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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亮:企业家的捐赠不应是硬性规定

马亮:企业家的捐赠不应是硬性规定

作者: e52d20184a61 | 来源:发表于2018-02-28 11:51 被阅读5次

不久前,中国东方园林董事长何巧女向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捐赠15亿美元,用于保护濒危动物。

原本一直低调行善和投身公益事业的何巧女,没成想此举经媒体披露后引发中国内外的轩然大波。

一些人质疑她为什么不把钱捐给中国的贫困山区,或者其他国内弱势群体,反而要把钱捐给国外。

这不禁让人回想到2016年底,盛大创始人陈天桥遭遇的类似非议。

陈天桥以夫妇名义设立了一个总值10亿美元的基金会,用于支持脑科学研究,而首笔1亿美元捐款就给了美国加州理工学院。

他这种“舍近求远”的公益之举,也被国内民众视为匪夷所思,纷纷认为陈天桥不热心祖国科技事业,反倒资助“不差钱”的美国高校。

这些对公益慈善的认识未免过于狭隘,也令“白求恩精神”难以再世。

企业家通过合法经营而获得的利润,无论用于哪些方面,都是企业家可以自主决断的行为,绝不应该接受无端的道德绑架。

企业家赚钱的来源和用途也不需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因为这是完全的私领域,而不应使用公领域的法则予以规制。

企业家行善与否和向谁行善,是其本人的主观意志,外人根本没有妄加指责的权利。恰恰是企业家各不相同而又殊途同归的公益慈善活动,才让我们看到了缤纷多彩的企业社会责任。

从更广泛的意义来看,企业家捐赠的“走出去”,也暗合了中国的全球战略。

值得注意和反思的是,中国的企业家为什么会选择向国外公益事业慷慨捐赠。这一方面同企业家本人的意愿和初衷有关,也同中国公益慈善事业面临的挑战密不可分。

之所以许多企业家不敢正大光明或大张旗鼓地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同他们怕露富和唯恐遭到非议不无关系。

一旦某个企业家对外捐赠,就会被政府和社会各界“盯上”,成为人人眼中的“唐僧肉”。

这种非正式的政商关系和幕后交易,不仅无法公开和接受监督,而且让公益慈善走样乃至异化。

与此同时,国内尚未规范和完善的基金会运营模式,也让企业家对自己投入的资金去向和用途难以建立信心。

上述这些方面的社会陋见和制度隐患,不仅让一些原本想做慈善的企业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会让许多低调行善的企业家不敢从幕后走到台前。

因此,当务之急是要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公益慈善氛围,让企业家敢于、愿意和能够投身其中。与此同时,也应建立健全公益捐赠的税收减免和政府配套投资政策。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了,关于企业家的捐赠,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我们一起讨论。

我们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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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露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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