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写下以下文字的时候,内心安静而平和,这也是我对写作和人生真实的想法。铁人再三交代要为春风读书会友友们分享自己的感悟,我想这似乎可以成为八月读书活动的一部分。本周我打算写几篇读写心得。
我先讲一个日本作家的故事。
清晰记得二〇〇〇年在徐州逛书城,本意是要补一本梁实秋的《雅舍菁华》,却意外翻到一册装帧精美的繁体字短篇小说集《胸之香味》,作者宫本辉,日本神户作家。印象不太深刻的原因,决定了解一下。原来他的《泥河》已改编成电影,由小栗康平执导,一下就联系到一起了。此外还有一本《萤川》。
这本短篇小说集因刚上市的原因,摆在店面显眼之处,随便翻看几页,便被吸引住了。其实我不算是个忠实的读者,很多时候是以貌取书,如果书名、目录或者前面一两篇、三五段吸引不了我,那书店注定从这本书上赚不到我的钱。
宫本辉的性格定型期,受“成长期阴影”影响较大。大凡青少年时期被坎坷磨难过的人生,因为很多时候要独自面对纷繁芜杂的局面,多是早熟且对自己每一步决策都患得患失的,害怕付出,更害怕失去。宫本的人生并不算顺利。
二十三岁时,父亲贫病交加死在精神病院。听听,这条信息信息量巨大。母亲酗酒成性,孤独而恐慌,在宫本四十四岁那年自杀辞世。他曾沮丧、焦虑,对死亡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感受。
二十七岁那年的雨季,有一天外出时为了避雨,他踱进一家书店。琳琅满目的书架上,没有几本入他眼的好书。但是既然进来避雨,起码装出要购买的样子。他拿起一本文学杂志,试图认真读一篇小说,却无论如何读不进去,太差劲了。
宫本辉的执念,让他下定决心辞去现有的工作,他做出一个空前绝后的决定,立志成为最优秀的小说家。没有生活来源,接济不上时,靠借贷度日,一如十九世纪的一些欧美小说家。
《胸之香味》主要写的是中年男子与妻子、与情人、与母亲之间的爱恨纠结,夹杂一些想念和无穷的反思、内疚。其中的所谓香味,痴呆症母亲的“假孕”、秋雨房的小册子、破船、月亮等等元素,皆成为各种情愫和情节微妙巧合的缕缕细丝。
他的文字平淡无味无奈,一如他的散文,但笔下胸怀宽广,包容有加。并且非常怪异,对可以做“悬疑”“悬念”“伏笔”性质进一步做发挥、拓展的情节,反而轻轻放手,随风而去,一点都不肯煽情,更别说营造什么丘壑。
无法解释,只有曾经受过极度哀伤重创的作家,才肯这么上善若水,他的激情已经归于平淡,举手投足只需要随性而为。这让我想到武林高手华山论剑,他们对什么武器也不在乎,拼的是内力,运动的只有丹田和周天。
宫本辉在他书后的附录中声明道,曾经指导过他写作的老师说:“如果不能在一万两千字以内完成一个短篇小说,那他注定将与一流小说家的荣誉无缘。”这句话深深刻在宫本辉的内心,成为他的又一执念。
在宫本作家的内心里,也一直认为这是一条神圣不可侵犯的规则。这条规则,务必在一万两千言内把故事说完,他时常感到身上的血一滴一滴的被挤出来。压缩文字时的去芜存菁,有时让他觉得绝望的痛苦。
我们阅读时如果也遇到这种情况,会不会觉得十分无奈,冲动之下大有立刻将这本书扔进废纸篓的冲动。同理可证,专栏如果不允许文章低于八百字,否则将给予一定的惩罚的情形,这不仅会失去读者,更会赶走优秀的作者。
没有人喜欢缺少原则的条条框框。
所谓有话则长,无话则短。你既然设置了专栏编辑,那他们是吃这一碗饭的,鉴别能力是有的,好的作品岂可以字数论。限定字数只会催生另一种极端:遍地是水文。意思已经表达清楚的,勉强再写,不充水怎么完成?读者不可糊弄。
好讽刺。各类作者每天在约定的条条框框内摸爬滚打,字数的限制比创作本身还严格,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然而,文字工作者的骨气也最可塑,顺我则昌。这个顺字就是学问。工艺纯熟,心中有数,自控自如,该停就停该扩就扩。
我不会创作诗词,只是偶尔在别人文后留言写几句打油诗,也不写日记,所以没有为文章字数担忧过。有时当天写文时间来不及,断更了,系统会自动补上,殊可欣慰。没有字数方面的顾忌,我实现了文字自由。
偶尔写个故事或者叫小说吧,我也分不清楚,有一位伯乐在她的文章里说,目前伯乐收文不分故事小说,我就放心不去细细甄别了。我看伯乐收文也有字数的限制,没问过具体原因,可能字数太少了信息量不够吧。
我每回下笔,第一时间不是考虑字数,而是如何开头,因为一开闸门就不容易收,所以开门点选取很重要。不考虑字数,就像高考时不考虑监考老师一样,所有的桎梏全部抛得远远的,只把情节顺势往下倾倒,不理模式,不理字数。
按照要表达的主旨,把事先想好的素材拿来,一一铺陈,悠然而写,天马行空,直至结束了,回来再剪裁,删改增都是极痛苦的过程,像生孩子。自己的文字随便折腾,自己当家,若是跟别人提修改意见是极难的。
我常这样定位写作:任何文章都是作者三观的文字表达。为他人编辑文章,删改增皆是按照自己的三观行事,须知强硬纠正他人三观是很犯忌讳的,因为你不是原作者,提出你自己的想法供对方参考就OK啦。
换位思考一下,自己的文章发别人投专题或求指正,编辑不时发来几行字:“请删去两段。”“再删去第三部分最后两段,太赘了。”如此严格,如此精简,那种感觉,一点不啻于用指甲剪反复修剪却不得不剪到肉般的切肤之痛。
想到一些电影花絮,越是精彩的部分,越是正片中让你看不到,它的片长其实也没有严格到必须九十分钟,但就是嫌你长,说是增强观感,制片永远是对的。世上没有哪一种创作,是完全没有任何顾忌的,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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