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觉自己的可笑,我总是试图拯救别人,这并不代表我是积极的一种人 我只是见不得别人堕落,仿佛这比我自己堕落还要可恶。
我有时候会觉得一个庸俗的人只是在掩饰自己,我会找到一些证据证明他的有趣性,或许是一点点碎片,这也许算是我的一个优点,善于发现他人闪光点,这也是我容易被别人喜欢的原因吧,我善于找到与他们亲近的钩子。
那个人说我拒绝深度沟通 其实我是觉得可笑的,一来我对他没有半点兴趣,全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同情,二是我不觉得交流痛苦感受的来源算是什么有深度的交流。或许我已经失去了分辨深度谈话和肤浅谈话区别的能力。我进过一些房间,看见他们打在公屏上的字幕,说的无非是我今天怎么怎么啦,手划破啦,和谁谁吵架啦,这些琐碎的东西或许算的上肤浅谈话吧,与此相对,谈论自己对人或事的情感,喜欢或重视的东西,对宇宙,经济,历史的理解,或许可以称之为深度的谈话吧。
有一点我倒是很羡慕他,至少,他有想要掩饰或者说深藏的东西 ,而我没有。我的一切皆可暴露于阳光之下,因为我不在乎,也没有人会在乎,我终归会消失,这些难以启齿的东西和情感也会消失。
我发觉自己很喜欢夜晚在家门口走一走,有些音乐在门外听也格外的不一样。我最近没有发现什么有趣的音乐,却是对日本音乐有了一些感觉,昭和的女声听着确实是很带劲,那个时代的女人给人一种幽怨,但是很痴情的感觉。于是就生出一种魅力。
其他的我觉得我现在听歌完全就是为了完成100个歌单的目标,说实话,我真的没什么兴趣了,音乐就那些种类,没什么音乐能让我特别激动了。但是,没听过的音乐又真心的特别多,粗制滥造和千篇一律又很多,很多现在搞翻唱的年轻人唱出来全一个调调,一样的声线,一样的没感情,练唱歌机器都算不上。
一张歌单听下来耳朵都会起茧子,超过五首基本上就会生厌了。
而且我觉得做歌单的意义在哪呢,主要是分类,这就是种艺术。寻找不同类下的固定感觉,可是如果是相同感觉那就没什么意思了。
如果一张歌单能做出不让人感到乏味就是一种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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