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被一条消息逗乐了。
消息说的是肯尼亚,议会开会开得好好的,悄没声地有人放了个屁。这个屁不得了,恶臭,味儿忒浓重,久久不肯散去,致使整个会议室都满满地沉浸在屁息的难忍难堪中,害得议长不得不宣布暂停会议,紧急请求空气清新剂支援……
可把我笑坏了,幸亏当时没在就餐,否则必将“喷饭”无疑。
记得小时候的一段顺口溜,这样论屁:
响屁不臭
臭屁不响
呲溜屁一放
能臭一头晌。
没想到,小屁孩儿的屁论,居然放之四海而皆准。多少年以后,在遥远的肯尼亚,在庄严的议会会场,又双叒叕得到了雄辩的证实。
忍不住打油四句:
放了一个屁
屁臭停会议
你看我来我看你
不知谁放滴
不知谁放滴自然又笑。
但很快,因为“不知谁放滴”几个字,心思有所触发。
把一会场人都熏到了,放屁的人就没有愧疚感?就不该给大家道个歉?
据消息称,事件发生后立即有一名议员指责自己的同事不顾公德在会议室里放屁,但是被指责的议员矢口否认,辩称:“我绝对不会当着我同事的面做出这样的事情。”
这就是说,当时还是有人意识到这涉及公德问题,并出于追责意识,对放屁嫌疑人提出了指责。
事情到这时候,如果放屁者有愧疚心理,心存诚实并勇于担责,会有两种情形。
一种情形是,屁确实是被指认的嫌疑人放的,他知道对不住大家,马上痛快承认下来,说“对不起,是我一时不小心没管住屁,把大家熏到了,我诚恳地向大家道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然后积极采取处置措施,比如赶紧出去会场找空气清新剂等等。
再一种情形,屁确实不是被指认的嫌疑人放的,真正的放屁人这时挺身而出,自己揽责替人解窘,说“你们冤枉他了,屁是我放的”,然后如此这般道歉采取处置措施等等。
结果,两种情形都没出现,屁把人臭成那样,愣是至始至终“不知谁放滴”。
议会什么地方?一屋子的头面人物吧?头面人物蛊惑选民时,拍胸脯的话,赚巴掌的话没少说吧?怎么遇到个屁,就“不知谁放滴”了呢?
不就是个屁吗?多大个事?头面人物们,要求他人诚实不欺的诲人不倦有过吧?哪里去了?吹嘘自己勇于担责的口口声声有过吧?哪里去了?
写到这里,不禁苦笑。细思起来,诚实不欺和勇于担责,往往意味着需要认错并承担不利后果,换了一般老百姓都难做到,还指望头面人物也做到吗?能混到头面的份上,人容易吗?一旦认错揽责,很可能就把人自己苦心经营苦苦积累形成的“头”和“面”一下子都丢光了,放得下吗?
人容易吗?回到肯尼亚的议会现场。要是有“谁”见自己屁臭得这么伤人,动了恻隐之心,有了愧疚之念,真的当场把这个屁认领了,他肯定倒霉。也许,他会落点好名声,但最终这个屁还是会臭回到自己身上,耻笑落到别人口里。以后他再会场发声,人家可以这样反驳,“他的这些话,不禁让我想起他自己承认了的那个臭屁。我还是当时的态度,尊重他放屁的权利,也赞赏他承认放屁的勇气,但我对他的屁绝对不能苟同,因为实在是太臭太臭了”。接下来,肯定是哄堂大笑,“谁”将何以自处?
可见,屁这个东西,尤其是把人臭到那种,放了就放了,打死也不能承认;即使被抓了现行,也只认屁不认臭。要厚着脸皮说,“臭吗?还好吧?”或者干脆拿枪抵着问,“你敢说臭?好好闻闻,是不是香的!”总之,必须确保“头面”不失,那怕臭出人命来。
所以,肯尼亚议会被屁臭到的这些人,也别计较什么公德不公德的了,且谢天谢地没遇到“呲溜屁”吧。
结论是,凡遇到臭不可闻的屁,别指望有谁认领道歉,能躲则躲,实在躲不掉,赶紧找空气清新剂化解去。
以上文字,不知属于“臭屁不响”,还是属于“响屁不臭”,或者干脆连屁都不是。
文中插图选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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