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章节是《道经》部分,主要阐释的是天道,也是自然规律。而从第三十八章开始是《德经》部分,阐释的是人德,也是人生的行为准则。在老子看来,“道”的属性表现为“德”,只要是合于道的行为,就是“有德“;只要是不合于道的行为,就是”失德“。道与德是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但是两者也有区别:德可以分为上德和下德,只有上德才合乎道的精神。德是道在人类社会的具体体现。道指的是客观规律,而德指的是人们把道运用于人类社会产生的功能。天道和人德一起构成了老子哲学思想体系。
这一章老子提出,人类的精神从道到德、到仁、再到礼,是一个退化的过程。越往下,人为的造作越多,离道越远。大丈夫不应务虚,而应当以返本归源为要务。
老子认为,儒家的德政不合乎客观规律,不符合现实情况,仅仅是凭着个人的主观意志来推行的,所以不能称为上德,而是下德;而上德则是无为,它合乎自然规律,治国者心中没有功利的观念,不是仅仅凭着主观意志去办事,这样做的结果便是“无为而无不为”,而道的精神便能充分体现于人间。
在本章中,老子提出了一个为人处世原则,即“处其实,不居其华”。这一原则是老子重实质而轻形式的观念的集中体现。老子认为,得道之人应当舍弃形式上的虚华,追求内容的朴实。这个观念直到今天,仍有很重要的意义。
在对世事或别人的行为进行判断时,我们也不要一味死板地以通常的眼光,即“下德”去裁量。如果能够从更高的“上德”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也许我们的眼界能够更开阔一些,生命的格局能够更大气一些。
另外,涉及到我们自己,固然应该遵守社会公德,也就是所谓的“下德”,但是,如果你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上德”作为支撑,那么你不一定要顾及世俗的眼光和标准,不拘常礼,不在乎世俗眼光,打破常规,也未尝不可。我们之所以能够冲破这个社会给我们设立的种种规范,因为老子给我们提供了思想武器,我们可以藐视所谓的德,让心灵直接面对宇宙大道。
当我们能够做这一点,就能摆脱一些惯性的思维,更真切地感受到我们生命本身,也必将能够开拓出更为独立而精彩的人生。这便是我们从老子的“上德”、“下德”之辩中得到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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