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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08小组讨论+读书会总结疑问

*98-108小组讨论+读书会总结疑问

作者: 榆木疙瘩b | 来源:发表于2020-10-01 09:31 被阅读0次

    请教两位老师和雪球同学:
    1 生活形式和语法是同一个东西么?
    2 是否可以把生活形式理解为我们思考的事情的形式环节或形式部分,它是事情方面的东西?这里的形式不是知识诉求的命题的形式,而是实践领域中目的对于行动的规范。
    我们可以离开具体的语言谈论这种生活形式。比如在语言2里的“石板”,把它看作一个命令。我们可以离开“石板”就可以一般地谈论命令这种生活形式,它要求的是遵从指示的行动上的回应,而不是一个命题中满足的知识的诉求。
    3 那么规则怎么理解?
    语法是规范还是规则。是不是规则理解为语言方面看到的东西,和通过看领会到的生活形式作为事情方面的东西相区别。

    问题很散。最想问的,是生活形式是不是就是我们在使用语言时思考的事情的内容。

    还想问的是,理想语言的形式是命题么?逻辑是命题么?

    代老师:
    生活形式是语言在其上发挥作用的根基。这里有一些争论:一种观点认为生活形式类似于文化,是一种given,另一种认为生活形式是诸多可能世界,是一种生成。我个人倾向中和两种观点,即生活形式是在已有生活现实基础上、朝向未来人类发展的人的生活的整体。

    在后期维特这里,理想语言跟逻辑的关系类似于理想的房子和理想的图纸之间的关系。在前期维特那里是另一回事。逻辑不是警命题,但是和命题有关,或者说逻辑是特殊命题表现的形式,如果逻辑命题也算命题的话。

    生活形式和语法不一样。生活形式是整体的东西,语法是命题具有的表达法则。

    语法是使用的规则(不能使用的规则是抽象的规则),规则具有规范性特征,即对命题使用的合法性加以规范,判断命题使用是否为正确使用。规范性的核心是陈述应该,做对了就是正确的,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做错了就是错误的,做了不应该做的事情

    这是一篇谈论生活形式的文章,还有妈耶下课的文章,可以在知网下载到,另外,很多专门讨论生活形式的书或文章,建议精读一下,这个问题对理解后期维特至关重要,值得下大力气琢磨琢磨

    我想问,早期的图像和事态之间的映射关系,在后期,维会反对么

    语言和意义 多和一 是两对基本的关系
    前者注重规范,后者注重思辨

    黄敏老师,跟您请教哲学研究104节的理解遇到的一个问题。但是问题牵涉到维特整体上的观点。在这段话之内没看到直接的证据支持这种整体性的大观点。所以我是凭直觉的,也缺乏根据。
    按照看,描述,规范,而不是解释的角度,我应该先把哲学研究过一遍再提问。只是比较忍不住,想先跟您请教一下。

    104
    把 属于 表述 方式 的 东西 加到 事物 头上。 两者 可能 加以 比较, 这 给了 我们 深刻 的 印象, 于是 我们 以为 这种 比较 的 可能性 就 是对 最 一般 的 事 况 注 25 的 感知。

    1 属于 表述 方式 的 东西 加到 事物 头上。
    1.1 我理解为逻辑哲学论中的情况:作为图像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相等。语言和事态之间是逻辑形式的相等。从而,属于语言的逻辑形式的东西基于语言自身而不需要语境就直接映射到事态的逻辑形式中去了。把 属于 表述 方式 的 东西 加到 事物 头上,这句话在命题的语言形式里是合法的。维并没有否认它。

    1.2 我的想法是,意义方面的事情,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逻辑哲学论里面的自然现象的事态,另一种是人的实践活动,比如语言游戏。

    1.21 维在哲学研究里,对于理想语言和逻辑的批评,是在一种日常语言或所有可能的语言而言普遍逻辑的可能性的否定。他得到的是基于各种语言的适用的看的描述中产生出来的家族相似。但是,他并没有在命题作为特定的一种语言游戏,对于根据图示形式的相等而命题和事态之间具有一种脱离语境的相应,或命题的固有意义。
    就是说,理想语言如果不是就日常语言或任何语言的普遍谈论,而只是指命题和意义之间的特有联系的话,理想语言就 “语言根据自身的本质,这个本质就是意义” 这么一种本质或定义而言,命题可以看作一种理想语言。
    这里也可以把命题的这种语法看作种种语法中的一种。命题的句法并不能普遍地表示语言普遍的句法。语言2中的“石板”是一个句子,但是它并非一个命题。
    这样,命题看作理想语言或看作根据自身给出意义,它只是句子的种种使用中的一种。这里也可以看作具有一种生活形式,只是这个生活形式在于,一个命题就是一个表示自身同一性的句子。

    1.211 弗雷格把句子看作对象处于概念之下。句子要谈论事物,那么从一个句子出发,这个概念就需要是关于这个对象的一个概念。只有这个条件才能使得句子是作为事物的谈论。它意谓真。
    弗雷格说主观思维表示客观的思想。这里,可以把思维看作实践中的行动,而表示客观的思想看作实践的目的。行动如何才能达成目的,这里需要基于目的给出行动的规范。并非随意的主观思维都会表达客观的思想。这里的条件的东西,一个就是主观的思维遵守思维规律,在语言上,就是命题特有的句法。句法/思维规律上的要求是一个句子作为命题的必要而不充分条件。另一个条件,是同一性。命题中的概念是关于对象的概念,它们基于同一个对象而置于一个命题中。
    这个红苹果,那个长条的香蕉。并不能就此说 那个香蕉是红的。
    只有红是关于香蕉的概念,这个命题才是关于事物的谈论。而这里, 那个香蕉是红的 没有遵从同一性的规范,它是不合法的。
    如果离开这个语境,不把红看作苹果的性质,而是直接只是针对那个黄的香蕉谈论,那个香蕉是红的,那么这个命题是合法的,但是它是假的。

    主观的表象可以用以产生客观的思想。
    这里可以把主观表象在基于受到某种方式地使用而言,把它嵌入某种生活形式,在这种使用里遵守一种规范性,从而使得主观的表象有可能表达客观的思想。
    康德的主观表象的综合统一,实体和属性的关系构成一个客观的经验,而非主观的东西。基于同样的理由。

    1.212 更进一步,康德那里,主观的表象和现象都可以设想区分开来。把表象看作感官中给出来的,但是把现象看作客观的东西。
    我们直接据有的 是表象。但是我们通过表象或在表象中认识到的,不是主观的表象本身,而是客观的对象。
    表象是一种媒介,这一点正似语言。我们通过对于表象的使用,处理,基于某种规范性,得到的是客观对象的知识,客观的思想,客观的事实。这里也有一种语法,生活形式。
    类似于w的图像和事态之间的相应,表象就是一种感性图像。
    我们的图像基于眼睛的生理特征,并不按世界本来的样子展示出来。这个世界还是空间时间中的。
    比如看照片,绘画,就有一种透视法原则,直线的视觉是弯曲的,平行线的视觉延长线在视野远处会趋于相交。更明显的是水杯里筷子是折的视觉。我们通过实践才确定事情并非我们视觉所见到的表象的样子。
    这就是说,表象并非为我们所直接当作客观世界,而是对它作出的某种处理之后的东西,我们认知到的东西才是客观对象和客观的思想。
    客观思想和客观事实的区别在于,我们通过主观的表象直观,得到的是客观事实。这中间已经经过了对于表象的某种处理了。或对于表象的基于经过实践中的矫正来领会,通过游戏的看而领会到的如何使用表象和语法规范:我们学习的游戏是一个关于客观世界的认知,是事实的东西,是在客观的空间时间之内的东西,而看到的是主观表象。比如空间是绝对的唯一的因而是对于任何人来说是同一个空间,不同人只基于个人在原点上随意的设定而带来视觉的不同。我们处于同一个客观的空间的世界之中。我们认知的是关于这个世界的客观知识,而非我们主观的空间形式之下的主观表象的知识。这样,空间现象就有别于表象,是客观的了。
    直接的证据,是我们的视觉表象和我们通过它认识到的现象中的对象并不一样。客观的直线,在我们视觉表象上不是直的。康德的感性形式的空间,其实已经是一种客观形式了。它并非我们主观感性表象本身的样子,而是通过对它在实践中的确认而经过某种矫正处理之后的客观的东西了。我们看的是主观表象,见到的,思考的,却是客观对象和客观事实。
    我们总是在客观空间中的东西而言,来理解我们的表象。这里就有一种符号和意义,以及生活形式的东西。

    1.22 在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中,情况不同于命题之于自然对象的事态。
    日常语言的语言游戏里,虽然也还是有命题的使用,但是句子还有很多别的用法。语言游戏作为人的有意识的实践活动,嵌入有意识领会到的生活形式中来形成实践活动。
    在实践中,生活形式中有着说出来的看到的语言之外的东西,但是它们恰恰规范着看到的语言的使用。这使得它们虽然不作为看到的东西,却是看到的东西受到正确理解的根据所在。或者说它们是理解语言的意义的必要条件。它们和看到的语言的结合,给出语言的意义。
    在自然对象的命题里,看到的语言(命题句子)就作为图像,基于图示形式的相等就能够给出意义上的事态。这里没有句子之外的东西。
    如果说把命题纳入种种句法中的一种,这种基于语言本身离开语境就具有本质的意义的情况,也可以看作生活形式的一种。这里的生活形式,在弗雷格,就是命题看作表示同一性的句子。同一性在系词be中表示出来。
    在康德,从主观表象到客观经验,衔接两者的桥梁是本源统觉的自我意识。(它相应于语言中就是同一性)
    如果考虑主观表象和空间现象的区别,那么这里就有一种对于表象的不自觉的,基于实践在经验中矫正处理,这种处理可以看作对于表象的一种使用。

    1.3
    关于主观的心理的东西,和客观的东西,之间的关系。
    前面分别在语言方面谈到同一性,在事物方面谈到本源统觉。
    主观的表象和思维,正是基于一种被使用而能表达客观的东西。表象不是作为对象,而是作为受到如此这般地使用的东西。正是这种使用,某种用法,使得主观的表象可以产生客观方面的意义。心理上的表象不是作为对象的东西。
    对象是命题中的轴心,focus。

    一对区别。
    1我们在康德的知觉经验,在弗雷格表达客观的思想(涵义)和真(意谓)的句子里,康德的知性机能,弗雷格的主观思维,都是处于一种规范性之下的活动。它们是不自觉的机能式活动,作为结果的东西,康德的经验是向我们的意识直接给予出来的,弗雷格的思想和真,是我们在一个命题中理解到的东西。
    这里都是一种主体的不自觉的或者无意识的机能式活动,产生出结果的向我们的意识给予出来的东西。结果的东西是我们可察觉的,过程的机能活动是我们不能在自身中察觉的。
    在意识中给予出来的东西都是规范性的东西。在康德,我们的目光关注所向,向意识指出思维活动的目标来,随后发生的知性机能,是对于这一目标的实践。这里,意识中发生的过程的东西(表象,意识流的截片)是被使用的工具或材料,它们只有基于知性逻辑的安排之下,才构造出一个满足需要的经验来。

    心理上主观的表象,在思维作为人的活动而言,是一种不自觉的无意识的对于主观表象的处理行动。在这里,表象只是被用来作为材料构筑整体的一个经验,在这种被使用的意义上存在。
    整体的意义,不在于被使用的材料,而是材料在何种形式上构造成一个整体的东西。整体的形式并非材料自身作为实体或对象的形式。
    表象在思维中作为材料不分有整体的东西的思想。或者说整体的being在于整体的形式,其中并没有作为材料的表象自身作为对象具有的形式。

    在表象之外的主观思维环节,它又处于基于事物自身对于思维给出的规范性之下。主观思维对于目标而言只是一个服务员的角色,而非主角的对象或事态。思维只需要处于事物给出来的规范之下,达成目标。目标是确定的,主观思维要满足目的就要遵从规范,从而使得思维呈现思维规律或逻辑机能。

    2在语言游戏的理解里。这里的规范性在于整体的生活形式。说出来的语言要嵌入它才能表示意义。因为语言在说的人说它的时候,就是因为基于某种生活形式的规范而如此这般地使用语言的,通过语言要嵌入生活形式才跨进意义。那么理解说出来的话,也就一样的需要把语言嵌入这个生活形式之中来理解其意义。

    3 在1,
    先粗粗几句
    1的情况,思维遵守逻辑机能或思维规律的规范,(其中包含统觉或同一性),但是它们不需要有意识的规范。在命题作为用本质表达意义的被使用里,不需要额外的生活形式的环节。
    但是,在语言游戏里,它要嵌入生活形式。就是说,说出来的语言要基于生活形式的安排而如此这般地说出。生活形式是对于语言的有意识的使用。这里和命题中的思维规律是基于同一性的目标之下不自觉地被遵守不同,也和康德那里思维的逻辑机能基于统觉的统领之下不自觉地被遵守的。
    这种区别导致对语言游戏理解,需要有意识地领会生活形式,并基于它得到语言的意义。而在命题的理解里,生活形式已经在命题自身中指出了。它不需要额外去领会,去猜想和确认。

    心理的东西和通过语言谈论的东西之间,是基于某种规范性地使用心理的东西。心理的东西在嵌入某种规范性的生活形式之后,表达的是非心理的意义。这一点,无论在自然世界的事实,还是维的人类实践的语言游戏,都是适用的。

    心理的东西和我们思考的事情之间,就是一种语言和意义之间的关系。
    在弗雷格,命题意谓真,真不在语音序列之内。这是必然的,语言符号和意义之间是根本的不同。
    在算术里,等式是意谓的相等。一个算式意谓一个数,这个数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数字符号表示。但是这数字符号和这个数之间是符号和意谓的关系。它们是根本不同的。数的对象的特别之处,大概在于一个数字符号根据自身确定地给出意义的这个数。
    弗雷格说数要置于使用中来看,不能脱离语境。这大概是数字符号的定义的环节的东西。一旦定义下来,我们就总是在这种固有的意义上使用它了。这点和一般语言或日常语言的情况有区别。我们说那群人里背包的那个,要基于语境才能指出某一个人。如果不止一人背着包,那么,通过这个句子就并不能指出某个人。
    但是,数和代词不同。
    那群人里背包的人,这里没有代词,但是它也可以指某个人。在这里,这个短语可以化为同一个语词表达式,其中一样有一个代词。
    实体x,它···。
    可以把这个句子看作具有隐含的代词——如果它想要指出某个对象的话。
    数和代词。
    代词需要语境,需要给出一个实指。而一个数字符号不需要实指。可以把数字符号意谓某个数看作一经定义就固定下来使用。虽然命名游戏或定义的环节需要基于语境,但是它们产生数字符号的固定的用法。
    代词却是在每次使用时需要实指,重新作一次命名游戏。这样,代词就始终处于语境之下。而数字符号,却可以概念词意谓概念那样具有某种相对确定的内涵。
    (这里,概念的多义歧义先不考虑,可以把它们看作语言的缺陷。而我们的语言在发展中确实经历了概念在涵义上的清晰化。特别是在科学中,无论是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和哲学,概念都趋于某种比较确定的用法。)

    1
    人没什么意思。是在人的本质,本性,就自身作为对象而言的空洞。
    但是考虑到人的实践可以嵌入生活形式,那么这里就会展开一个还开放的可能性。

    2
    弗雷格的第三世界 客观的思想客观的对象
    在弗雷格那里,不关注主观的表象。但是有主观的思维,它给出客观的思想。
    弗雷格考察的材料是语言。和康德相对,康德以表象或感性材料为考察的起点。
    主观的思维,和康德的思维是同一个东西。思维规律就是思维中作为条件的规则。就是思维可以遵从思维规律,也可以不。但是思维要表达客观的思想,就需要遵从思维规律。
    主观思维,也是一种被使用的东西。其语法就是在思维规律中体现出来。思维规律其实就是句子作为命题的要素或形式。
    主观思维可以是随意的思维,比如可以是意识流中随意的流,是幻想,而不是命题的形式。

    康德的主观表象,首先是 作为材料的感性表象。它作为材料在思维中被使用。而思维的逻辑机能是怎么来的?思维只有嵌入同一性之中,或者说置于统觉的自我意识的统领支使之下,才为后者所规范,成为作判断。
    如果把空间看作纯然主观的,这对于经验是客观的构成挑战。虽然我可以说命题是表象之间基于自身性,看作关于同一个对象的思想。康德说这本书是重的,这个经验是客观的。就是说,重是这本书自身的性质。虽然这本书和重都是主观表象。
    但是这里的问题是很难把 这本书 看作主观表象,而不是客观对象。康德那里没有谈对象,而只有一个物自体。物自体是自在的。它不可知。
    这里,主观表象可以看作图像,其意义是事物。
    但是把事物看作自在的东西,是对于语境的彻底否定,这就是康德说的物自体不可知。而我们在谈论的,总是可知的东西。物自体就是名称的本质所指向的东西。
    我们总是在现象中谈论事情。这就是世界由事态而非事物所构成。如果世界基于事物,那么就是康德的不可说的自在的东西。
    但是我们总是基于我们可体验的东西,基于看到的东西来作出任何谈论。事态是可见的。
    表象和事态的关系是什么?就是图像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只是感觉表象是一种感性语言。有别于我们平常的语言。
    只是这样处理的化,语言和意义本来都是现象,现在表象作为符号,那意义的东西,事物或事情,是什么?
    这里在根本上思辨性,比如多和一的关系,而是根本不同东西的东西之间的相应。

    弗雷格的客观对象和思想,第三世界,拗口。
    设想一个主观表象和客观现象的划分。主观表象并非康德的空间。空间反而是客观现象的。它们的区别,一方面,表象只属于某个主体,现象和空间却是不同人共同的客观对象的东西。另一方面,感性形式并不符合康德以为的空间形式。视觉表象具有空间,但是其空间以有别于客观的空间欺骗人。比如直线在视觉在照片里不是直的。
    主观表象看作客观现象的图像。我们看的是表象,但是我们从主观表象中思考的却是客观的现象。后者是意义的东西。这里就有对于表象的处理,或用法的东西在里面。
    这里不是知性那样基于先验统觉的规范之下的机能,而倒是基于实践中接触到的东西对于看到的东西的作出一种一一相应的联系。我们看到的是不直的线,但是基于实践中的现实教育,我们知道它是直的,所以,我在看到的主观表象的某种不直的线里,看作或理解为现象中一条直线。这个用法是不自觉的。是一种心理训练的结果。这种训练使得从主观的表象领会到的意义是客观现象。
    水下筷子的折,算表象还是现象。
    应该是后者。主观表象在于视觉中光的输入环节的客观性,而视觉的有基于眼球的生理构造迩来视觉的主观性。但是筷子在水下折,是客观的光的现象。
    那么,我们谈论客观现象的时候,是留在光本身里,还是进到光所给出的现象。
    这里有一个欺骗。我们说客观现象和光的关系时,光总是直线传播的,并且以这种光走直线,从光回到光源的空间现象。那么,折射就成为一种欺骗或误会。
    但是,这并不影响渔夫用渔叉捕鱼,或翠鸟捕鱼。这里一样有着主观表象和客观事实之间的现实教育。在这里,从表象到事实,是以后者为语法规范。而事实是可以在实践中给出来的。比如渔夫根据看到的位置去叉鱼,会错失鱼。只有按照事实在一个客观而绝对或唯一的空间里,估计到某个位置,并按这个位置去叉,才能命中。
    所以,客观现象不是看到的东西,而是思维中或想象中构想出来的。空间是客观的。这里主观表象和客观现象之间有一种相应关系,虽然它不是基于生活形式的领会,而只是一种事实教育实践中达成预测所带来的归于主观表象的理解的规范。

    用法使得心理的主观表象,用作客观现象的理解。我们在主观表象中,思考的东西,却是客观的现象。除非我们就表象自身作为符号的现象来看,看到的是表象自身。不然我们通过它到达的是客观的现象。
    这点反思或审视我们的表象和意识所思考的东西,就可以了。表象的性质可以在照片,绘画中体现出来。

    我们使用主观的东西,心理的东西去构建和思考客观的东西。这基于我们对于表象的用法上。
    我们用语言游戏实践某个生活形式。语言总是具有某种本质。但是这并不是说语言直接基于本质给出意义。它嵌入生活形式,在语境中具有确定下来意义
    确定的意义,要基于语境指出来语言表示的是对象还是概念。如果我们给出来的是概念,却要表示对象,那么语境是必须的。不然,我们表示的就是一个概念,那么这里是有意义的。这就是概念词意谓概念。

    在质料和形式的结合里,处于形式的统领之下。
    生活形式也是这么一种形式。并且,形式是一,是整体的。质料也是嵌入形式之中理解为实体。
    区别在于,知觉作为经验的being,是对于自然现象和认知。而语言游戏的理解,牵扯出空间现象之外的,支配着现象的东西。这就是有意识的实践。
    在自然现象的认知和理解中,带来的是知觉经验。这里是从多到一或存在。
    由于主体的思维活动在多和一之间作为一个服务者而非主角,就是说,结果的东西是纯然的客观性,主体的主观活动只是处于客观性的规范之下的工具。如同化学反应中来催化剂,在产生的结果的东西中并没有主观的东西了成分。
    我们不能说一个命题是主观的。虽然判断这个活动是主体或主观活动,但是判断为同一性所规范,表达客观的思想。或者说我们在描述一个事实时,描述是主观活动,但是我闷通过描述的对象或思想却是客观的。不然,描述就失去了意义。
    在科学中,探究现象中物质的客观规律。这里,对象作为物质的东西看待。物质的客观规律,这样的思想中规范性是没有主体的成分的客观的东西。但是物质只要一转身进了艺术家手里,比如陶土,它就不再以其物质现象客观规律性为艺术实践的主题,而是完全搁置一种物质上的客观规律,而是基于一种处于形式上的规范之下。可以把它捏成一个罐子,捏成泥人,捏成任何想捏的东西。理念在实践中规范物质成为某种东西。
    雪球提到哈克否定理念。
    这里的区别可能在于物质多和形式的一之间,形式作为理念,而理念是一个直观可领会的东西。它就是实体的形式,但是这个形式作为看到的东西,作为知觉的内容。
    而生活形式是看到的东西之外的东西。
    这里其实就是质料和形式之间多和一的关系,而维系语言和意义的,是语言嵌入生活形式,生活形式的一和看到的东西根本是不同的。
    看到的东西,就是概念,being:实体的形式,弗雷格的客观思想,更恰当的说,是维的图象之于事态它们之间相等的图示形式。是建筑的蓝图置于建筑物。
    但是我们看到的东西里面,有着超出理念的东西,比如任何一个三角形都具有三角形概念之外的属于个别三角形的特征而非三角性的普遍特征。这时,就要看这个三角形是被如何使用的了。它用来表示一般的三角形时,就要以其三角形的普遍特征被看待和使用。它就是本身作为现象中的对象,这个个别的三角形被看待时,就以从作为三角形的普遍特征,到这个三角性的个别性,作为其内容。

    知觉的经验也要处于生活形式之下。只是这里的生活形式,在于突出物质方面自身的客观规律。
    科学则着眼于普遍的物质方面的客观规律。经验指出偶然的这一个中的规律性。比如指出月球围绕地球的圆周运动,这是现象中的规律性的指出。但是科学探究的是这类现象中的普遍原因。这就是万有引力。它对于运动物体的作用使得物体不再作一种惯性运动,而是作一种向心运动。它和惯性运动的结合,就带来了一种圆周运动。
    自然科学总是把对象看作某种原子式的取消自身形式,而另外给出一种特定的形式规律来规范它,这种规范性就正是一门自然科学的特征。比如物理把事物看作质量,速度,尺度,这些概念的东西,而取消事物在这些概念之外的形式的关注。化学则在只用离子原子分子这些形式概念看待事物。几何,在空间形式看待事物。但是只讨论其中的普遍规律,而不关注个别的经验性(规律)。
    而审美对于材料的处理,正是揭示一种个别性。而个别性规范于生命。个别的偶然的东西,物质现象的客观规律或者在物质自身方面找到原因,这种原因必然是一种普遍规律。科学探究的是经验(规律)的原因,这原因又是一个物质方面的普遍规律。物质现象的客观规律或者在质料自身方面之外寻找使得自己处于如此这般的形式之下的原因。这就是实践的引入。生命的实践中作为物质之外的规范性的引入。
    理念和生活形式区别何在?
    理念是对于结果的目标的指出。实践产生的结果的东西以对于理念的符合看作其本质。这种理念是实践产生出来的具象的用法的规范。
    生活形式则不是目的上的指出,而是造就意义。它带来语言和意义之间的衔接。
    理念和实践造就的结果之间,是事物和本质之间的关系。
    生活形式之于语言游戏,不是通过语言的分析而得到的。而是要基于想象力来领会。
    理念之于事物,是事物分析的东西。就像概念三角形是对于某个三角形具象的一个分析。
    自然对象的经验,自然科学可以看作自然现象的分析么?质量,速度,尺度,可以看作自然现象的分析的概念。就如同广延之于物质,或凡物质就有广延,是分析的。
    但是,分析的概念,在分析出它们来之前,就不能被有意识地使用。
    这里是分析的或不是分析的,在于生活形式是语言游戏嵌入其中的东西,但是生活形式不是看到的东西,看到的只是语言的使用。而如何使用,则不是看到的东西,而是领会到的东西。在理念和具象之间,我们可以在具象事物中看到前者作为其概念的东西。并且,把一个三角形看作三角形,就是在把它看作三角形这个概念的范例,这是对它的一种用法。我也可以在另一种看中,把它理解为别的概念的范例,或者看作它自身——一个殊相。这些都基于用法的不同。

    那么,“看到”是什么意思?
    经验就是我们看到的东西,在意识中直接向我们给予出来的东西,为我们直接体验到的东西。
    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之间,是语言现象和意义之间的区别。意义领域的东西,就我们实践中,也是直接向我们给予出来的东西。问题在于现象和意义的东西之间根本上是两个领域之间根本的不同。一个和另一个之间,没有一种固有的衔接。
    我们可以说命题的意义,句子意谓真,真是先天的,是逻辑。但是这里,当我们使用命题这种句法,观察命题中的系词be,就可以看到它已经指出或规定了句子自身的用法了。它总是着眼于真。虽然我们可以设想对于真还有不同的用法。我不知道有什么样不同的用法。
    语言的不同用法的基础就是语言根据句法的考察得到的意义的含糊,如同概念那样,指出的是不满足的东西。它指出的是一个类而非一个对象。命题由于意谓真,而真是先天的,它是对象。真作为谓词是概念,但是对于真的使用是这样一种情况,我们就这个概念本身,把它作为概念来使用。这样,它就是明确的东西,就成为了对象。一个概念,当我在概念而言来谈论它时,它就是一个对象。概念只有试图用来把握个别的事物,把握外延上的东西,它才是不满足的。指出一个类对于指出这个类下的一个对象而言,是不满足的,或者说对于这个目的而言是不够的。
    正是着眼于外延下的事物,概念是不满足的。语境相当于给出另一个概念,两个概念的外延,两个集合的交集,如果是一个单项类,那么,我们说它们是满足的,对于指出外延中的某物而言,是有意义的。
    经验是我们看到的东西。空间现象是我们看到的东西。实践,其目的只有对于我自己才是直接给出的。但是它不是作为现象上的东西给予出来,也作为现象上的东西在一种客观性中为别的人所看到。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的行动的目的,需要一种领会。领会到的东西不是看到的东西。
    经验作为我们的感性知性所产生的结果的东西,它就是我们的意识的内容本身。感性知性之于经验,和语言游戏和生活形式之于意义有区别。
    作比对的化,和语言游戏相应的,是感觉材料。感觉材料是现象的部分,却不是现象的原子部分。我们不是在点的意义上使用感觉材料,而是在事物的部分而言看作感觉材料。感觉材料作为多,它也可以自身作为对象的一,有可以有自身的部分的划分。
    感觉材料的统一是知性的工作。但是知性是在感性形式的秩序之下来作这种统一的。空间给出多和一的关系:连续的连贯的或某种联系是看作一个的现象上的根据。看作一个什么,则是知性的工作。
    感性形式和知性形式是先天的,它们对于经验来说是分析的。分析命题只在其于反思中提出时有意义,随后对于经验的关注而言,带入一个概念分析就是什么也没有说。
    先天的知性,是一种逻辑机能。它已经作为经验的先天形式的部分了,我们只要关注我们看到的经验,它就已经在其中分析地给出来了。这种分析可以体现于句法中。命题中实体和属性地关系,对象处于概念之下,可以从句法中看出来。可以说,知性行动的结果已经在语言中的句法里体现出来了。
    但是,生活形式之于语言游戏,考察的不是一个句子之内的东西,而是句子和句子如何在游戏中统一起来的。这个综观的根据,不在句子之内,和句法无关,而在句子之外。并且,由于产生这个综观的生活形式是纯然基于看到的经验中的具体的个别的语言游戏的规范性在探究中的领会。这里就是对于看到的实践活动的规范着行动中的规则的东西实践的目的的领会。这个领会不是直接看出,不是分析而得到,而要基于想象力,需要猜想和验证。
    并且,最重要的区别是,实践中的目的对于看到的实践活动来说,前者是规范着后者的轴心。它是不可忽视的,是本质——个别事情的本质。
    而知性概念之于经验,只是作为规则的东西,而非规范性本身。规范着知性的,是知识的目的的关注,对于对象的关注。这就是统觉。在语言上,就是规范着命题的句法的同一性。我们使用一个命题来谈论事情,那么一个命题中的概念就总是作为属于对象的概念。这要求命题总是意谓真。
    知性机能,是对经验分析而得到的认知。在有意识的认知上,经验先于知性。
    在语言游戏里,生活形式的领会先于语言的意义的得到。前者是后者的必要条件。
    生活形式是经验性的,所以需要有意识地关注和领会,然后能通过它来理解语言游戏。

    所谓理想语言的特征,就是在康德的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对于材料的先天处理。先天的逻辑机能本身是围绕着统觉的轴心的运动。可以把统觉作出一对区分:先验统觉就是自我意识的一,经验统觉即经验,或事情自身。经验是嵌入了经验材料的先验统觉。
    w的图像和事态之间图示形式的相等,在康德那里就已经展示出来了,并把它作为不作讨论的前提的东西。康德的知性源于思维在判断中的逻辑机能的给出,而逻辑机能源于语言中命题的语法考察。根本上康德的知性来源于语言中命题考察得到逻辑机能为其契机。

    一个核心的关注:通过主观的东西(主观表象,主观思维)怎么抓住或表达客观的东西(客观对象,客观思想)?
    在语言和意义(事物)之间正是一种根本不同的东西之间的联系。
    语言作为现象,其意义的东西——事情或事物,也是现象么?分为自然现象和实践行动来看。
    在实指定义里,名称的意义是事物。这里,是把现象中的语言和现象中的事物先确定下来,并且作出两者之间的联系。
    那么,从名称到事物,有心理活动么?有,但是这心理活动要看作一种规范性行动。作为给出目的的一个实践活动。这就是说,行动的结果的东西就实践而言要求与目的一致,因而也已经被规定下来了。因而,心理活动是一种目的和结果确定给出的规范性的行动。中间过程允许随意性。
    心理活动可以看作就其目的和结果的东西被审视,这是对于心理现象的一种规范性使用。
    这就像w的一片叶子的例子,可以在不同的用法中看作不同的东西,或者说产生不同的意义。
    心理现象就是在规范性使用中产生意义,其意义是客观的事情。就是说,我们通过心理现象去描述客观的东西。它是工具。
    心理现象如果自身作为对象,从而自身作为规范性,对于心理现象的这种用法带来的就不是客观的事情意义,而是一种主观表象的描述。心理现象在此作为被描述的东西。

    语言要么凭籍理由,根据而发。要么,基于生命性情而发。但是,前者的客观性不要掩盖后者,以为自身是语言的唯一的原因。后者的主观性,也不要蔓延到遮蔽和否认客观的事实。中间有着毗邻而居的界线。
    比如在自然科学中,就研究对象而言,没什么后者的余地。在哲学的反思对于意识的理解里,在艺术实践里,在人为自身立法的伦理道德领域,没什么前者的余地 。分辨在谈论什么,处于什么语境之下。

    后期维特根斯坦的一点简单理解:
    我们的语言有种种使用。但是我们传统最关注的是命题这种形式的句子。进而由命题表达意义的方式推到各种句子表达意义的普遍的方式。
    命题的特征是,它是一个判断,着眼于真假。语言分析的奠基人弗雷格就基本围绕句子表示真值来展开讨论。其成果在数和算术,以及推理的描述。弗雷格证明了数可以用逻辑来给出,并进而试图把算术建立在逻辑的基础上。前一个是做成的。后一个好像罗素指出他的证明有漏洞。弗雷格把推理看作基于条件命题的真到结论命题的真的,专门设计了一套概念文字。用这种语言形式,来精确地描述推理。在推理中,并不关心一个命题的思想内容,只考虑它是真的还是假的。这在计算机编程里容易理解。比如设定一个条件,当它为真时,触发另一个进程的内容而言完全无关的进程。弗雷格的概念文字是后来数理逻辑的基础。而计算机基于数理逻辑的理论基础之上。
    命题总是表示一个真值。这使得命题的意义是先天的,或具有固有的本质。一个句子的意义可以看作脱离语境看作脱离上下文根据自身就指出的东西——一个真值。
    语言根据句子或名称根据自身就能给出意义的这种观点,其实只能在命题里看到。把它泛化为任何句子如何表达意义的理解,是不对的。
    首先,一个句子可以不是一个命题。比如命令句不是命题或不是判断。维特根斯坦举了一个日常语言的例子。
    两个建筑工地上的工人,一个说“石板",另一个人就递给他一个石板。
    由于这么说话是我们日常可以见到的,它在实际使用中。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言并不需要固有的句法,不需要主谓宾完整的格式。只要能满足使用的需要,能产生有效的交流,那么它就是有意义的。
    其次,我们通过一个句子,比如上面的”石板“,它的意义并不能根据这个句子本身得到理解。而是要置于语境里,看到它是一个命令句。”石板“,它的意义是命令递石板过来。但是把”石板“理解为命令递石板过来,把”石板“用作一个命令句,需要在上下文在语境中通过看来领会。命令的人一般不会说我命令你···。比如上下级之间在布置任务时,不需要说出命令,身份角色就规定了上级的安排就是命令。
    这样,一个句子的意义就分为了两个环节。一个环节是说出来的句子的字面的意思。另一个环节是怎么使用这个句子,是把这个句子看作命题,还是看作命令,等等。
    这是什么? 石板。
    这里的石板就可以看作一个命题。(这是石板)
    这就为语言表达意义在字面说出的东西之外指出了对这个句子的用法的环节。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说出来的东西,语言游戏,要嵌入对它的用法里,在结合里完成意义的表达。
    语言的用法是传统哲学里没有考虑过的,维特根斯坦指出了这个环节。把它又称为生活形式。
    这个环节的指出,是意义的理解中一个基本性的拓展。有很大的影响。

    首先,是使我们不再把日常语言看作不完善的东西。使我们能正面理解我们的日常语言。
    然后,生活形式或语言的用法,带来对于有意识的实践活动的认知。我们在自然事物的经验中,产生的是命题。命题表达客观的思想,其中并没有人的成分。人只是产生思想的机器或工具或服务员的角色,但是在产品的思想中,并没有人的成分。这个苹果是红的。这句话要基于人的思维活动构造。但是产生的这个思想,其中并不在思考人。
    但是在日常语言里,人总是基于某种思考有意识地使用语言。比如用”石板“表示递石板过来地一个命令。这里面有人的成分,并且人的有意识的实践作为语言的意义中核心的东西。生活形式的领会规范语言的用法。
    这就把语言的意义和理解从命题扩展到了日常语言或一般的随便什么句子。

    在伦理上,生活形式作为一个需要基于想象力领会的,但是它不在说出来的语言之内。生活形式引入了一种人为自身立法的空间。
    在理解一个既有的语言游戏时,我只能通过看到的语言活动,基于想象力去猜想它们根据什么而使用的。并且这种猜想的确认也在看里得到。比如可以按这种猜想参与语言游戏,然后从对方的表情反应确认我是不是focus了。
    在发起一种语言游戏时,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而设定一种游戏规则,规则中的游戏以满足这种需要为目的。这带来人的有意识地行动或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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