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春娇和张志明,像极了你我。
《志明与春娇》互相吸引
这就是没道理好讲,无所畏惧又不受控制。管他的多巴胺还是血清胺:你凑近,避着风为我点了一支烟。在火光的一明一灭之间,爱情发生了。真不敢相信啊,人类文明发展了千万年,直到今天,我们还要为这点小事感到高兴。
《春娇与志明》挣扎与取舍
志明遇见温柔可人的大胸妹纸,春娇找到了渴望已久的安全感男人。明明已经得偿所愿,可是到底是怎么了呢,余春娇变成了另一个张志明。
现实就是这样啊,才不会饶过谁,爱情里的挣扎闪躲又饶过谁啊?不学会怎么相处,不学会手刃他身边的莺莺燕燕,不学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安定,不学会忍让和接纳这一切不尽人意,那还是别爱了。
很多人说爱情真累啊,可是不爱,就不累了吗?
相爱不需要资格,但相处需要不断考级,你折在第几级,下一次就要换个人重新来过,后来很多人说算了吧,别折腾了,就这个了,我们继续爱吧,为民除害。
嘴上说的无奈,心里最知道,不是不想折腾了,是你离不开,是你发现他就是你要找的那一个,你只想跟他一起折腾。
《春娇救志明》男孩的长大
长大真的是一件很扫兴的事情,它要压制天性,推翻自我,学着爱人与妥协。听了都头疼。这世上的爱和伤害,那么寻常、那么无趣、那么多人在敝帚自珍。好不容易成为了一个酷酷的混蛋,为什么不继续呢。
春娇和志明走了七年,终于走到了要谈婚论嫁的时候。但春娇原生家庭的创伤如同被引爆的定时炸弹,将他们的关系炸的体无完肤。三十几岁的余春娇,对着看似永远长不大的张志明,终于说,还是算了。真的好累啊,我陪你走了这么多年,你怎么还分不清女孩子的暧昧,你还乱花钱去买无聊的手办,我是想要跟你有未来的啊?
其实呢,张志明,又是买房,又是买菜,又要遛狗,还哄她爸妈。一枚戒指,从香港带到台湾,又从台湾带到香港。张志明忍受着长大的扫兴,有一点慢的在长大。
整整七年的时间,细胞都已经被悉数换了一遍,不会再记得你们当初相遇的模样。七年前,春娇明明哮喘,为了偶遇还是学着抽烟,七年里,她将张志明的出轨当做一粒砂石,在心里慢慢的磨,包容着那时的愤怒,伤心,磨成一颗被铭记的珍珠。七年后,退无可退的失望离开。
所幸在故事的最后,张志明求婚了。“余春娇搭救张志明,搭救了他整个生命,赐他深情,扮王馨平。余春娇大过张志明,但他矮过张志明,志明低能,但他始终比黄晓明帅”已经学会挽留的张志明,帅的一塌糊涂。
生活里的那些余春娇们,你们看彭浩翔说的温柔大话
你要相信啊,现在你身边的那个人,比你想象的更好,比你以为的更在乎你。毕竟连张志明都长大了。就算爱不伟大,也实在不敢小看它啊。
真的是见了鬼的大话。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