复:谢谢你的反馈,我们核实信息后会处理的。然后就再无下文了。

    在日本、台湾,许多过道都会竖起高高的牌子写着:行人优先或是步行者优先。偌大的广州竟找不着半个字词,甚为讽刺。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短短的斑马线却要请交警日夜不停地指挥。

    “中国以内人让车,中国以外车让人某种程度上这话半点不假。

    这让我想起了08年去日本玩,在日本的马路上,也同样有许多车辆,然而一到变红灯,即便车辆几乎要越过斑马线,也瞬间静止下来。在日本那几天,没有看到一次闯红灯,在那些没红绿灯的小路口,车辆遇到人时,总会停下来。这小小的马路片段,至今仍令我印象深刻,不禁感叹道:

    原来过马路可以让人这么放心!

    提防是本能,因为人都怕死,但如今的“提防”俨然成了一种病态。中国是一个不保护弱者的社会,弱者是受欺压的,人在马路上,对于庞大的交通工具而言,一撞就是一条人命,而此时人命变得如此不足惜,汽车们身上仿佛都写着:

    “我手里有刀哟,你要敢不让路,信不信我这就捅死你!”

    为什么在日本不必提防这些,难道社会就是天生预设危险的地方吗?

    马路同样,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定制下,没有人会如此预设所有人都会乱来,假若我们天天都得告诉自己:“即便有红绿灯也没用,过马路时不注意你就倒霉!”所有人都这么想就非常可怕了。

    倘若社会就是预先设定危险之地,那么出门遇上色狼性骚扰可能就怪罪于衣着问题,晚上跑步被性侵也是你的问题,这个社会完全无任何安全可言,所有人皆如狼似虎,置规则律法度外,所有的受害者只能被归咎于他们的错或不幸。

    在一个不保护弱者的社会,人是如何生存的呢?极端的环境下,只有为所欲为的作恶者和四处逃难的胆小者。显然,现在还不是极端,然而这“让”的举动,却道出了许多问题。

    坐在车上的人,成了霸权象征,他们在红绿灯转换之际打着擦边球,让行人无形中产生恐惧,进而恐吓,让他们在明知规则是优先自身的时候,转而选择退缩,避让,不知不觉做了一个无时无刻让着车的温水青蛙。

    一条大马路,瞬间道出了中国众生百态。

    一些就是要闯红灯的人群,跟蛮横的开车人相似,然而相比后者,前者多了一种破罐破摔的状态,起码后者还有着力量性和压迫性的载体来漠视着一切,前者往往就成了半吊子流氓,"别人都这样,我也这样,那么人一多,车就不能不让了。“

    还有另一种人自恃过高,在马路玩出众,让众人在等待中,看短跑高手是如何躲避众多吓人的障碍物。

    闯红灯随众者的逻辑便是,所有人都这样,我才这样,所有人都这样,那个体就无关对错了。将自己的选择溶在一个虚幻概念——“集体”中,恰好可以抹掉个体所要承担的所有后果,规避所有理应承担的责任风险。

    这时候的“我”不再是“我”,“我”不过是众人之一,所以即便是使坏,“我”可以说,“我”只不过是跟着“大众”的意志而已,众人之口难错焉?

    畏者怕死,所以凡事都让,因为他们坚信着弱者在马路上的“最终宿命”,斗不过,自然让,渐渐也习惯这种“必然”,反正别让自己栽着跟头便是。他们心里大多会想:就是这么糟糕的,哪会好得到哪去。这种“让”也映衬了他们对世态的悲观主义。

    前些日子跟朋友吃饭,朋友说,美国规定摩托车驾驶的那一条道上,不允许有其他车辆行驶。摩托车占一整条,有次她正开车,旁边一条就只有一辆摩托车,没有任何大型车开过道,非常有素质。

    这让我想起去年到成都玩,虽然成都的马路很宽敞,也设置了自行车道,现实情况却是,自行车与摩托车共占一条道,行驶在前面的都是摩托车们,自行车们只能在后面紧跟着,虽都是小型交通工具占了道,但对比两国在其中的细节设计的人性化考虑,足以见米国的纤细之处。

    我喜欢《奇葩说》里黄执中说的:“一个社会的道德标准,连基本的自律都没有的时候,根本不用谈纤细。”能够关注到这种问题的都是纤细的人,一个粗糙如水泥心的社会,根本不会有保护或不保护的问题,更不会去考虑如何才能更安全,更便利。

    一个社会纤细了,我们才会在意这一点一滴的差别之间有着怎样一个鸿沟,才会注意到“这样做会不会有伤害”,“我的不让会不会伤害到你”,“他人这样会不会伤害到自己”。

    纤细的社会,就是让人们更能透明地感知到文明是怎么一回事,它已经无缝灌注到每一个人呼吸里头,无须再战战兢兢什么。

    “漠视他人生命,无视弱者生存,在马路上玩霸权?”

    如果今天的我们还不能谈论这些问题,那么我们就是在侮辱我们自己。“中国是个不保护弱者的社会”,这个命题还可能重新商榷一下吗?

    现在,该是纤细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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