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和饱叔聊了许多,也有许多思考。其中有一段,饱叔认为宗教自由应该在言论自由之上。先不谈论这个观点。但是宗教自由和世俗律法在本质上却是矛盾的,是互斥的。昨天饱叔所举的马来西亚宗教分治并没有说服我。
我的观点是,所谓宗教自由是指,政府允许个人相信任何的宗教,政府不干涉。但是在此之外,宗教不能凌驾与世俗律法之上。不遵守世俗律法的宗教,就无法被容于这个国家之内。饱叔昨天的解决方法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自治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世俗律法不容,信仰这个宗教的群体要有被允许分离的权利。我们就假设这个权利是存在的,是成立的。但是,土地怎么办,资源怎么办,哪怕一万个假设,允许这些人自治,离开这个国家的范畴,土地怎么办。我从来不相信所谓「世代居住」这种不通的理由。到底还是要比谁拳头赢。
不同的宗教根本不在一个逻辑维度里,因此要做到宗教平等也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请。这和世俗律法不通,世俗律法是在同一个维度里面的,因此现代的国家平等在这个角度上来说是可以实现的。
说个极端的例子,有一天一个人自创一门灭地教,教义宗旨就是要肉体消灭这个星球上所有不信该教的生物。这种宗教,能和佛教平等么?所以饱叔昨天说得好,所有的宗教都是邪教。政府不取缔是给脸,真到了要取缔的时候,没有什么平等不平等的问题。我并不是说这样是对的,可这是这个地球运行的逻辑不是么,千百年来都是如此,谁的拳头大,谁的声音响。追求宗教平等,不如多读点书,多明点事例,明白点世界均衡的原因,眼界宽了,也许宗教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网友评论
我知道,大家都在讨论,完全没有被冒犯的感觉。
本文的一些观点我个人不太赞同,弱肉强食虽然客观存在,但是否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则还不能妄下结论。举例来说,自佛教诞生以来,有多少政权都试图灭佛,但凭过眼云烟的政府,真能取缔的了真正的宗教吗?而没有深度的伪宗教,不用政府取缔,自己就消亡了。
至于宗教平等(或任何平等),都是个巨大的概念坑。从本文最后一句看来,我想本文作者一定读了不少书,必然是热爱思考的好学之人,但不知是不是深入了解过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世界主要宗教的历史演变和核心思想?不同宗教确实都不在一个逻辑唯度,而所谓“世俗律法”也与任何宗教都不在一个逻辑维度里,如果用世俗的眼光去评判任何宗教,就会得出“宗教平等不可能”,而“国家平等可以实现”这样的结论。
“宗教”这种事物,并非马列毛那种自恃清醒的所谓“唯物主义”可以评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