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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也得有个限度

宗教也得有个限度

作者: 小樓 | 来源:发表于2014-03-03 01:05 被阅读242次

昨天和饱叔聊了许多,也有许多思考。其中有一段,饱叔认为宗教自由应该在言论自由之上。先不谈论这个观点。但是宗教自由和世俗律法在本质上却是矛盾的,是互斥的。昨天饱叔所举的马来西亚宗教分治并没有说服我。

我的观点是,所谓宗教自由是指,政府允许个人相信任何的宗教,政府不干涉。但是在此之外,宗教不能凌驾与世俗律法之上。不遵守世俗律法的宗教,就无法被容于这个国家之内。饱叔昨天的解决方法是,每个人都应该具有自治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世俗律法不容,信仰这个宗教的群体要有被允许分离的权利。我们就假设这个权利是存在的,是成立的。但是,土地怎么办,资源怎么办,哪怕一万个假设,允许这些人自治,离开这个国家的范畴,土地怎么办。我从来不相信所谓「世代居住」这种不通的理由。到底还是要比谁拳头赢。

不同的宗教根本不在一个逻辑维度里,因此要做到宗教平等也根本是不可能的事请。这和世俗律法不通,世俗律法是在同一个维度里面的,因此现代的国家平等在这个角度上来说是可以实现的。

说个极端的例子,有一天一个人自创一门灭地教,教义宗旨就是要肉体消灭这个星球上所有不信该教的生物。这种宗教,能和佛教平等么?所以饱叔昨天说得好,所有的宗教都是邪教。政府不取缔是给脸,真到了要取缔的时候,没有什么平等不平等的问题。我并不是说这样是对的,可这是这个地球运行的逻辑不是么,千百年来都是如此,谁的拳头大,谁的声音响。追求宗教平等,不如多读点书,多明点事例,明白点世界均衡的原因,眼界宽了,也许宗教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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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 LostAbaddon:最后,其实一切还是以元规则为基准。
  • lvcloud:@小樓 为什么谈到”定义“就”世俗“了呢?”定义“只是一个动词或名词,宗教不因为我定义或不定义它而有任何改变。比较同意前面某回复,宗教和宗教团体是两回事,不应混淆。如果说被定义了就世俗了,并且世俗本身是与宗教不同的逻辑维度,以这个为前提,那宗教自然是不能定义了,由此推下去,自然也不能说”宗教与宗教团体“不同,因为要提到”不同“,也需要先定义……这我觉得跑题太远了,回到原文上来,宗教平等本身就是个伪命题,就像说人人平等一样虚无缥缈。但既然说到宗教与世俗不在一个位面,那不如从具体宗教的位面去谈论某宗教。用”谁的拳头大,谁的声音响“来总结”这个地球运行的逻辑“,未免简单化了。
  • 小樓:@lvcloud 可是,你一去定义宗教,宗教就在世俗之下了,不是么。

    我知道,大家都在讨论,完全没有被冒犯的感觉。
  • lvcloud:@小樓 呵呵,当然可以讨论,宗教的定义又为何不能讨论?随便搜一下就可以看到对宗教的各种定义,就像国家一样,宗教也有各种不同的定义,所以才可以讨论(只不过无论国家还是宗教,讨论定义都不会有最后结论)。如果只能有一种定义的东西,那才真是无法讨论了。我们不需要刻意去定义一个事物“是什么“,而不如去讨论它“是什么样”。宗教对于人类的意义,是一个很大的话题,我无意冒犯,只是希望对于”宗教“这种历史几乎与人类本身一样长并至今仍对人类有巨大影响力的事物,在深入了解它之前,不要急于去做什么判断。
  • 小樓:@lvcloud 我说不好。但是国家的普世定义,这是一个可以讨论的话题吧?『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里有四条定义,虽然我不能说完全同意,但是可以讨论吧。宗教的定义怎么讨论?
  • 小樓:@桃白白 应该是我没有说清楚。其实我在某些概念上也存在混乱的地方,不过是写下一些思考。我想说的是,当某些宗教的准则和世俗的律法产生矛盾的时候,如果不可调和,如何抉择?信仰宗教的权利,和因信仰而实践某些行为的权利是否等同?
  • lvcloud:@小樓 那么国家的普世定义是什么呢?
  • 小樓:@lvcloud 我倒是认为,恰恰宗教是只能自定义的。国家有普世的定义,宗教没有。如果宗教可以有这样的定义,那就已经说明宗教在世俗之下了。
  • lvcloud:一切争论最终都会归到定义上来。“一个人自创一门灭地教”,这能不能算“宗教”,是需要对宗教进行定义的,就像我自己宣布我成立一个国家是无效的一样,宗教也不是说成立就成立的,那最多算邪教(邪教不是宗教的一种)。至于“平等”,更是一个无法界定的概念,佛教和天主教,本就是两个不同事物,以什么标准判断是否平等,本身就是个说不尽的话题。倘若从这个角度去谈论宗教平等,基本是浪费时间。
    本文的一些观点我个人不太赞同,弱肉强食虽然客观存在,但是否是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则还不能妄下结论。举例来说,自佛教诞生以来,有多少政权都试图灭佛,但凭过眼云烟的政府,真能取缔的了真正的宗教吗?而没有深度的伪宗教,不用政府取缔,自己就消亡了。
    至于宗教平等(或任何平等),都是个巨大的概念坑。从本文最后一句看来,我想本文作者一定读了不少书,必然是热爱思考的好学之人,但不知是不是深入了解过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世界主要宗教的历史演变和核心思想?不同宗教确实都不在一个逻辑唯度,而所谓“世俗律法”也与任何宗教都不在一个逻辑维度里,如果用世俗的眼光去评判任何宗教,就会得出“宗教平等不可能”,而“国家平等可以实现”这样的结论。
    “宗教”这种事物,并非马列毛那种自恃清醒的所谓“唯物主义”可以评判的。
  • MissYihan:“所有宗教都平等”——这话基本上只有凌驾于宗教之上的上帝(如果有的话)才能说,其他人说基本上自欺欺人。。。推荐一个视频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jIyNjM3MTI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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