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2015—2016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的评审结果。
为引导和鼓励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播出工作,促进提高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数量和质量,总局今年继续开展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扶持项目评审工作,并加大了扶持力度,将扶持资金增加到1500万元。
依据总局“广播电视公益广告扶持项目评审办法”(2016年修订版),专项类扶持项目设置及资助标准设置如下:
经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中央三台、电影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等推荐,总局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最终确定了2015—2016年度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专项资金各类扶持项目。
专项资金由总局下拨至各省局和中央级机构,各省局负责将资金分发至所属获扶持的单位和个人。
专项资金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受扶持单位需将专项资金用于广播电视公益广告的策划、制作和播出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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