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年前,虽然物质上困顿,但是大家贫富差距小,也算太平气象。那一年是我人生第一高峰,这一年我有了一件小棉袄。
我家七个孩子,六个男孩,一个女孩,我有了小棉袄,心情好的不得了。
这年我超常发挥,破获三起案件,立了三等功,这是文革后首次评功,公安厅申批的,按申批机关级别,应该是二等功。
这年农历年底,离过年还有八天,处里派我和哲出去学习交流。实际上是给予奖励。就近原则,目标四川。
好几件事情值得记录,一是我们带的钱是五元一张的较早版本,到四川竟然有售货员不认识,请教一位年长的,说是真钱。二是我们带的纸质分币在四川也不多见,曾经有人拒收。三是离开四川前夕,我们自己犒劳一下自己,十三块钱点了一桌菜,根本不可能吃完,正说有点浪费,来了一个乞丐,可爱的一个男孩,长相俊秀穿着整齐,十二三岁年纪,他从衣袋掏出来一张介绍信,一看,是xx生产大队印章。说是如何如何,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方便。我和哲欢喜地邀他入座一起用歺。
现在回忆起来,十三块钱确实很多,那时候月工资也就四十块钱。十三块钱相当于现在千把块钱呢。
去了灌县,现在的都江堰市,知道了李冰父子治水的事迹,宝瓶口,鱼嘴以及用竹子笼起的鹅卵石堤坝,宝光寺里见到我首次见到的高大的八大金刚。
在都江堰的服务区我和哲请主人吃饭,喝了当地的茅卢酒,首次见到水煮肉片,我不善吃辣,只看了一眼,哲也尝了一下,觉得太辣,主人狂吃,一大盆很快干完,大汗淋漓。我吃了别的菜,啥菜都不记得了,只记得茅卢酒甜甜的,很好喝。
在重庆,印象深些的是那座象天坛的建筑物,雄伟壮丽,客人介绍说是贺龙元帅主政时建的。去了朝天门,可惜是晚上,去枇杷山也是晚上,首次见到有拍彩照的,八块一张,我想照,哲说太贵,不是拍立得,是要后面邮寄的,也怕邮寄途中丢失。
去了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旧址,红岩村,渣泽洞,白公馆,拜谒了革命先烈。
七天时间,人生须臾。后来同行们把照片寄了回来,至今翻看,不禁唏嘘。
前二年又跟团去四川,玩的啥没印象,反倒是头次入川的印象深刻,纪录下来,是为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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