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青年二十来岁,细高挑的个头,长一对漂亮的黑眼睛、一头乌黑的美发。他的神态显得沉毅而果敢,这是自幼就同艰险搏斗的人所具有的特质。
这是入狱以前20岁的埃德蒙·唐代斯。像一棵刚长出模样的青葱,翠绿、笔直,在风里轻颤,带着泥土的气息和执拗的体香。
原先的圆脸变为长脸,含笑的嘴唇则呈现显示刚毅的鲜明线条,弯弯的眉毛上端只有一道深深的横纹,一双眼睛饱含忧郁的神色……脸色苍白,再配上一头黑发,则具有北欧贵族的那种高贵的美……面孔罩着一个凛然难犯的智慧的光环……一副苗条精干的清秀仪容。
这是出狱以后33岁的唐代斯。像一棵雄健的树,威严、无声,伸展精壮的枝干,在年轮里深沉。
十四年,时间可以给人足够的苦难,但不一定能给人足够的智慧。
这个从监狱出来的中年男人,与其说是唐代斯,倒不如说更像神父。
唐代斯来到伊夫狱堡的时候,神父就已经在那里了。神父似乎是在那里等他,用疯狂的举止和清醒的头脑等了唐代斯五年。巧妙地安排神父与唐代斯在监狱里相见,一定是大仲马事后非常得意的事。一个人光是有健硕的体魄和纯洁的灵魂成不了什么事,还得有智慧和财富,这两者刚好神父都有。
神父有他所宣称的财富,尽管那被人认为是疯子的臆想。但这不是最重要的,他的学识与智慧才是真正的金矿。神父拥有怎样的学识呢?“我在罗马的书房里,大约有五千卷书。我反复阅读,发觉只要精选一百五十本就够了,即使不能概括人类的全部知识,至少容纳了一个人必备的学问”这是他的原话。至于他的智慧,他能用监狱里稀缺的材料做凿子、钳子、撬棍,能调制化学药剂制纸,能用把鱼刺做成钢笔……他简直是一个监狱里的神。而最可贵的是他的品质。当唐代斯提议两人一起穿过走廊,杀掉哨兵越狱时,他的态度是:我能够穿透一堵墙壁,毁掉一条楼梯,但我不能穿透一个胸膛,毁掉一条生命。
神父在对越狱这件事情上所表现的品质,在很久之后复仇的唐代斯身上有所体现。唐代斯将自己的愤怒控制得极为严格,只针对当年迫害自己的直接当事人,对于相关的人,包括他们的妻儿不泼洒半点仇恨。而当恶水十分意外地泼洒到敌人的孩子身上,当得知爱德华身中剧毒的时候,他不顾一切地抢救,随后悔恨,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有权做了一切。
神父与唐代斯在监狱里相处了十二年,用这十二年时间,他俩交换了命运。走出监狱的唐代斯走完了他和神父的两份人生。一个身体健壮但头脑简单的年轻人,极易被仇恨奴役失了神志,最后身心俱伤;而一个头脑清醒,智慧又仁慈的灵魂,却没办法将老弱的躯壳带出监狱。他俩之间,必须有所取舍。
当唐代斯十四年之后,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出现在上流社交界的时候,身上再也没有了半点底层水手的影子,所有见过他言谈举止的人没有一个怀疑他的高贵身份。所以,除了曾经心爱的人,没有一个老熟人发觉他可能是唐代斯。
相比监狱里的漫漫长路,唐代斯的复仇之路其实更漫长。他经过数年的周密计划,走入曾经的熟人圈子,调制可药可毒的化学药水,同时又给曾经加害于他但不至于罪孽深重的敌人价值不菲的钻石,极力拯救恩人之子的心爱女人的性命,敬重自己的女奴并试图给她自由……他在复仇的同时尽一切可能做一个真正的绅士。这都像是神父的作风。
大仲马的本意究竟是让唐代斯还是神父走出了监狱,这一点如果细究起来,似乎变得难以琢磨。
灾难碾压过的人,有时就算掌控了全局,也分不清命运选择了谁。毕竟,不是每个亲历结局的人都是幸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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