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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东西还给失主,这是人的本分,不应该太计较一些迎头小利

捡到东西还给失主,这是人的本分,不应该太计较一些迎头小利

作者: 逸尘读书 | 来源:发表于2022-02-28 07:44 被阅读0次

    在头条上有这样一个提问,我捡到手机还给失主,失主表示感谢,最近我的经济困难,能不能向失主寻求帮助?

    既然当时回绝了失主,就不要再去要了。其实捡到东西本来就应该还给失主,不应该索要报酬。只不过现在的社会风气,你丢了东西,我捡到了还给你,你给我一点管理费理所应该。正是因为这样的社会风气,导致人人都认为捡到东西还给失主,失主再给点报酬理所应该。

    小时候听过一首歌谣,意思就是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而现在别说捡到100元了,就是捡到1无钱,就会立马放自己的口袋里了。

    我还记得在2011年的时候,我坐公交车下车的时候,看到一只手机落在座位上,第二天我就还给丢手机的人了。那人在收到手机后还想给我200元钱,当时我刚刚失业,经济状况也不好,但我还是回绝了。

    其实在这之前我也有过同样的事,那可能是2008年吧,我走在路上的时候,在一凤起路一个小区门口,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手机掉在我面前,我想叫住她,可惜她跑得太快。

    直到她后来回到家可能发现手机不见了,才打了手机号码,在婚姻影楼店门口,我把手机还给她了。事后她还要请我吃饭以示感谢,我就拒绝了。

    我想如果换作现在,我还是会拒绝他们给钱的,因为这是每个人必须具备的品质,不要贪图那一点小名小利。

    我记得日本的稻盛和夫有一句话,也是他一直以来做人的准则,就是“作为人,何为正确”。也就是说,如果你捡到东西还给失主,是每个人都应该伏到的,哪怕对方要给你一些报酬,你既然选择不要了,事后在经济困难的时候也不想着去要这些报酬了。

    有一句话说过“人在做,天在看”,人不琮是做恶事,还是善事,老天都在上面看着。生活中的一点点困难正是老天对我们的考验。

    至于能不能向失主寻求帮助,这也要看对方的意思,而不应该是我们运索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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